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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名冊
鎖定
- 中文名
- 職工名冊
- 減少因不規範
- 用工帶來的法律成本
- 勞動合同法
- 規定用人單位建立職工名冊
- 也是對
- 用人單位的一種保護
職工名冊內容
一是勞動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證號碼、户籍地址及現住址;
三是用工起始時間,即勞動者實際提供勞動的時間。
四是勞動合同期限,包括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除上述內容以外,用人單位職工名冊還可以記載與用人單位或者職工有關的其他一些內容。為免發生爭議和防止用人單位造假, 職工名冊應有勞動者的簽名確認。
職工名冊必備理由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應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補充: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有關建立職工名冊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由勞動行政部門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企業必備職工名冊,既可以在產生勞動爭議時作為有力的證據,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行政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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