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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慶市教育局

鎖定
根據《中共肇慶市委、肇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肇慶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肇發〔2009〕24號),設立肇慶市教育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肇慶市教育局
辦公地址
肇慶市西江北路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隸    屬
肇慶市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
謝先羣

肇慶市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草擬地方性教育政策措施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劃,並組織、指導、協調實施工作;負責教育統計和管理信息的收集工作。
(三)指導、協調各縣(市、區)、各部門的有關教育工作;指導辦學體制和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
(四)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政策、規定;管理市級教育經費,協助安排市級教育資金的分配;監督各縣(市、區)教育財政撥款執行情況和教育經費使用情況;規劃和指導校園、校舍、設施建設以及學校佈局調整;對市屬學校的經費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五)組織指導基礎教育開展教育科學研究、教學研究、教學改革和德育、體育、美育、衞生教育、勞動技術教育、勤工儉學、教學裝備、電化教育、圖書館建設工作,規劃和指導教育信息化工程實施,並組織檢查評估;組織或協同有關部門對普通大中專學校、各類職業與成人教育學校進行教育質量檢查、評估;管理、指導、監督民辦學校辦學;組織指導有關的學歷教育考試工作;組織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主管推廣普通話和文字規範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劃,組織、指導、監督招生考試工作;指導各類學校學生學籍管理。
(七)主管全市的教師工作;指導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制度;規劃並指導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
(八)管理局直屬的事業單位和學校;指導教育學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肇慶市教育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新聞宣傳(微信公眾號)、政務公開、議案和提案辦理等工作;統籌信訪、網絡問政、12345諮詢投訴、萬企訴求服務以及局機關綜合服務大廳管理工作;統籌數字政府建設、放管服、對外交流有關工作。
二、人事科。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事檔案管理和計劃生育等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統籌、規劃、指導學校師資隊伍建設;承擔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培養的統籌協調工作,參與指導師範教育工作;指導教師繼續教育、教育行政管理幹部培訓、師範院校畢業生就業和教師引進工作;組織並指導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承擔教師資格認定、教師資格定期註冊、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工作;協調教育人才管理工作;指導師德建設、教育隊伍考核、獎懲工作;統籌各類支教工作;統籌局政務服務事項梳理、行政權責清單制定調整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三、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建、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雙擁”、工青婦羣團組織等工作;負責局黨組中心組學習、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理論學習;負責局機關掛點扶貧、結對社區創文、新農村建設工作;統籌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協助市紀委監委派駐組做好紀檢監察工作。
四、計劃財務科。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收費及教育經費管理的政策、規定;管理市級教育經費,協助安排市級教育資金的分配;監督各縣(市、區)教育財政撥款執行情況和教育經費使用情況;指導和監督學校的基本建設、學校佈局調整工作;負責教育統計工作;承擔直屬事業單位經費核撥和機關財務等工作;負責教育金融安全(化債、預防非法集資)工作;負責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審批工作。
五、教育督導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研究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組織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規章草案,負責對單位制定的規範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檢查全市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情況;督導檢查各地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督導檢查全市“兩基”鞏固提高以及教育現代化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情況;督導檢查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教育工作,建立督政、督學、評估檢測三位一體的教育督導體系,組織開展教育評估工作,對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進行檢查、評估和監測;承擔教育執法相關工作;承擔本單位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普法宣傳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依法治校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治理教育亂收費、違規補課相關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管理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指導學校和社會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承辦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承辦市教育督導委員會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具體工作。
六、基礎教育科。綜合管理普通中學、小學、幼兒園和特殊
教育的設置、教育形式的確定及課程計劃的執行;管理基礎教育及普通中學類社會力量辦學校;指導九年制義務教育鞏固提高和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工作;指導普通高中民族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青少年開展科技、知識產權和綠色環保等“進校園”活動;負責基礎教育學生學籍管理、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統籌教材、教輔選用和管理工作;指導校內課後服務工作和校外託管機構管理工作;負責中小學校對外交流合作工作;統籌老區建設、民族教育和新疆內高班管理服務工作。
七、職業與成人教育科。協助上級主管部門統籌管理各類高等教育;綜合管理普通及成人中等職業教育、職工教育、農村成人教育,對上述各類學校教育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評估;負責管理職業類社會力量辦學校;指導協調成人非學歷教育培訓工作;規劃並指導中等職業學校佈局與專業的調整;指導職業與成人各類學校學籍管理工作;指導大中專學生就業創業工作;指導職業與文化藝術培訓機構管理工作;指導中職學校民族教育工作;負責中職學校對外交流合作工作;統籌教育領域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相關工作。
八、德育科。管理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工作,組織實施學校德育工作的有關政策法規,管理和指導學生思想政治、心理健康教育、學校德育隊伍、基地建設;負責指導學校精神文明和校園文化建設,開展學校德育理論的研究,開展學生法治教育工作;管理和指導學校共青團、少先隊、學生會和各類研學實踐活動。指導少數民族學生思想教育工作;統籌教育系統社會信用建設工作;負責局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統籌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等工作。
九、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科。管理和指導各類學校的體育、衞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指導開展體育、衞生、藝術教學研究活動;指導學校體育、衞生、藝術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學校衞生保健工作;組織和指導學校開展體育課餘訓練、學生體育競賽與藝術交流活動;參與開展相關專業師資培訓工作;管理和指導學校新生軍訓和“三防”(防核、防化學、防生物)知識教育;協助相關部門開展徵兵宣傳教育工作。
十、安全保衞科。負責學校安全教育、保衞、禁毒、綜合治理和維穩以及統戰、武裝工作;承擔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網絡輿情的應急處置管理工作;指導學校開展不穩定因素排查工作;協調學校重大安全與穩定事件處置及有關專項整治工作;負責預防學生違法犯罪工作;承擔教育系統反邪教防範控制、宣傳教育和教育轉化等工作;統籌指導學校與境外非政府組織交流工作。
十一、市招生辦。負責普通高等、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考試工作;負責成人高考、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考試工作;負責各類自學考試工作;負責全市高中畢業考試、初中升高中考試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具體工作。
十二、勤工辦。協助市教育局做好學校後勤和校辦產業安全生產等工作;協助相關部門開展學校安全檢查工作;負責學校勤工儉學工作;負責全市學生資助工作;負責學校獎學、助學工作;負責協助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
十三、教研室。負責本市基礎教育課程的研究指導工作,履
行教育教學業務管理職能;組織開發多樣化的課程資源,提出教學用書的指導意見;按照素質教育的要求制定教學規範,對教師和學生的教與學提出正確的指導意見;實施對學校教學過程的質量監控,促進學校和教師改善教學過程,提高教學質量和效益;開展多形式的教學研究活動,組織課程改革實驗,總結推廣先進的教改經驗,評選優秀教學成果。
十四、教學儀器管理站。負責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現代教育裝備、實驗室、各類功能室(園)、圖書館(室)建設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我市學校教育裝備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和發佈。負責市教育專網的規劃、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做好市教育專網各類應用系統的建設和運行維護工作。協調、組織市教育信息資源的開發、整合、應用和管理,為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和社會提供教育信息服務。做好全市校園網站和教育網站前置備案的審核與報批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學校開展信息技術和實驗教學活動,組織、指導全市教師開展信息技術教材與教學、實驗教學與評價等教研活動,配合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開展信息技術和實驗教學的考核工作。協調對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人員、教育技術人員、實驗員和圖書管理員進行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 [1] 

肇慶市教育局現任領導

局長:謝先羣: [2] 
副局長:黃屹嫺、李吉濤 [3] 

肇慶市教育局地理位置

地址:西江北路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