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翰林書院

鎖定
“翰林”之名漢代已有,本指文學之林,是文翰薈萃所在。唐代開始作為官及官署名,最初的性質是“天下以藝能技術見召者之所處也”(《唐會要》卷57“翰林”),文學、經術、僧道、書畫、琴棋、陰陽等各色人士以其專長聽候君主召 見,稱“翰林待詔”。唐玄宗時,較多地選用文學士人,稱“翰林供奉”,用於起草詔令,議論時事。 清朝以後,翰林院的主要職能是編修書籍,撰擬冊文,為皇室解經講史,以及充當科舉考官等,與政治了然無涉,屬於職清事簡的文人閒職。清朝末年,實行政治改,學校教育取代科舉制度,與科舉制度密切相關的翰林院日漸衰落。1911年,清朝滅亡,沿續了千餘年之久的翰林制度也最終退出歷史舞台。 對於中國古代的翰林來説,有一點是千年不變的,即充任者多是精通經史、飽讀詩書之士。特別是明清以後,基本都是進士高科之人,亦即當時知識階層中的精英。為人熟知的歷代名流如唐朝的李白、杜甫,宋朝的蘇軾、歐陽修、王安石、司馬光,明初的宋濂、方孝孺,晚清的曾國藩、李鴻章等等,皆是翰林中人。

翰林書院翰林院

翰林書院書院簡介

翰林書院中國唐代開始設立的各種藝能之士供職的機構。

翰林書院發展歷史

初唐玄宗選擅長文詞的朝臣入居翰林起草詔制,後逐漸演變為草擬機密詔制的重要機構,任職者稱為待詔。起草詔制本是中書舍人的專職,但唐玄宗感到中書舍人草擬詔制的制度難以保守機密和應付急需,乃一度挑選擅長文學的親信官員充翰林院待詔 ,以備起草急詔( 兼撰擬詩文 ) 。開元二十六年(738),又另建翰 林學士院,專供草擬詔制者居住,供職者稱翰林學士(簡稱學士),本身無秩品 。初置時並無員額,後來依照中書舍人之例,置學士六人,擇其中資歷深者一人為承旨。安史之亂以後,軍事頻繁,翰林學士地位愈來愈重要,不但在草擬詔制方面分割了中書舍人之權,也在參謀密計方面分割了宰相之權。唐憲宗以後,翰林學士承旨往往晉升為宰相。學士院設置之後,與中書舍人院有了明確分工 。學士所起草的是任免將相大臣、宣佈大赦、號令征伐等有關軍國大事的詔制,稱為內製;中書舍人所起草的則是一般臣僚的任免以及例行的文告,稱為外製。學士院有兩名由宦官充任的學士院使(或稱翰林院使),在皇帝與翰林學士間起傳達聯 系 的作用 ,在政治上 有很大影響 。後晉天福五年(940)曾宣佈廢除翰林學士,將草擬 詔制之權歸還中書舍人,但不久又恢復。
宋沿唐制設學士院,也稱翰林學士院,有時亦稱翰林院。翰林學士實際上充當皇帝顧問,很多宰相都從翰林學士中選拔。北宋前期的翰林學士,亦無秩品。元豐改制後,翰林學士承旨和翰林學士成為正式官員,正三品,並且不任其他官職,專司草擬內製之職,例帶知制誥銜。由於唐代學士院自翰林院分出,故宋代有時亦稱學士院為翰林院。宋代另有專掌藝學供奉之事的翰林院,但與學士院的翰林院無關。西夏設翰林學士院,官員有學士等。遼北面官中有翰林院,掌漢文文書及刑獄諸事,長官為翰林學士及翰林學士承旨等。金天德三年(1151),置翰林學士院,設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等,掌起草詔書等事。元代設翰林兼國史院及蒙古翰林院,官員與金代同,分掌制誥文字、纂修國史及譯寫文字 。明翰林院掌制誥史冊文翰之事。入翰林院者官品雖低,卻被視為清貴之選。明朝翰林若得入直文淵閣參與機密,則更是貴極人臣。清因明制,設翰林院。置掌院學士兩人,滿、漢各一人。清掌院學士無文學撰述之責,是侍讀學士以下諸官的名義長官,與唐宋之翰林學士有所不同。但仕為翰林官者不僅升遷較他官為易,而且南書房行走及上書房行走例由翰林官為之,因皇帝、皇子及近支王公,多蒙優待厚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