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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塔菲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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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2年4月17日,哥倫布伊莎貝拉女王在聖塔菲城簽訂了歷史上有名的《聖塔菲協定》,哥倫布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原稿由西班牙於2009年推薦入選世界記憶名錄 [2] 
中文名
聖塔菲協定
別    名
聖菲條約
簽訂日期
1492年
歷史地位
第一份國王與臣民之間的協議

聖塔菲協定協定簡介

這個協議具有歷史意義,其中重要的兩條摘錄如下:
“海洋的領主陛下從此賜予克里斯托弗·哥倫布以‘唐’的貴族封號,委任他為所發現的海島和大陸的司令,在他逝世之後,這個封號和屬於他的所有權力將由他的繼承人繼承……哥倫布被封為所發現和奪得海島和大陸的總督,為了管轄每片發現土地,有權選出管理者……”
“所有的交易商品,無論珍珠、寶石、黃金和白銀、香料或其他貨物……凡在司令管轄區內購買、交易、發現或奪得的,他都有權得到十分之一的利潤……其餘十分之九的則應呈獻給陛下。”
此外,哥倫布還得到了與司令職務相符的薪俸,以及處理與此相聯繫的刑事和民事案件的權力。在兩週後,他獲得了國王夫婦賜予的“唐”貴族稱號。就這樣,哥倫布終於在西班牙這個國家實現了自己的夙願,西班牙也藉着哥倫布踏上了發現美洲新大陸之路。

聖塔菲協定背景介紹

哥倫布受馬可波羅《東方見聞錄》的影響,對東方充滿了嚮往;而托勒密 [1]  的《地理學指南》又讓他覺得地球是圓的,從地球上的一點出發繞地球一圈後,最終能回到這一點上;並且海洋不如陸地寬大,因而從西方到達東方並不十分遙遠(當時的世界地圖上只有歐非亞洲而沒有美洲)。當哥倫布覺得萬事具備的時候,便打算向支持航海事業的葡萄牙國王若昂二世提出他的西航計劃。在葡萄牙政府指定負責航海探險的學術委員會研究之後,以海洋航程實際距離遠遠超過哥倫布所提供的數據為由拒絕了他的西航計劃,這個決定令哥倫布十分失望。
1485年,哥倫布來到西班牙,經過美迪納賽公爵的介紹,哥倫布把他的計劃獻給伊莎貝拉女王,希望獲得她的批准並答應出資組織這次探險。由女王的神甫和宮廷官員組成的特別委員會在長達四年的審議之後,對哥倫布的計劃做出否定的結論。委員會以哥倫布計算錯誤為由認為他的計劃不可實行,這又一次沉重地打擊了他。再者,在1487年至1488年期間,西班牙忙於戰亂,所以,他的西航計劃沒有任何進展。1491年11月底,哥倫布在女王的懺悔主教的介紹下,在聖塔菲城,一個在格拉納達附近的軍事要塞,又一次的受到了女王的召見。 這次的委員會重新審查了他的計劃,與會者又神學家、天文學家、法學家等。可是,他的計劃再一次被拒絕了,理由是哥倫布提出的要求過高,委員會認為一個平民不可能得到貴族頭銜。
1492年,在四處碰壁之後,哥倫布決定離開西班牙到法國去尋找支持他向大西洋向西航行計劃的人,就在這時,他的好運到了。塞維利亞最大商號的老闆和與國王夫婦親近的財政顧問路易斯·桑坦赫拜見了伊莎貝拉女王。他們向女王説明,哥倫布這次遠航探險的費用並不算高,一旦成功便可以用最低的費用獲取最大的利潤,並承諾借給國王夫婦114萬馬拉維第(西班牙古錢幣單位,375馬拉維第等於1杜卡特金幣,其中每個金幣含純金3,48克)作為此次航行經費。在這樣的情況下,伊莎貝拉女王感到了安全的保證,即不是大貴族,而是在自己操縱下與資產階級財閥的扶持下執行這個計劃,終於同意了。於是,就在距離聖塔菲城6.4千米的松木橋村,哥倫布被女王派來的人追上,將他帶回了王宮裏。雙方又重新軌道談判桌上,再次商討西航計劃的權利與義務問題。在整整三個月的討價還價之後,1492年4月17日,《聖塔菲協定》終於簽訂。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