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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照

鎖定
翻照又稱“翻拍”。採用照相方法複製文件。是常用的複製原件的方法。翻拍案件調查中收取的文書、單據、信件、照片、痕跡及物品等檢驗材料或證據材料,可為證明案件事實提供證據,為檢驗鑑定提供條件。要求準確地反映原件的特徵、形態、質地和表面結構 [1] 
中文名
翻照
別    名
翻拍
根據被翻拍原件特點,確定翻拍的方法,選擇原件的襯底和比例尺,合理用光,確定適當的曝光量。為使影像不變形,需保證鏡頭對在翻拍原件中央部位,鏡頭平面、成像平面和翻拍原件平面三者平行,準確對焦。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