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羣體行為
(詞語)
鎖定
羣體行為是團體行為的一種特殊形式,為了實現某個特定的目標,由兩個或更多的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相互依賴的個體組成的人羣集合體。組織、羣體和個體是不可分割的整體。羣體介於組織和個人之間。羣體行為往往是團體中某些成員出於對共同目標的慾望與情緒高漲並達到一致的情況下, 再加上其他某些成員的暗示和情緒感染而形成的。
- 中文名
- 羣體行為
- 外文名
- group behavior
- 又 稱
- 團體行為
- 特 點
- 規範化、程序化、協調化等
- 含 義
- 團體行為的一種特殊形式
- 性 質
- 與“個人行為”相對稱
羣體行為理論解釋
對羣體行為的產生存在多種解釋, 主要有: (1)相互作用論, 認為集體行為依賴於參與者的相互刺激。一些人聚集在一起激烈地互動是構成集體行為的第一個步驟。(2)緊急規範理論, 認為在一種模稜兩可的情況下, 當一羣體察覺到指導他們行動的規範出現,他們的行動便或多或少地趨於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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羣體行為特徵
1、羣體成員具有共同的需要和目標。
2、羣體成員具有共同的規範和行為模式。
3、羣體成員具有共同的歸屬感。
4、羣體成員要相互作用。
5、羣體成員具有組織性。
羣體行為分類
1、按原則和方式可分為正式羣體和非正式羣體。
2、按聯繫和發展可分為鬆散羣體,聯合體和集體。
3、按開放程度可分為開放型羣體和封閉型羣體。
4、按社會作用大小可分為參照羣體和一般羣體。
5、按規模大小可分為大羣體和小羣體。
6、按是否實際存在可分為假設羣體和實際羣體。
羣體發展階段:形成階段、震盪階段、規範化階段、執行階段、終止階段。
羣體功能:組織任務和滿足羣體成員的心理需求。
因為行政管理行為也具有上述羣體行為的特徵,所以,行政管理行為屬於羣體行為。
羣體行為影響因素
影響羣體行為的因素主要有:羣體成員的個人特點及基本素質,羣體內部人際關係,羣體行為動機強度,羣體行為準則,羣體壓力,羣體的內聚力,羣體衝突,羣體合作,羣體利益,風俗習慣,價值觀念,羣體主要任務特徵,羣體的層次結構和內部控制,羣體領導者的能力和特徵,羣體內部及外部交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