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聚眾打砸搶罪

鎖定
聚眾打砸搶罪指的是聚集多人,以暴力手段實施打砸搶的行為。按中國刑法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本罪主要特徵:(1)侵害客體是公民的人身權利和公私財產的所有權關係。(2)主觀上出於故意。行為人持何動機目的,不影響本罪成立。若以反革命為目的實施本罪行為,則以反革命罪論處。(3)客觀上實施了打砸搶行為。如聚集多人打人、殺人、傷人,肆意搶走、毀壞公私財物等。 [1] 
中文名
聚眾打砸搶罪
所屬學科
犯罪學
聚眾“打砸搶”罪是糾集多人,實施殺人、傷人或者破壞、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的一種。
參考資料
  • 1.    郭翔.犯罪學辭典: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