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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日耳曼和約

鎖定
《聖日耳曼和約》是法國胡格諾戰爭期間太后卡特琳·德·美第奇(查理九世之母)與胡格諾派簽訂的結束第三次胡格諾戰爭的和解條約。
中文名
聖日耳曼和約
釋    義
卡特琳·德·美第奇與胡格諾派簽訂的和解條約
聖日耳曼和約,法國胡格諾戰爭期間太后卡特琳·德·美第奇(查理九世之母)與胡格諾派簽訂的結束第三次胡格諾戰爭的和解條約。1570年卡特琳懾於巴黎局勢為天主教派首領吉斯兄弟所控制,開始與胡格諾派和解。8月8日在巴黎近郊的聖日耳曼昂萊(Saint-Germain-en-Laye)簽訂和約,規定胡格諾教徒可以擔任國家官職,歸還其被沒收的財產,在每個省的兩個城市郊區和戰前胡格諾派已經舉行儀式的地方,有禮拜的自由;在全國擁有四個“安全區”(即由他們控制的要塞:蒙託邦、拉羅謝爾、科涅克和盧瓦河畔的拉夏裏戴),為《南特敕令》的範本,它使胡格諾派形成國中之國。 [1] 
參考資料
  • 1.    王覺非主編.《歐洲歷史大辭典 · 上》:上海辭書出版社,2007年12月:第76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