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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省共和國

鎖定
聯省共和國亦可稱為荷蘭共和國,是荷蘭共和國的前身。
中文名
聯省共和國
所屬洲
歐洲
國慶日
1581年7月26日
政治體制
共和制
別    名
荷蘭共和國

聯省共和國國家簡介

荷蘭,西蘭為首的尼德蘭北方各省和南方的安特衞普,布魯塞爾等城市,成立了"烏特勒支同盟"。又以各省代表組成三級會議。1581年7月26日,三級會議宣佈廢黜腓力二世,成立聯省共和國,首任執政為威廉。

聯省共和國歷史溯源

尼德蘭(相當於今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和法國東北部)曾是神聖羅馬帝國的一部分。1556年,帝國皇帝查理五世退位後,尼德蘭劃歸其子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統治。1566年8月,尼德蘭各地爆發反對天主教會的聖像破壞運動,獨立戰爭揭開序幕。至同年10月,起義者達數萬人。以路易為首的“乞丐同盟”在北部沿海組建“海上乞丐”游擊隊,以裝備有槍炮的輕便船隊展開機動靈活的海上游擊戰,打擊西班牙軍隊。1572年,“海上乞丐”游擊隊攻佔布里爾港,在尼德蘭獲得戰略基地,進而佔領荷蘭與澤蘭省,並推舉威廉為兩省執政。1574年8月3日,威廉指揮起義軍掘開海堤16處,淹沒萊登郊區。西班牙軍隊損失慘重,被迫撤退。1576年9月4日,布魯塞爾爆發起義,推翻西班牙在尼德蘭的統治機構。11月8日,以威廉為代表的荷蘭、澤蘭省與南方各省簽訂旨在恢復南北統一的《根特協定》,共同反對西班牙統治。由於雙方在宗教等問題上存在分歧,加之西班牙的軍事壓力,1579年,西南幾省貴族同盟宣佈承認西班牙對尼德蘭的統治。而北方各省則成立“烏得勒支同盟”,從而奠定了荷蘭共和國的基礎。1581年,北方七省代表組成三級會議,宣佈廢黜腓力二世,成立聯省共和國(亦稱荷蘭共和國)。聯省共和國與英、法結盟,繼續與西班牙作戰。1609年,西班牙與聯省共和國締結12年停戰協定,事實上承認荷蘭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