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聯合檢查

(單獨檢查的對稱)

鎖定
聯合檢查是單獨檢查的對稱。專業檢查的一種形式。包括税務機關內部聯合檢查和税務機關會同有關部門聯合檢查兩種。前者指各級税務機關從所屬各税務分局、税務所、税務檢查站抽調人員,統一組織檢查力量,成立檢查小組,適當分工,深入納税户進行納税檢查; 後者指税務機關會同企業主管部門或工商、財政、銀行、物價等部門,共同選調幹部組成聯合檢查組,對情況複雜、問題較多的企業進行多方面的檢查。 [1] 
中文名
聯合檢查
出    處
《税收大辭典》
定    義
專業檢查的一種形式
聯合檢查,由於集中骨幹力量,集中檢查時間,發較準確,問題解決快、效果好。同時,在檢查中,還可以相互交流經驗,取長補短,有利於提高檢查人員的政策水平和查帳技術。 但由於抽調的人員較多,投入的精力較大,故這種形式不可能經常採用。一般在全國性的税收大檢查或財務、物價、税收綜合大檢查中採用,尤其適用於對税源大、經濟業務複雜或納税觀念不強、辦税業務不熟、偷漏税較為嚴重的納税單位和個人開展檢查。 [1] 
參考資料
  • 1.    王美涵.税收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