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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刑論

鎖定
難夏侯太初肉刑論》是出自《通典》的史書,體裁;文言文,肉刑是古代東方刑法中的主要刑罰之一,被適用於許多犯罪。
中文名
肉刑論
出    處
通典
漢除肉刑而增加笞,本興仁惻而死者更眾,所謂名輕而實重者也。名輕則易犯,實重則傷民。《書》曰:「惟敬五刑,以成三德。」《易》著劓、刖、滅趾之法,所以輔政助教,懲惡息殺也。且殺人償死,合於古制;至於傷人,或殘毀其體,而裁翦毛髮,非其理也。若用古刑,使淫者下蠶室,盜者刖其足,則永無淫放穿窬之奸矣。(《魏志·陳羣傳》,又見袁宏《後漢紀》三十)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國家數據庫古文數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