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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冰

(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鎖定
肖冰,女,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國際法專業碩士生導師,國際法教研室主任。主要研究方向:國際經濟法、國際私法。
中文名
肖冰
職    業
教師 [1] 
主要成就
南京大學教學獎,南京大學法學院優秀教師
代表作品
《國際經濟法學》
職    稱
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
職    務
國際法教研室主任

肖冰教授課程

本科:國際經濟法、國際投資法、國際私法
法律碩士:國際經濟法專題、國際私法專題
法學碩士:國際經濟法基礎理論、國際投資法專題、國際經濟組織法
研究生課程進修班:中國涉外經濟法

肖冰教學獲獎

1994-1998每年均獲南京大學教學獎;
2005-2006年度獲南京大學法學院優秀教師稱號。

肖冰科研項目

1、2000年1月獨立承擔並完成第四屆台灣中流文教基金項目《國際商事合同法律制度對中國合同法的影響》;
2、2001年5月主持並完成南京大學985教改資助項目——《國際經濟法學》;
3、2002年參加江蘇省軟科學項目《入世後江蘇省科技立法的政策取向》;
4、2004年主持南京大學雙語教學項目《國際經濟法導論》;
5、2004年主持省社科項目《論技術性貿易壁壘的法律規制》;
6、2005年參加省信息產業廳《〈江蘇省軟件產業促進條例〉立法研究》。

肖冰科研成果

一論文類
⑴《論中國企業註冊資本的立法完善》,《南京大學學報》,1998年第3期
人大複印資料《經濟法》1998年第11期全文轉載。
⑵《涉外合同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研究》,《南京大學學報》,2001年第1期
⑶《WTO〈SPS協議〉的規範價值與法律實效研究》,《中外法學》,2002年第2期
⑷《論中國條約適用法律制度的構建》,《國際經濟法論叢》(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⑸《WTO〈SPS協議〉與〈TBT協議〉關係辨析》,《國際經濟法論叢》(第6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⑹《〈進口許可程序協議〉的適用及相關問題》,《河北法學》,2002年第5期
⑺《微調WTO司法審判——荷爾蒙案件的教訓》(譯文),《環球法律評論》,2002年冬季號
⑻《中國進口許可制度與WTO〈進口許可程序協議〉的銜接思路》,《南京大學學報》,2003年第1期
⑼《WTO法生成之法理啓示——以〈SPS協定〉為中心》,《國際經濟法學刊》第12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⑽《WTO含義、效力重讀及啓示——兼論“入世”對中國法律制度的影響》,載《南京大學學報》2004年第6期。
⑾《論涉外民事案件法律適用的正確路徑——以司法審判為中心》,2004年國際經濟法學年會論文。
⑿《美、日技術性貿易壁壘國內法規制的特點及啓示》,載《法商研究》2005年第4期。
二著作類
⑴專著:《WTO〈實施衞生與植物衞生措施協定〉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⑵編著:《國際經濟法學》,科學出版社2004年版。

肖冰科研獲獎

1、《民法原理與審判實踐》(河海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獲江蘇省社會科學成果三等獎、南京市社會科學成果二等獎、華東地區優秀圖書獎。
2、《中國涉外經濟法》(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獲江蘇省社會科學成果三等獎。
3、《SPS協議的規範價值及法律實效研究》(載於《中外法學》2002年第2期),2004年獲第四屆南京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二等獎。
4、《應急機制本身應當具有不應急性》,2003年獲由江蘇省依法治省辦公室、南京市依法治市辦公室、中國普法網、依法治市網主辦的“從非典防治看深入推進普法依法治理”法治網談優秀觀點一等獎。
5、《〈衞生與植物衞生措施協定〉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2005年獲第五屆南京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一等獎。

肖冰兼職

肖冰學術兼職

2、中國國際私法學會理事。

肖冰社會兼職

1、江蘇省人大常委會立法專家諮詢組成員
2、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
3、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專家諮詢員
4、南京市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員
5、南京市人民政府依法治市辦公室專家組成員
6、南京市仲裁委員會委員、仲裁員
7、鎮江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8、鎮江市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員
9、揚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10、安徽省馬鞍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11、江蘇致邦律師事務所律師
參考資料
  • 1.    肖冰教授  .東南大學法學院.2015年3月20日[引用日期2019-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