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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軍

(成都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董事長)

鎖定
肖軍,男,漢族,1966年9月生,四川成都人,在職大學學歷。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成都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董事長。
2024年1月,肖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1]  [3] 
中文名
肖軍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四川成都
出生日期
1966年9月
性    別

肖軍人物經歷

1988年7月至2000年11月,先後在四川省交通廳公路局、成都市交通局工作;
2000年11月至2004年7月,任成都市交通局公路管理處副處長;
2004年7月至2007年3月,歷任成都高速公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董事、常務副總經理、總經理;
2007年3月至2022年12月,歷任成都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工程師、副總經理、黨委委員、董事、副董事長;
2022年12月,任成都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董事長。 [1] 
曾任成都高速董事長、非執行董事。 [2] 

肖軍人物事件

肖軍違紀被查

2023年5月,成都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董事長肖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肖軍依法雙開

2024年1月,經成都市委批准,市紀委監委對成都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董事長肖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肖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權影響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由風及腐、風腐一體,在工程項目施工、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3] 
肖軍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成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肖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