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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無哀樂論

鎖定
嵇康的《聲無哀樂論》不僅僅討論了音樂有無哀樂、音樂能否移風易俗,還涉及音樂美學上的一系列重大問題,即音樂的本體與本質問題,音樂鑑賞中的聲、情關係問題,音樂的功能問題等,提出了“聲無哀樂”的觀點,即音樂是客觀存在的音響,哀樂是人們的精神被觸動後產生的感情,兩者並無因果關係。更重要的是,它是嵇康的政治哲學文獻。用嵇康的話説,就是“心之與聲,明為二物”。
作品名稱
聲無哀樂論
作    者
嵇康
創作年代
三國時期

聲無哀樂論作品鑑賞

音樂本身的變化和美與不美,與人在情感上的哀樂是毫無關係的。嵇康認為人的情感上的哀樂是因為人心中先有哀樂,音樂起着誘導和媒介的作用,使它表現出來的。嵇康大膽反對了兩漢以來把音樂簡單等同於政治,完全無視音樂的藝術性,甚至要它起占卜作用等方面,是有着進步意義的。並且他所看到的音樂形式美、音樂實際內容與欣賞者理解之間的矛盾也是前人所未論及的。《聲無哀樂論》反映出的主張音樂脱離封建政治功利的音樂思想與主張“禮樂刑政”並舉的官方音樂思想,構成了中國封建社會中音樂美學思想兩大潮流的源頭。

聲無哀樂論作者簡介

嵇康(224—263,一説223-262),字叔夜,漢族,三國時期魏國譙郡銍縣(今安徽省宿州市西)人。著名思想家、音樂家、文學家。正始末年與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學新風,主張“越名教而任自然”、“審貴賤而通物情”,為“竹林七賢”的精神領袖。曾娶曹操曾孫女,官曹魏中散大夫,世稱嵇中散。後因得罪鍾會,為其構陷,而被司馬昭處死。 [1] 

聲無哀樂論作品原文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