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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理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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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闡發經義、探究名理為宗旨的儒家學問。不同於章句註疏之學。 [1] 
中文名
義理之學
定    義
以闡發經義、探究名理為宗旨的儒家學問
“義理”一詞,初見於《禮記·禮器》:“義理,禮之文也。”此“義理”僅指一般道理而言。漢晉時,“義理”一詞表示儒家經典中的經義名理,如《漢書·劉歆傳》:“初左氏傳多古字古言,學者傳訓詁而已。及歆治左氏,引傳文以解經,轉相發明,由是章句、義理備焉。”北宋時,開始把講求儒學經義、探究名理的學問,稱為“義理之學”,並用以與漢唐時重章句、訓詁的經學相區分。程頤説:“古之學者一,今之學者三,異端不與焉。—曰文章之學,二曰訓詁之學,三者儒者之學。欲趨道,舍儒者之學不可。”(《二程集》卷十一《二程語錄》)張載亦有“義理之學”的提法。清代學者更明確地將學問分為義理、考據、詞章三類,並將宋學歸於義理之學。戴震説:“古今學問之途,其大致有三:或事於理義;或事於制數;或事於文章。……聖人之道在六經。漢儒得其制數,失其義理;宋儒得其義理,失其制數。”(《戴震文集》卷九《與方希原書》)後來,許多學者都沿襲此説,義理之學遂成為宋學的別名。
義理之學是適應結束唐末、五代的割據分裂局面,重建中央集權和封建倫理道德的社會需要而產生的,它是在復興儒學的思想運動中以儒學為核心,融合儒、釋、道而形成的。其主要特點是:①鄙薄文章訓詁之學。程頤説:“今之學者有三弊:一溺於文章,二牽於訓詁,三惑於異端。苟無此三者,則將何歸?必趨於道矣。”(《二程集》卷十一《二程語錄》)宋儒大膽地打破漢唐“傳注”的陳規,從“舍傳求經”到“疑經改經”,鬆動了自漢唐以來的思想禁錮。②重視理論思維,富於哲理性。張載説:“義理之學,亦須深沈方有造,非淺易輕浮之可得也。”(《張載集·經學理窟》)宋儒通過解釋儒家經義,系統闡述自己的哲學思想,建構哲學體系。③以義理權衡一切,突出儒學中的倫理綱常、道德名教。
宋明儒家學者的思想幾乎I都是義理之學,但由於個人的立場、觀點,所要解決的問題不同對經義名理的理解也不同,從而形成了不同學派。
清代初期訓詁考據之學興起,乾隆、嘉慶年間大盛,儒者們崇考據而貶義理,宋儒的義理之學趨於衰落。
參考資料
  • 1.    中國孔子基金會.中國儒學百科全書: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