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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新約

鎖定
聖經是基督教的正典,分為新約、舊約,其中新約共有27卷書,由四部福音書(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約翰福音)、一部教會歷史書(使徒行傳)、21部使徒書信、一部啓示錄構成。
中文名
聖經新約
外文名
The Teachings and Works of Jesus)
分    為
五個階段∶
耶    穌
在世上所教導和所行的事蹟

聖經新約簡介

···==聖經新約==···
馬太福音-Matthew
馬可福音-Mark
約翰福音-John
羅馬書-Romans
哥林多前書-1 Corinthians
哥林多後書-2 Corinthians
加拉太書-Galatians
以弗所書-Ephesians
腓立比書-Philippians
歌羅西書-Colossians
帖撒羅尼迦前書-1 Thessalonians
帖撒羅尼迦後書-2 Thessalonians
提摩太前書-1 Timothy
提摩太後書-2 Timothy
提多書-Titus
腓利門書-Philemon
希伯來書-Hebrews
雅各書-James
彼得後書-2 Peter
約翰一書-1 John
約翰二書-2 John
約翰三書-3 John
猶大書-Jude
啓示錄-Revelation

聖經新約形成過程

聖經新約 聖經新約
如果把新約聖經形成的過程按著時間的進展來分劃,我們可略略的把它
(一)
新約的內容可以是開始於耶穌給門徒的教導。雖然耶穌並不像當時的猶太教師拉比們,過份的注重背誦式的口傳教導,而他是強調一起生活中的應用和活學;但是耶穌的教導也有容易背誦記憶的一面。例如:圖畫景像式的講論(picturesque speech)(太:7:3-5“眼中的刺和梁木“;太10:37;路14:26等),雙關語(puns)(約3:8“聖靈等於風“;太16:13等),箴言(proverbs)(太7:6;11:17等),詩句(poetry)(太5:3-10“登山論八福“;可8:35;路6:27-28),比喻(parables)(太13;可4等)。
我們也相信,耶穌是漸漸的把這些教導傳給門徒,也重覆的講論。而這些教導的內容和意義,有許多是在耶穌復活後,使徒們才領悟明白過來。
(二)五旬節後在教會中的宣講(Apostolic Preaching and Church Pronouncements)
這包括了使徒對外的宣講(kerygma),信徒聚在一起的敬拜頌歌(hymns),宣念信條(creeds),使徒講述耶穌事蹟(paradosis),給初信者的要理教導(kathechesis或didache)。
上述的宣講,起初都是由使徒們親自帶領。按著聖靈的感動,以及信徒的需要而講授。後才在教會中漸漸形成不同的“口傳核心”(oral forms)資料。當教會漸漸增長,教導的有使徒還加上了執事和宣教士。後來信徒被逼迫四散,加上宣教士的佈道而把許多積存下來的口傳核心資料傳給眾教會。這樣,多種的口傳核心資料便在教會中形成了“傳統”(paradidomi/tradition)資料(林前11:23;15:3)。
(三)教會漸成長,新約各書信因需要而開始被寫下來(The Written down of NT Epistles)
這些書信寫成時,大約距離五旬節有廿年(約公元50年)。書信的內容不是在講述耶穌的言行事蹟,乃是為著教會當時的需要作教導和勸勉。可見口傳傳統未被筆錄下來之前,已有寫成的書信在教會之間存在(彼後3:15-16)。
我們也可從這些書信中知道一些口傳傳統的存在;包括有信條(林前15:3-6),頌讚詩歌(腓2:5-11;西1:14-20;弗1:6-10等),儀文(林前16:21),協議(加2:8)等等。
(四)口傳傳統被筆錄下來(The Written down of Oral Tradition)
大約再過了十年(約公元60年),新約中最早的福音書(通常被認為是馬可福音)才被寫成。 [1]  後來的福音書直接或間接參考和引用這些寫成的資料。路加特別在序言中交待説:“有好些人提筆作書述説..”,可見在他之前已有人筆錄了口傳傳統,而他也“詳細考察”這些資料後,才“按著次序”寫下《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在《使徒行傳》中包括了許多使徒們的宣講,又描述當時教會的生活情況(德文:Sitz im Leben)。
可見“口傳傳統”在使徒們的監視之下成了“筆錄傳統”(Written Tradition)。
(五)新約正典在教會中漸漸組成(The Formation of the N.T. Canon)
新約中所提到的《聖經》 是指《舊約》(提後3:16;彼後3:16)。不過,最早的信徒是以耶穌基督為最高權威。使徒們宣講的重心是耶穌基督怎樣完成了舊約的律法和先知。後來各教會之間似乎擁有一些使徒們的書信(彼後3:16),也被正視為權威。在第二世紀時(當時所有使徒已逝世),有許多新約的經卷已被接納為“正典”,雖然有少部份的教會也把革利免一書,巴拿巴書信,黑馬書,十二使徒遺訓也列為“正典”。至第三世紀時,教會歷史學家優西比(Eusebius)在他的名著《教會歷史》(Ecclesiastical History,AD325)中,把當時教會對新約“正典”的意見收集説:“教會把《新約正典》分為三個部份:(注三)(一)廿二本已被認定為“正典”,就是四本福音書,使徒行傳保羅書信(包括希伯來書),約翰一書,彼得前書,啓示錄;(二)有五本是普遍受接納,雖然有些教會不接納,包括雅各書猶大書彼得後書,約翰二,三書;(三)有五本是偽造的,包括保羅行傳,黑馬書,彼得啓示錄巴拿巴書十二使徒遺訓。從亞也拿修的記錄中(公元367年),新約正典的廿七卷已被正式接納。

聖經新約新約背景

可從三個角度來討論新約的寫作背景:
一、歷史背景:包括政治和社會的情景;
二、宗教背景:包括文化和習俗情況;
三、文學背景:包括當時流行的哲學思想

聖經新約歷史背景

A.被擄時期(公元前586-516年)
在公元前七世紀,近東一代的政治產生巨大的變化,當時巴勒斯坦的北部有強國亞述,東部有強國巴比倫,南部有強國埃及。這三大強國為了搶奪巴勒斯坦和猶太地而常在這裏開戰。以色列就在這些強國之間周旋,時時要進貢必且要附屬一方接受保護。公元前735年,北國以色列被亞述國侵佔,為了不讓以色列人有機會組合造反,亞述國王把部份的以色列人移到各國,也把其他國家的人民移進以色列地,導致人種大混雜,合作能力大大減少,從此以色列人就失去了北國的兩個支派半,剩下南國猶太九個支派半獨自存在。一百五十年後,即公元前586年,南猶太國因為附和埃及,因此受巴比倫侵佔。耶路撒冷的城牆在當年被巴比倫王犁為平地,猶大省的人民被擄到巴比倫去。起初猶太人皆是奴擄,有七十年的時間,猶太人只好在異邦之地作亡國奴。稍後巴比倫王對奴擄政策開放,讓猶太人稍為自由。
在這段七十年的時間中,我們從詩篇中見到猶太人的心情:“我們曾在巴比倫的河邊坐下,一追想錫安就哭了。我們把琴掛在那裏的柳樹上...我們怎能在外邦地唱和耶的歌呢?”(詩137)。亡國思鄉之情激勵他們反省和改過,一些新的處境產生:
1.猶大省的人被擄,在巴比倫痛改前非,不再拜偶像,因此產生了純粹一神觀的猶太教(在新約不再見到猶太人拜偶像)。
2.國敗聖殿亡,人民被迫散居各地。在巴比倫時,會堂(synagogue)成為猶太人的宗教、教育、政治、福利、社交以及司法中心(從主耶穌和保羅的行蹤中,可見到各鄉村城鎮都有猶太人的會堂)。
3.猶太人在巴比倫是講亞蘭文(亞蘭文與希伯來文極相似,是希伯來文受巴比倫的閃族語言影晌而產生)。這時候,許多聖經通俗本是用亞蘭文寫成:如《他爾谷》(Targums)版本(耶穌和門徒交談是用亞蘭文,雖然他也可以用希臘語交談)。
B.歸回時期(公元前537-167年)
波斯人後來攻佔巴比倫國,波斯王古列(拉1:1-15)大人大量,紹命一出,連在他之後的王都讓猶太人漸漸的歸回故土。猶太人感嘆説:“當耶和華將那些被擄的帶回錫安的時候,我們好像作夢的人。“(詩126)。猶太人乘此機會,數次組織回國。
1.多次的歸回都以猶大支派(Judas) 的人佔多數和優勢。以後他們就以《猶太人》(Jews) 自稱了(新約時巴勒斯坦地的人被稱為猶太人而不是以色列人)。
2.北國以色列的京都撒瑪利亞城早在一百五十年前(公元前735年)被亞述擄掠。撒瑪利亞人經過長時期的混種而遭猶太人鄙視。猶太人迴歸後,數次自告奮勇要求與猶太人合作建立聖殿卻遭絕(拉4:1-24)。後來撒瑪利亞人在《基利心山》(Mt. Gerazim)另建聖敬拜的殿,也自編一本摩西五經Samaritan Pentateuch),與猶太人的瑪瑣版本(Masoretic text)對抗(參約翰福音第四章耶穌與撒瑪利亞婦人談話背景)。
3.後來以斯拉尼希米大量的帶領猶太人歸回(公元前450-430年),以斯拉校定了律法書,增加了各種條文,樹立和鞏固祭司制度,文士或律法師的地位也被承認(以斯拉也被稱為猶太教之父)。社會上許多條文禮俗皆是由文士或法利賽人來解釋 (或歪解)。各人要謹守律法(主耶穌責備説要防備法利賽人的酵,他們把難擋的重擋擱在人的肩上)。
C.希臘時期 (公元前333-63年)
希臘文約在公元前四世紀在地中海一帶興起,希臘王腓力聯盟各希臘地王諸組成希臘國,後來腓力王的兒子亞歷山大大帝雄心壯志,率兵進攻地中海一帶國家,一直攻佔至印度恆河邊為止,統一地中海及中東所有的地方。希臘人大力推崇自己的文化,因此希臘的藝術、文學、思想,深深的影晌了猶太文化。聖經稱這為希利尼文化(Hellenistic Culture)時期。
1.希臘文成為了當時的《普通話》。猶太人把整本聖經(舊約加次經)由希伯來文譯成希臘文。就是著名的《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LXX)(保羅所用的聖經)。
2.柏拉圖亞里斯多德的哲學是比較高級的思想,這兩個思想深深的影晌了當時的文化,甚至初期教會的神學思想也受它們的影響。另外,斯多亞派人的禁慾主義(Stiocism)和以彼古羅派人的享樂主義(Epicureanism)也影晌了當時一般年青的生活(保羅在佈道中必須和這些人辯論福音,徒17:16-18)
3.希臘文化的入侵,使到保守派的猶太人鼓動了 “反希運動“。後有希臘王入侵耶路撒冷,褻瀆聖殿。在公元前167年猶太領袖馬提亞率領五個兒子 (第三個兒子名叫馬加比(Maccabeus)和一班遊擊隊起義抗希而建立《馬加比王朝》)。
馬加比的後代卻建立了《哈斯摩年王朝》(Hasmoneans)。當時的王也擔任大祭司的職任(至耶穌時代,許多門徒還希望耶穌可以像馬加比一樣起義反抗羅馬的統治,致使各人對彌賽亞的來臨有不同的看法)。
4.這時候有一班激進的保守派猶太教徒不願與希臘文化妥協而分別出來自稱《哈西典》人(Hasideans)。法利賽人(Pharisee “分別出來“之意) 是源自這班人。《谷蘭人》(死海古卷主人)也與《哈西典》人極相似。另一班人,《撒都該》人(Sadducee),因為是貴族而比較親希(在新約,我們見到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成敵對派)。
D.羅馬時期 (公元前63年-公元70年)
希臘國在公元前63年被羅馬大將龐比(Pompey)所征服,猶太人從此轉在羅馬鐵蹄下苟安渡日。羅馬政府並不強迫統一人民的語言,信仰,文化和生活方式,並且透過強大的統治組織、經濟,給人民許多好處。
1.羅馬帝國疆土遼闊。羅馬人以完善的法律和行政系統統治了地中海一帶國家共五百年。為了便利交通而建大路(條條大路通羅馬)。沿途也屯置乓站以保安全。希臘語仍是普通話。書卷學術也發達(這些便利可從使徒行傳中見到)。
2.羅馬皇帝也淮許各地有分封王(如中國的諸侯)與巡撫管治。殺人王大希律是猶太地的分封王(他在行將就木之年害怕那 “生來作猶太人之王“ 的出現而殺猶太全地的嬰孩)(太2)。他的兒子希律安提帕任加利利王四十三年(4 BC-39 AD)。他騙了同父異母兄弟的妻子希羅底作自己的王后。
施洗約翰指責他們而遭斬首示眾(可6:17-29)。因良心作祟,他以為耶穌是復活的施洗約翰(太14:1-2)。後來他聯合了猶太地的巡撫彼拉多處死耶穌。
3.羅馬的統治所產生的衝擊和便利,使到許多猶太人(稱為猶僑)分居各地 (Diaspora)。這些猶僑的思想也比較開放(這些猶僑也比較容易接受福音)
4.民族主義精神仍潛伏在猶太人的血液裏。一些熱血青年組織了奮鋭黨(Zealots) 進行顛覆活動。在公元67年,他們帶領猶太人與羅馬公開對抗而引起王帝的憤怒。於公元70年,聖城被羅馬大軍犁為平地,連退兵(游擊隊)也死在死海邊(耶路撒冷的猶太人教會因記起主耶穌的吩咐)(太24:1-2)而提早退至曠野(Pella這地方)(以後猶太人教會就此沒有了消息)

聖經新約宗教背景

1.祭司:祭司在舊約時代都是由利未人來擔任,但是歸回後,馬加比王朝掌權時,大祭司職份轉歸其家首領。這時候的大祭司擁有相當大的宗教和政治權力。在羅馬時期,大祭司成為野心家的對象(捉拿耶穌和保羅的人,又以公會會長來作審判者,竟是大祭司)。
2.法利賽人:法利賽人源自馬加比時代的哈西典人(Hasideans)。法利賽人,分別出來之意,常以聖人/ 義人為居。他們嚴守舊約的律法和教義,又遵守許多口傳的律法和遺傳的禮制。相信靈魂不滅,死人復活,善惡均在來生得報應。對彌賽亞降世為王的盼望相當注重,不相他會肉身受苦。更自誇説 “若有兩個人上天堂,其中必有一個是法利賽人“(施洗約翰斥責他們為毒蛇的種類)(路3:7)。耶穌卻數他們的七禍(太23:13-36)。
3.撒都該人:撒都該人的起源不能肯定,但是黨徒多是祭司和貴族。他們有許多主張與法利賽人相反。在政治上主張聯結羅馬政府。在宗教上否認口傳的傳統,否認死人復活(聖殿前的買賣是他們聯合奸商所作)
4.文士:文士的工作多是抄謄聖經以及向平民解釋宗教律法和生活規矩。如要成為文士,就得多年跟隨拉比(Rabbi 老師)作門徒,並把拉比對他們教授的律法與口頭講解背誦在心上。公元70年聖城被毀,法利賽人,撒都該人,祭司都被消滅,唯獨文士存留至今。
5.奮鋭黨(Zealots):是一班奮力鋭進保存猶太律法及規則者。也是狂熱顛覆份子,主張用武力驅除羅馬人,決心光復祖國。源自馬加比的黨餘,常暗殺羅馬官員。滅於公元70年〔有一使徒,西門,是奮鋭黨黨員(太10:4)〕。
6.希律黨(Herodians):希律家族任巴勒斯坦地的分封王約一百年(公元前37至公元66年)。希律黨黨員是希律王朝的御用黨以及一班擁護者。他們融合希臘人與猶太教的教訓而宣稱彌賽亞的國度已應驗在希律王朝裏(他們見耶穌所傳屬靈天國的道與他們的利益相觸,聯合猶太人圖謀害耶穌)(可3:6;12:13;太22:16)。
7.愛色尼人(Essenes):在新約裏沒有被提及。但是根據猶太曆史學家約瑟夫Josephus)及猶太哲學家腓羅(Philo) 的記載説他們是 “聖潔“ 之民。多居住在死海北部與南部曠野山洞中。他們脱塵僻世生活在一起,紀律嚴明,自食其力,苦行剋制私慾,財物同用,身穿白衣,每日聚會崇拜讀經禱告。近代考古學者發掘他們的許多遺物。與死海古卷主人(昆蘭人)極有密切關係(學者們認為施洗約翰像是一位愛色尼人)。
8.散居各地的猶僑:猶太地的數次淪亡,造成許多猶太人散居在地中海一帶國家。他們的思想比較開放,也勤力作生意和作良民(保羅就是一位散居在大數的猶太人。他也喜歡到各地會堂傳福音給這些人聽。)
9.猶太平民:他們佔約八十巴仙的猶太人。在法利賽人眼中他們是不懂得律法的人,也因此受鄙視,認為是不聖潔的人。不和他們一起用餐和通婚(耶穌認為他們是 “流離困苦的人“ 或 “無牧的羊“)
10.神秘宗教(mystery cults)教徒:這些神秘宗教多數由希臘人和羅馬人所信奉. 有大米底神(Demeter “五殼豐收之神“),米特拉神(Mithra “生命氣息之神“),依斯(Isis “陰間之神“),多尼斯神(Dionysus “動物之神“),希比利神(Cybele “大聖母神“)等等。各鄉鎮皆有廟堂。逢遇這些神的大日子,就會演酬神戲(很明顯的,新約的教會是在一個信仰紛亂,神話充塞和道德低落的環境生長。在保羅的行綜中,我們可見到各種不同的神廟名稱。甚至還有 “未識之神“。一些在山坡上的神廟竟有廟妓。不同的邪教不時的產生。占星學的流行可從錢幣的圖形中見到)
宗教形式
1.律法:在新約時期,律法已變成了繁文縟節。猶太教摩西五經的律法與訓誨共化成613條。有248條是應當履行的(Mandatory Commandments),另365條是禁止行的規條(Prohibitory laws)(耶穌説他來不是要廢掉律法,目的不要他們 “死“ 守,而是要 “活“ 用)。
2.聖殿:聖殿是猶太人的精神堡壘。每逢節期,猶太人從各地來到聖殿崇拜和獻祭。聖殿有東,西,北面的石階從外邦人院通向內院。內院有分婦女院,男人院,祭司院,聖所和至聖所。聖所和至聖所之間有大幔子隔開(太25:51)。內院有十三個錢箱供人捐獻(可12:41)。東階是美門,淮許乞丐停留在此(徒3)。
3.節期:節期是猶太人熱鬧的日子; 有逾越節,五旬節,吹角節贖罪日住棚節普珥節等等。許多散居各地的猶太人都上耶路撒冷來守節。

聖經新約文學背景

1.希伯來人的聖經和“新約“:希伯來人的聖經也就是《舊約》。猶太人的宗教形式和思想形態都是受《舊約》的教導所“塑造“。初期教會所用的《聖經》也是《舊約》。保羅所用的聖經是七十士譯本(舊約希臘文版本)。市面上甚至有許多聖經抄本出售。保羅自己收藏書卷也不少(提後4:13)。在使徒時代,一些新約的書信也漸漸在教會之間通用(彼後3:15)。
2.次經偽經:新約的猶太教徒和基督教徒都深深的受次經(apocrypha,又稱旁經)和偽經(pseudepigrapha)的影晌。這些書卷多在兩約中間時期寫成。
次經和偽經又可分為舊約時期和新約時期的。次經並不是毫無價值。它們記載著許多歷史事蹟,傳奇遊記; 為沉靜的兩約中間時期提供了寶貴資料(我們常説: 聖經是神的話,次經是人的話,偽經是神話,用來分別各種經書的權威)。
3.宗教法典:猶太法典的律法和教導定形了當時猶太人的生活方式。新約的作者也常常假定讀者們認識這些宗教法典的教導。當以斯拉講解摩西律法時,文士們就把律法編成613條。後來許多拉比寫成了許多片斷的筆記來講解這613條的律法。這些零零碎碎的記錄就組成了《他耳目》(Talmud)。他耳目的數目一直在增加。今天竟有幾百冊。他耳目又分兩部份:《米施拿》(Mishna “複述“),和《革瑪拉》(Gemara “補充“)。他耳目可説是猶太人無所不包的百科全書。另一套稱《米特拉斯》(Midrash 解釋),是本些註釋書卷。
4.希臘文學作品:希臘人的文學作品和哲學深深的影響整個羅馬帝國人民的思想。保羅有一次引用當時詩人的話來作辯論(徒17:28)。又有一次保羅在以弗所傳福音感動該城的人願意把邪教異端的書焚燒掉,書值五萬塊錢(徒19:19)。
5.希臘哲學柏拉圖亞里斯多德的哲學思想不只是影晌了初期教會的神學思想,也影晌了整個西方的哲學思想。作為蘇格拉底的學生,柏拉圖(Plato 427-347 BC)用辯證對話法(dialectic)提倡説 “真實“(Reality)並不在於形而下(物質的)肉眼可見的物體,而是在形而上的物體“概念“(idea/form)裏。最高的追求是非物質的 “真-善-美“。另外,以彼古羅派提倡靠人的感覺來享受這物質的世界。斯多亞派卻認為人要剋制自己的肉體,以便讓自己的靈魂可以過一個調和的 “道德生活“。
參考資料
  • 1.    B.H.Streeter,對馬可福音為源頭的評論和異議,請看最近出版 C.M.Tuckett ed.,(Sheffield; JSOT,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