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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緊急部隊
鎖定
- 中文名
- 聯合國緊急部隊
- 成立時間
- 1956年11月2日
- 所屬單位
- 聯合國
其特點是:(1)並非根據安理會的決議而成立的,而是根據1956年11月5日大會的決議而直接成立的。(2) 任務和權限是確保和監督停止敵對行動,但最後一切仍將取決於聯合國大會的決定。(3) 由五大國之外的國家的軍隊組成。(4) 在大會權力下,由秘書長和諮詢委員會合作統轄。(5) 須經接受國的同意方可進入衝突地區。(6) 作為聯合國大會的輔助機構在進入領土上享有聯合國的特權和豁免。(7)經費由聯合國通常預算外的特別撥款中支出。(8) 要在接受國與秘書長和諮詢委員會協商後撤出接受國領土。聯合國緊急部隊的任務,首先是勸告當事國停戰,然後由聯合國緊急部隊負責監督和確保其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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