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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慶市科學技術局

鎖定
根據《中共肇慶市委、肇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肇慶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肇發〔2009〕24 號),設立肇慶市科學技術局,掛肇慶市知識產權局牌子,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肇慶市科學技術局
隸    屬
肇慶市政府
職    責
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對外科技
分    類
科技

肇慶市科學技術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科技創新建設的規劃,以及促進科技發展、引進國(境)外智力等方面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優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負責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市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牽頭建立統一的市級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市級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負責部門預算執行,制定分管資金分配使用方案,對資金支出進度、績效、安全性和規範性等負責。
(四)擬訂市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編制市重大科技計劃(專項)、重點領域研發計劃並組織實施,統籌關 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頰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主動對接國家和省重大科技項目,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範。
(六)牽頭全市科技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統籌推進全市科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科技企業孵化育成體系建設,承擔創新基礎能力建設相關工作。推進國家級、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工作。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推動區域科技創新資源合理佈局和協同發展,促進科技創新創業。
(七)牽頭組織實驗室與基地平台建設。推動國家和省重點實驗室、科技創新基地與平台在我市規劃佈局並組織實施。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八)負責全市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誡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 報告制度。指導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九)組織開展創新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牽頭組織開展本市 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合作與交流。會同相關部門和縣(市、區)推動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組織參與國際科技合作。
(十)負責引進國(境)外智力和外國專家、港澳台專家管理服務工作。擬訂市重點引進外國和港澳台專家工作計劃、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和港澳台優秀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以及重點外國和港澳台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承擔外國人才管理服務相關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政策和措施,建立 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的規劃、政策。
(十二)負責國家科學技術獎、中國政府友誼獎、省科學技術獎等的推薦提名工作。推動社會力量設立地方性科學技術獎。
(十三)負責市地震應急預案備案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科學技術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市科學技術局應當圍繞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 展戰略,加強、優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市級科技管理平台,減少科技計劃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 置“碎片化”的現象。政府部門主要負責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的宏 觀管理,不再直接具體管理項目,交由專業管理機構承接。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發揮政府、市場、專業組織、用人單位等多元評價主體作用。統籌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 引進國(境)外智力工作。 [1] 

肇慶市科學技術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安全、保衞、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等工作。提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科技創新強市重大政策建議,擬訂全市科技創新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協調實施,組織開展技術預測、科技發展戰略研究,承擔市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運行相關工作。負責重要文件的起草,組織實施軟科學研究計劃工作。負責本部門預算、基本建設和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與科技監督科。承擔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科技創新政策措施,開展普法宣傳,提出激勵科技創新的政策建議,承擔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擬訂全市科研機構改革發展與佈局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管理。承擔全市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提出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議並監督實施,開展科技評估評價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全市科研誠信和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創新調查、科技統計和科技形勢分析相關工作。承擔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和科技培訓相關工作。
(三)高新技術科。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的計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推進科技企業孵化育成體系和企業創新能力建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創新型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的組織申報工作,組織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負責肇慶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與認定工作。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四)產學研結合與平台建設科(科技重大專項辦公室)。牽頭擬訂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重大專項佈局規劃建議,擬訂市科技重大專項實施辦法,審核實施計劃,提出綜合平衡、方案調整和相關配套政策建議,跟蹤和監督實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擬訂全市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計劃、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主動對接國家、省重大科技項目,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範。推動國家、省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台、基地規劃建設。推進大型科學儀器設施、科學數據等科技資源開放共享。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工作。
(五)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科。承擔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協調推動市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珠三角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等區域協同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承擔建立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相關工作,協調提出促進科技資源合理配置。承擔市級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協調管理工作,建設管理市級科技管理信息系統,指導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建設,實施科技報告制度。承擔科學技術獎勵、創新創業大賽、科技創新券、科技專家庫等工作。擬訂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的政策和措施並推動落實。指導全市生產力促進機構工作。
(六)社會發展與農業農村科技科。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計劃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促進生等民生科技領域進步與協同創新。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科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指導農村科技進步、專業鎮技術創新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推動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農業科技園區建設、農村科技特派員工作,承擔科技扶貧工作。負責市地震應急預案備案工作。
(七)合作交流與專家服務科(與市外國專家局合署)。擬訂科技對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計劃政策和措施並推動落實,組織參與國際科技合作交流。牽頭組織開展本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合作與交流,承擔本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相關工作。承擔涉港澳台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承擔外國和港澳台專家管理服務相關工作,推動建立外國和港澳台優秀科學家、團隊引集聚機制,以及重點外國和港澳台專家聯繫服務機制。組織推薦中國政府友誼獎專家工作。按權限承擔組織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相關工作,負責辦理外國專家短期來肇的邀請函、外籍和港澳台高層次人才認定工作。組織實施企業科技特派員行動計劃。擬訂引進國(境)外智力計劃、政策和措施。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承擔相關科技人才計劃實施工作,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定全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的規劃、政策。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2] 

肇慶市科學技術局現任領導

局長:宗亞峯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