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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祖烈

鎖定
翁祖烈(1909~1992年)祖籍莆田縣清江鄉,生於清宣統元年(1909年),至父輩遷居城廂左所營巷(今城廂區長壽街)。先後擔任莆田縣人民代表,莆田縣人民委員會常務委員,福建省人大第一屆、第二屆、第三屆代表,莆田縣政協第一屆委員、常務委員及第二屆、第三屆、第四屆、第五屆副主席,福建省政協委員,莆田市政協委員、常務委員。 [1] 
中文名
翁祖烈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莆田縣清江鄉
出生日期
1909年
逝世日期
1992年7月
畢業院校
上海東亞體育專科學校
主要成就
獲全國榮譽裁判員稱號

目錄

翁祖烈人物生平

翁祖烈(1909~1992年)祖籍莆田縣清江鄉,生於清宣統元年(1909年),至父輩遷居城廂左所營巷(今城廂區長壽街)。
祖烈少年敦厚朴實,酷愛體育運動。中學時代,曾被推選為學校學生自治會體育部幹事。民國20年(1931年),由上海東亞體育專科學校畢業後,受聘任福建省立莆田初級中學(今為莆田一中)體育教師、體育組組長。是年10月,首次主辦該校體育運動會,又倡修莆田縣第一個田徑運動場(今莆田縣人民體育場),引起校內外各界人士的極大反響。次年元旦,又發起舉辦莆田縣學校聯合運動會,以推動各中學田徑競技水平的提高。時省立田中學有男女運動員10餘人,均成為閩省體壇的佼佼者。民國22年(1933年)和24年(1935年),兩次擔任福建省田徑隊技術指導,出席全國第五屆(南京)、第六屆(上海)運動會。民國29年(1940年)、民國31年(1942年)、民國35年(1946年),3次擔任莆田縣代表隊技術指導,莆田縣代表隊相繼蟬聯晉江專區第一屆(永春縣)、第二屆(晉江縣)及第四行政區第三屆(莆田縣)體育運動會團體總錦標。民國36年(1947年)10月,出任莆田田徑訪問團(39人)總幹事,率團訪問福州、上海、南京,歷時56天,田徑對抗賽三戰三捷,全國震驚。
1952年,祖烈倡立莆田縣中學校際體育教研組。1953年,主持編寫(莆田縣中學體育教學大綱),制定(學校體育成績考查辦法標準)。1954年後,積極推行“準備勞動與衞國體育制度”,推廣少年廣播體操,主持體育課堂編組教學法及課外活動班組輪換活動法的研究,注重羣眾性體育活動和業餘體育運動隊的訓練,提倡小型、單項的體育項目競賽,培養了一大批優秀田徑運動員。1954年,被任命為福建省人民政府體育運動委員會委員。1958年,被授予國家級田徑裁判員。其後,相繼擔任第四屆、第五屆中華全國體育總會委員、全國田徑協會會員,擔任全國、華東區及全省大型田徑運動會總裁判長多達56次。1981年,被評為全國優秀體育教師。1984年,獲全國榮譽裁判員稱號。次年,獲全國優秀裁判員稱號,198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被授予福建省特級教師稱號。是年5月,榮膺國際業餘田徑聯合會榮譽證書。1988年退休,仍熱心學校體育運動。
祖烈於莆田一中任體育教師57年,共主辦該校98屆(次)田徑運動會,先後被選為莆田縣人民代表,莆田縣人民委員會常務委員,福建省人大第一屆、第二屆、第三屆代表,莆田縣政協第一屆委員、常務委員及第二屆、第三屆、第四屆、第五屆副主席,福建省政協委員,莆田市政協委員、常務委員。
1992年7月,祖烈病逝於家,終年83歲。 [1] 
參考資料
  • 1.    劉榮玉, 姚志平, 莊水平, 王寶城, 林壽棋.莆田市教育志/第十二章 人物.莆田市教育委員會:方誌出版社,2000年03月: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