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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特權及豁免公約
鎖定
- 中文名
- 聯合國特權及豁免公約
- 簽訂時間
- 1946年2月I3日
(3)駐在聯合國主要和附屬機構和出席聯合國所召開的會議的各會員國代表以及負有聯合國使命的專家,人身不受逮捕、拘禁。私人行李免受扣押、免除關税。文書和文件不受侵犯。通訊自由。(4)聯合國官員和負有聯合國使命的專家因公務發表的口頭或書面的言論和所作的一切行為不受追訴,所得薪金和津貼免除捐税;在國際情況危急時,享有與外交使節相同的回國便利。我國於1979年9月11日加入該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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