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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成法

鎖定
考成法,是明代萬曆時期中確立的的官員考核制度,由張居正在萬曆元年(1573)提出,並推廣到全國。新法規定: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屬官員應辦的事情定立期限分別登記在三本賬簿上,由六部和都察院按賬簿登記,逐月進行檢查。這樣就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官員考評機制,有效實現了考評與糾偏相結合,改變以往主要靠吏部考評官員的方法。
“考成法”通過內閣控制六科,以六科控制六部,最終使內閣成了改革的中樞,控制了從朝廷到地方的各級行政機構,為之後的改革掃清了障礙。
萬曆十二年考成法被廢除: 時行欲收人心,罷居正時所行考成法;一切為簡易,亦數有獻納。嘗因災異,力言催科急迫,徵派加增,刑獄繁多,用度侈靡之害。 [1] 
中文名
考成法
開    始
萬曆元年(1573)
性    質
官員考核制度
首倡者
張居正
實行成效
立限考成,一目瞭然

考成法歷史背景

明代早期已有對官吏政績進行考核的制度。依據明制,京官每六年“京察”一次,地方官每三年一次“大計”(均指考察)。但明代吏治腐敗,法令不行,這些制度或者流於形式化,或成為官員們爭權手段。張居正眼見了官場中的醜劇和制度變質,深切認識到不僅要對各級官吏進行定期考察,並且對其所辦各事均規定期限辦妥,執行“考成法”重要特點即所謂“立限考事”、“以事責人”。

考成法改革內容

考成法
考成法(2張)
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屬官員應辦的事情定立期限分別登記在三本賬簿上,一本由六部和都察院留底,另一本送六科,最後一本呈內閣;由六部和都察院按賬簿登記,逐月進行檢查。每完成一件登記一件,反之必須如實申報,否則論罪處罰;六科也可要求六部每半年上報一次執行情況,違者限事例進行議處;最後內閣也可對六科的稽查工作進行查實。
這就形成了以內閣統領監察機構、再以監察機構監督中央六部,並以六部統率文武百官及地方官員,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官員考評機制。

考成法實例

萬曆三年(1575),查出各省“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共計237件,巡撫、撫按官員54人。其中鳳陽巡撫王宗沐巡按張更化、廣東巡按張守約、浙江巡按肖廩,因未完成事件數量太多而罰停俸三月。萬曆四年(1576),山東有19名、河南有12名地市級官員,因徵賦不足九成受到降級和革職處分。

考成法成效

不少擁護改革、政績卓越的官員因為考成法而得到重用,例如一度與戚繼光齊名的守遼大將李成梁。但更主要的是挖掘了一大批不稱職、不乾淨的“大老虎”和“小蒼蠅”。據統計,在張居正主政的十年間,因為執行考成法而被裁撤的官員竟然佔到了官員總數的三分之一。因為有考成法在,“立限考成,一目瞭然”。徹底打破了論資排輩的傳統偏見,不拘出身和資歷,大膽任用人才。

考成法結論

制度如何實施好,關鍵在於選準“遊戲規則”,抓住重點。“考成法”有效實現了考評與糾偏相結合,改變以往僅僅主要靠吏部來運作的官員考評。而且考核的內容注重一些社會經濟發展的重點事項,幾乎都是“硬指標”,抓住了重點。從“考成法”推行之後的成效來看,考核結果的運用才是從嚴治吏“最後一公里”的問題。考核結果運用不到位,考核結果再客觀真實也是擺設。只有把考核結果真正運用到實處,實現優勝劣汰,從嚴治吏才能落到實處。

考成法歷史意義

張居正的考成法對當今的廉政建設啓示有三:
第一、要注重考核工作實效,提高效率。
中國歷史有一個怪圈,那就是每一個王朝都往往在走入巔峯階段後,即由盛而衰,無法長期保持這種盛世的局面。其中原因很多,然而有一點是肯定的,當一個社會承平日久後總是會漫逸出只重形式不重實效的浮誇風氣,於是官場中欺上瞞下,偽報虛報的現象滋生蔓延,政令往往成為一紙空文。考成法正是針對這一弊病而採取的對策,通過“月考、歲籍”的方法促使官員們言行如一,提高了政府的辦事效率。這對我們當今也是很好的借鑑。
第二、要注重上下級相互監督,完善層層督察與監察制度
內閣控制六科,六科督察六部,六部督察地方藩、臬等司及撫按官,再以兩司督察府州縣官,是張居正的考成體系的構架,其體系中最巧妙之處在於利用六科監察六部,用品級低的官員監督高官,甚至彈劾高官,這本是明代的傳統,明代這一點上做得很多,絕非形式,值得我們學習。在明代的各種史料中,朝廷要員被言官彈劾而辭官致仕的比比皆是。如嘉靖後期權相嚴嵩就是被御史鄒應龍彈劾而致仕的。明代的監察制度相當完善,除設六科之外還有專門的監察機構——都察院,這是與我們當今所提倡的司法與監察獨立於政治之外的精神相一致的。
第三、要注重對己有制度的推陳出新,抓好貫徹落實。
張居正是一位講究遵從祖制的政治家。他採取的很多措施,諸如焚燬書院、整飭邊防,甚至一條鞭法等改革都是尊祖制而行的,而考成法一定程度上也是繼承了《大明會典》的很多內容。在他請定考成的奏疏中用大段的文字説明他的考成法是尊祖制的,原來《大明會典》中已有類似考成法的內容。張居正重新拿出這些已有的祖制,希望“自今伊始,申明舊章”,並加以推陳出新,嚴格地貫徹落實。我們可以説他的考成法是對祖制的繼承,但卻是在它已經被人們遺忘的時候拿出來,添加以符合時代的內容,所以我們更可以説這是一種創新。推陳方可出新,我國五千年的文明應當被當今的人們重視,對廉政建設來説,傳統文化的海洋中也會有很多值得我們重拾利用的瑰寶。
參考資料
  • 1.    張廷玉.明史:人民出版社,2019年06月:列傳第一百六:申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