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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過錯

鎖定
職務過錯,各類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國家企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的活動中的違法失職行為。
中文名
職務過錯
定    義
各類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國家企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的活動中的違法失職行為
職務過錯在主觀上,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職務過錯不同於刑事違法中瀆職罪,它是國家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的活動中的失職行為致使國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遭受損失,但還未達到犯罪的程度。對於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過錯,要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或紀律責任。 [1] 
參考資料
  • 1.    孫國華主編.中華法學大辭典 法理學卷[M]:中國檢察出版社,1997.03:第51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