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羣體壓力

鎖定
羣體對其成員形成的約束力與影響力,包括信息壓力和規範壓力兩種。
中文名
羣體壓力
外文名
group pressure
應用學科
心理學
應用範圍
社會心理學

羣體壓力概念

羣體壓力(group pressure),即羣體對其成員形成的約束力與影響力,包括信息壓力和規範壓力兩種。 [1] 

羣體壓力羣體壓力分類

信息壓力和規範壓力兩種

羣體壓力信息壓力

分為:個人的信息、社會的信息
他存在兩種信息來源,當個體長大之後,可以根據這兩種信息來源來體驗現實及學習正確的行為。一個孩子如果手碰了燒熱的爐子,知道了手因此會被灼傷。人們稱這種信息為“個人的信息”,因為這來自於“嘗試錯誤”的學習。一般説來,個人信息是來自環境中直接獲得的物理現實。人們的第二種信息來源不是根據物理現實或個人的體驗,而是來自於社會現實,這種信息被稱為“社會的信息”,因為它是由其他人或其他羣體提供的。社會信息也有可能涉及有關物理現實的知識。例如,因為父母告訴了他,所以孩子知道了爐子是熱的,不能碰;長大後,懂得了世界並非由絕對物理現實構成的。如,人們會提出許多問題,上帝存在嗎?什麼是信仰和價值觀?什麼是美等等。這些問題涉及社會現實,因為人們必須依賴於他人或羣體提供答案。
費斯廷格和凱利指出,當人們依賴於他人獲得社會信息時,他人就獲得一種權力,來影響人們的行動或態度。這些他人對人們具有信息性壓力,因為人們需要他們提供信息,所以人們才會服從他們。

羣體壓力規範壓力

每一個羣體都有它的規範,這就叫做羣體規範。如前所述,羣體規範指的是羣體所確立的行為標準,羣體的每個成員都必須遵守這些行為標準。但羣體規範不是規定成員的一舉一動,而是規範行為可以被接受和容忍的範圍,羣體規範可能是明文規定的,但大部分規範是約定俗成的、非正式的。所以,羣體除了具有信息性影響力外,羣體還能夠利用“規範性社會壓力”來説服個體從眾。規範性社會壓力指的是“服從其他人積極期望的一種影響力”。處在某個羣體中的個人,想繼續成為這個羣體的一部分,都會了解如果被該羣體拒絕所激起的那種焦慮,這不是沒有根據的害怕,這種拒絕是令人痛苦和煩惱的。羣體可以用拒絕或否定的強化來懲罰不願從眾的人。所以,在拉坦內(B. Latane,1990)看來,從眾實際上就是羣體中少數派受多數派影響的結果。而且,與羣體保持一致會使個體很容易對自己的決策或看法進行證實(Buehler Griffin,1994)。
在這裏應該指出,羣體也許不會懲罰偏離者,個體也沒有見到過羣體施行這種懲罰。事實上,也許根本不存在着對偏離者的懲罰。然而,個體始終相信偏離者會遭到懲罰,這一事實本身就產生了羣體的規範壓力。
一般説來,羣體對個體施加壓力使其從眾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來自羣體的信息性壓力,就是提供有關個體應該如何行動,把事情辦好的信息;另一種是來自羣體規範性社會壓力,就是如果個體不從眾的話,羣體擁有拒絕(嘲笑、打擊、排斥等)該個體的可能性。絕大多數場合,兩種影響的形式同時作用於個體。某些特定場合下,一種形式可能比另一種形式更強烈。並且,某些個體可能對一種形式要比對另一種形式更敏感,一般來説,兩種形式是共存的。
我們可以從前面提到的簡單服從和內心接受的區別點上,對上述兩種形式的壓力進行考察。社會心理學家一致認為,羣體的規範性壓力很可能導致公開的服從,而沒有伴隨着內心接受;人們對規範性壓力作出反應,這種反應是因為害怕或焦慮,他們常常願意公開服從,而不是內心接受。服從羣體信息性壓力的個體更有可能產生內心接受,這種對羣體規範的服從其基礎不是害怕,而是想要把一些事做得更正確的願望。因為這時羣體可以決定行動或信念的正確方向,所以公開的服從常伴之以內心的接受。

羣體壓力起源

羣體動力學研究始於20世紀30年代。在20世紀30年代和50年代,兩個非常著名的經典的心理學實驗為羣體壓力與趨同心理的研究作出了重要的貢獻,一個是社會心理學家謝里夫(Muzafer Sherif)所作的自動移動光效果(autokinetic light effect)研究(1936,1937),這個研究的生理基礎是人的神經系統對昏暗燈光會過度補償,從而對靜止的燈光產生移動錯覺的心理現象,對此,被試並不知曉。研究人員讓被試分別在個人和羣體兩種情境下對移動的距離作出判斷。結果發現,雖然最初個人環境下的判斷彼此差異很大,但隨着在羣體情景中實驗的進行,個人對自己的判斷不斷的調整和修正,最後愈來愈接近羣體判斷結果的平均值,並且這個判斷標準會固定下來,並在以後的判斷中發揮作用。這個實驗結果顯示了在模糊情境下羣體依賴、羣體壓力的存在和羣體規範的形成,同時顯示,羣體的影響或者説壓力能夠超越羣體的存在,出沒有羣體的環境中。謝里夫的研究讓我們看到了羣體壓力和羣體規範對人們的認知行為所具有的巨大影響力。
另一個經典的實驗是社會心理學家所羅門·阿希(SolomonAsch)所作的“線段實驗”(1955-1956)。與第一個實驗不同的是這次實驗的環境是明朗的,而且被試只有一個,其他的七名“被試”都是為配合實驗而故意安排的助手,給被試兩張卡片,一張上有一條線,另一張卡片上有三條長度不同的線,然後讓被試説出三條線中哪一個與另一張的一條線長度相同,表面上是調查被試對線段長度的判斷,而阿希真正感興趣的是在羣體壓力介入環境時將會出現什麼情況。於是阿希讓助手被試在幾次正確的判斷線段長度之後故意都給出錯誤的答案,然後觀察真正被試的反應。實驗結果驚人的發現有33%的被試屈服於小組的壓力而做出錯誤的判斷,而且可以觀察到被試在這個屈服於羣體壓力的過程中伴隨着激烈的內心衝突,因此這個實驗還引發了學界關於實驗中的倫理道德的大論爭。阿希的實驗向我們表明:有些人情願追隨羣體的意見,即使這種意見與他們從自身感覺得來信息相互牴觸。羣體壓力導致了明顯的趨同行為,哪怕是以前人們從未彼此見過的偶然羣體。
除了這兩個經典的實驗研究外,學者們還進行了許多相關的研究,在傳播領域主要集中表羣體與政治態度、輿論及其形成、羣體壓力的社會功能、羣體理論在大眾傳播中的應用等。在心理學領域則關注羣體壓力和趨同行為產生的心理根源,表現形式和影響因素等。

羣體壓力產生原因

羣體是人生存不可缺少的社會空間,主要有三種羣體心理導致了羣體壓力和趨同行為的產生:
⑴人天生就有一種對社會孤立的恐懼感,“趨向於一定的羣體是人的一種生存方式,當個人被他所在的羣體所排斥時,通常會體驗到莫大的痛苦,羣體對它所屬的成員具有一種力量”(朱智賢,1989),對於羣體的一般狀況的偏離會面臨強大的羣體壓力甚至受到嚴厲的制裁,這種恐懼感使得羣體中的人產生合羣的傾向,只有與羣體保持一致才能消除個體的不安全感。
⑵羣體為人們的個體行為提供了參照,人們傾向於相信多數,認為他們是信息的來源而懷疑自己的判斷,因為人們覺得,多數人正確的機遇多。在模稜兩可的情況下,尤其如此。
⑶羣體給予個體的歸屬感和自我同一性使得個體產生維護羣體形象的心理,因此,個體的行為表現為與心目中的歸屬羣體的標準保持一致。所以,“實際的羣體壓力可以導致從眾,想象上假設的羣體優勢傾向,也會對人的行為造成壓力,使人選擇與設想的多數人傾向一致的行為”(章志光,金盛華,1996)。
這些不同的原因產生了不同的趨同心理,在行為上主要表現為兩種形式:真從眾,外顯行為和內心看法因羣體影響而真正改變,與羣體保持一致;權宜從眾,儘管內心懷疑或有疑意,但迫於羣體壓力而在行為上與羣體保持一致,就像阿希的實驗所體現的那樣。
羣體壓力和趨同心理可能在某些時候會產生消極的後果,但也不要忽略了他們所具有的積極意義。從整個社會角度講,“任何社會,無論從社會功能的執行,還是從社會文化的延續角度説,多數人的觀念與行為保持一致都是必要的。一個社會需要有共同的語言,共同的價值觀與行為方式”(章志光,金盛華,1996)。從羣體角度講,羣體壓力使得個人保持與羣體的聯繫,維護羣體的完整性,維持羣體的生存和發展,可以保證羣體行為的一致,目標一致,有利於羣體目標的實現。從個人角度看,一個人只有在更多的方面與社會的主導傾向取得一致,他才能夠適應其賴以生存的社會,否則他將困難重重。另一方面,個人的知識和感知的範圍是有限的,因此個人需要用從眾的方式,來在最大可靠程度上使自己迅速適應原來未知的世界。這樣,從眾就是一種個人適應生存的必要方式。

羣體壓力影響因素

羣體壓力個體特點

人們在羣體壓力下表示順從的願望或需要是各不相同的。從常識或非正式的觀察結果來看,獨立思考的人和有才能的人與那些依賴性強和無才能的人相比常常是不大順從羣體壓力的。通過多種個性和智力測驗的關聯分析,附以從眾性的記分,發現能夠抵擋得住羣體壓力而保持自己獨力性的人具有如下特徵:
1、聰明(按智力標準來衡量)。
2、有創見性(在思維方法和問題解答中表現出來的)。
3、“自我強度高”,即在充滿壓力的情況下仍能有效地應付者,即為自我強度高;不能有效應付者,即為自我強度低。
4、有自信心,沒有憂慮和自卑感,有主見,不人云亦云,不優柔寡斷。
5、有令人滿意的社交態度和行為,諸如容忍、負責、有控制力等,在社會交往中不受他人干擾,也不依賴他人。
6、有責任感,事業心強。
如果在上述行為方面被列入較低的等級,這些人容易屈服於羣體壓力。比如,一個人的特徵是智力一般,缺少創見性,思維不靈活、停滯、僵化、思想貧乏、患得患失、自我強度低、自信心弱,和他人的關係有依賴性,易為他人所左右,總是注意他人對自己的評價,胸無大志,對稍微複雜的問題缺少正確的判斷力等,就是個順從者。

羣體壓力羣體特點

1、羣體意見的一致性程度。如果羣體成員意見分散,羣體壓力就會減小;如果羣體意見一致性高,羣體壓力就會加大,個體就不得不與羣體保持一致。
2、羣體的規模和凝聚力。羣體規模越大,凝聚力越高,個體就容易從眾。
3、羣體的專長。一個羣體越有成效,越有某方面的專長,個體對羣體就越信任,個體的行為就越容易趨向羣體行為
4、羣體的性質。個人的關聯羣體和個體認為能滿足個體願望的羣體易表現從眾。一個代表個體願望,滿足個體要求的組織,個體必定願意順從。

羣體壓力表現方式

所謂從眾行為是指個人在羣體中,因受到羣體的影響和壓力,使其在知覺、判斷及行為上傾向於與羣體中多數人一致的現象。
美國心理學家索羅門·阿希曾做過這樣的實驗,他找了七個男大學生,讓他們坐在桌子的周圍,其中真正的被試只有一人,其餘六人都是陪襯者,並接受了主試的特殊指示。七名男大學生圍桌坐好以後,主試同時給他們看兩張圖片。
當被試看完圖片以後,主試開始讓他們回答問題。回答時先讓事先安排好的六個被試故意做出錯誤判斷,然後再讓不瞭解情況的那個被試回答。結果,不瞭解真實情況的那個被試往往追隨多數人的意見做出錯誤的判斷。阿希先後選了123名被試參加實驗,有33%的人做出錯誤的判斷;而單個人做實驗時,幾乎沒有一個人做出錯誤的判斷。這説明有1/3的人屈服於羣體的壓力,做出錯誤判斷。可見,羣體中多數人的一致傾向對個體行為是有影響的。
從眾行為產生的原因包括兩方面:一是信息壓力。在許多情況下,人們是通過別人獲得外部世界的信息,甚至許多關於自己的信息也是來自他人。人們傾向於相信他人提供的知識和信息,會對自己有所幫助。例如,我們迷了路,就要請警察或當地居民指點,並按照他們的指點到達目的地。由於人們相信信息來源者,就容易產生遵從別人的意見或效仿他人的行動。在從眾實驗中,人們傾向於相信多數人的意見,認為他們是信息的來源而懷疑自己的判斷。在情境模稜兩可,缺少參考構架的情況下尤其如此。二是規範壓力。前面説過,羣體成員都要遵守羣體規範,誰也不願成為越軌者或“不合羣者”,人們在羣體中怕受孤立、惹人注目、丟面子或受懲罰,而願意與羣體規範相一致,與羣體中其他成員保持相同的看法。此外,羣體的規模、羣體的凝聚力和個人在羣體中的地位等變量,也是影響個體遵從羣體中多數人意見的因素。
從眾行為有四種不同的表現形式:
1、表面從眾,內心也贊同。這是表裏一致的遵從,在這種情況下個體沒有心理矛盾,這是個體與羣體之間的最理想的關係。
2、表面從眾,內心拒絕。這是指口頭贊成多數人的意見,內心卻不同意。這將引起個體心理上的不協調。
3、表面不從眾,內心卻接受。表面上反對多數人的意見,內心卻是擁護的。個人雖然表示不同意,但實際上不會有反對的行為。
4、表面不從眾,內心也拒絕。這是真正的、完全的不贊成多數人的意見,個人確信多數人的意見是錯誤的,因而主張改變多數人的意見。

羣體壓力試驗

社會心理學家阿希(s.Asch)是有關從眾問題研究影響最廣泛的一位學者,他於五六十年代一直致力於從眾問題研究。1956年,阿希報告了一個有關羣體壓力的經典實驗,考察了影響從眾的各種因素。他原先假定,聰明人在可以順利看到事情真象時不會從眾。但事實證明問題不這麼簡單,聰明的人也會説"白謊",表面上保持與羣體或他人的一致。
阿希將被試組成7人小組,請他們參加所謂的知覺判斷實驗。實驗的真正目的,是考察羣體壓力對從眾行為的影響。7名被試中,只有編號為第七的被試為真被試,其他均為實驗助手。
被試與其他羣體成員都圍桌子坐下後,實驗者依次呈現50套兩張一組的卡片。兩張卡片中,一張畫有一條標準真線,另一張畫有三條直線,其中一條同標準線一樣長。被試的任務,是在每呈現一套卡片時,判斷三條編號依次為1.2.3的比較線中,哪一條與標準線一樣長。
實驗開始後,頭兩次比較平靜無事,羣體的每一個成員都選用同一條比較線。作為第6號(第6個進行判斷)的真被試開始覺得知覺判斷很容易、很快。在第三組比較時,實驗助手們開始按實驗安排故意作錯誤的判斷。被試聽着這些判斷,困惑越來越大。因為他要等到第6個才説自己的看法,先必須聽前5個人的判斷。結果,他面臨一個是相信自己的判斷,還是跟隨大家,一起做錯誤判斷的兩難問題。實驗結果表明,數十名自己獨自判斷時正確率超過99%的被試,跟隨大家一起作出錯誤判斷的總比率佔全部反應的37%。75%的被試至少有一次屈從了羣體壓力,作了從眾的判斷。一個人的少數對一致的多數

羣體壓力實驗過程

實際上,這個實驗是作為一系列研究的基礎來設計的。由7至9名大學生組成的羣體被集中在一間教室裏。實驗者應告訴他們會看到一些長度不同的線條,他們要做的就是比較同長度的線條。這種安排是一種知覺測試,實驗者把兩張畫有垂直的黑色線條的白卡片固定在房間前面的黑板上。在右邊的卡片上有三條不同長度的線,其中一條與左邊的標準線條等長。所要做的就是從三條線中選出與標準線條等長的那條線(如下圖)。畫有線條的卡片尺寸是17.5"×6")。這些線條的寬度都是3/8",線條的下端離卡片的下沿是2.5"。標準線條畫在卡片中央,而對照線條則相互距離1.75"。線條標號則用黑色表示出來,長度為3/4",在每條線下面1/2"處直接標出。
下面就是對被試的指導語:
“這是一項包括辨別線條長度的試驗,你可以看到前面有一付白色卡片。左邊是一條線,右邊有三條不同長度的線,它們依次標有1、2、3。右邊有一條線與左邊的標準線條等長——每一組中你都要指出哪條線是等長線。你要用相應的標號表述出你的判斷。象這樣的比較共有12次。因為線條數目不多,並且你們人數也很多,我將把你們所有人都召集在一起,依次説出你們的判斷,並把你們的判斷記錄在預先準備好的表格裏。請儘可能地準確。我們從左到右開始吧。”
線條是垂直的,它們的下端都在一條水平線上,對照組的線條標有1、2、3。正確相配的線條總是相距40英寸.根據指導語的規定,每名被試在提出自己的判斷時,都要大聲説出他認為與標準線條等長的線條標號。當所有被試表述完他們的判斷後,這兩張卡片就拿去,代之以一付帶有新的標準線條和對照線條的卡片。一共有12套標準和對照線條的卡片。
所需辨認的不同之處是很明顯的,對照線條中大多數不等長線條很清晰地比標準線條長或者短。表Ⅰ列出了線條的長度以及它們出現的順序。對照線條與標準線條之間的差異是有變化數值的,而且沒有專門保持它們之間的恆定比率。在連續的測試中,等長線條隨意出不同的位置上。在不同的測試中,對照線條中兩條不等長線條與標準線條的關係是變化的;兩條都長點,或者兩條都短點,或者一條長一條短。
在最初兩個測試中,實驗進行得很正常。辨別是簡單的,每個人只是説出相同的判斷。突然在第三次測試中這種一致被打亂了。這些人中座位靠近最後的一位判定第一條線是正確答案,而其他所有人都認為三條線中的中間那條與標準線條等長。在實驗繼續進行中,這種情況會重複出現多次,同樣,這個人不時地與羣體意見不一致。當然在其他所有方面都是一致的。
作為一個觀察實驗情況的局外人,在開頭幾次測試後,開始發現隨着實驗的進行,這位被試與羣體中的其他人越不一致,這種情況所造成的壓力就越大。在最初一兩個意見相左之後,他可能會看出這個人態度的明顯轉變。他會注意到這個人因為與整個羣體的判斷不一致而在臉上流露出困惑和為難的神態。一般情況下,他會變得更加敏感,在座位上開始坐立不安,把頭轉來轉去以便從不同的角度觀察這些線條。他可能會轉向他的鄰座,一本正經地與他們小聲交談,也可能會靦腆地笑着。他也可能會突然站起來更靠近卡片來觀察,在其他時間他會變得非常安靜和鎮定。
是什麼原因導致了這種奇特的行為呢?答案就在我們尚未得到的一種重要的情況之中。我們已描述了作出反應的這名被試是羣體中唯一的針對設定情景作出反應的被試。這位被試所不知道的是,所有其他人都在與實驗者合作,在同一次測試中統一地通過回答兩條不等長線條相等來給出錯誤的判斷。羣體判斷與正確值之間的明顯差異是不可忽視的,範圍從1/4"——1.75"。這個羣體是由兩部分組成:得到指示的被試,我們稱之為多數被試;另外這一個被試,我們稱之為關鍵被試,而且他處在單獨一人的少數派地位,在實驗開始前,得到指示的多數被試已經與實驗者進行過接觸。在詳細指示中,實驗的宗旨已經詳盡的解釋了。他們在實驗中所擔任的角色也已反覆多次認真地練習過了。他們被要求表現自然、沉着,在實驗過程中應該形成一種壓力,當需要時結成統一戰線來維護他們的判斷,要求他們態度不僅要友好,而且要堅定。同一個多數被試羣體應儘可能連續地與關鍵被試組合。而多數被試羣體的新成員經常是從前關鍵被試中挑選的。
關鍵被試們都由協作羣體成員們從他們的朋友中選擇。他們被告知將要進行的心理學實驗需要增加被試。當天真的被試來到時,發現其他人已經在走廊裏或房間內等待着主試人的到來。主試人很快就進來了,並邀請大家就座,而關鍵被試應就座於預先決定的靠近最後,通常是最末一個座位。多數被試羣體的成員只需去坐那些有效的座位一而避開確定給關鍵被試的座位。這種方法保證了關鍵被試在提出自己的判斷之前能完全感受來自多數人所造成的壓力.由七至九人所組成的羣體效果最合適。我們擔心,人數太少,會缺乏“羣體強度”這個因素;而再多一點的羣體的組成和維持將很困難。
(l)多數被試羣體的答覆
總共要安排十二種判斷。對於其中七個來説,多數被試將根據錯誤的判斷來回答,最初兩個回答是正確的,以保創造一個自然的開始。多數被試的所有回答都是一致的。所有人的回答都由主試人記錄在事先準備好的表格中。另外,主試人和他的助手又單獨將關鍵被試的表情、態度和評論記錄下來。
(2).羣體討論
實驗並不是在完成比較之後就結束了。在擺出卡片之後,可以用一種簡短的口頭討論來確保更清楚地得知關鍵被試的反應。主試人首先指出,他注意到了在確定無疑的問題上有不同的意見,並問是否有什麼評論。儘管這一陳述設特別地直接針對什麼人,但關鍵被試通常是會有回覆的。這時多數被試羣體成員也參加進來。他們儘量使他們的問題帶有好奇與興趣。首先,討論集中在怎樣解釋已經出現的不一致。當關鍵被試開始逐漸佔據這一情景的中心位置時,他被要求簡單地陳述一下,根據他的看法,誰是正確的——羣體還是他自己。他被問及是否那就意味着整個羣體都錯了,而只有他一個人是正確的,在這種情況下在他的判斷中有多大成分的自信,等等。問題是這樣的:“你推測誰是對的?”如果被試回答説他的判斷是正確的就接着問:“你認為整個羣體都錯了,而只有你一個人是正確的”?“你對你的判斷有多少自信?”“如果有什麼重要事情取決於你的答案,這又是一件有實際後果的事情,你會怎樣呢?”“如果你是一個旁觀者,你會對此説些什麼?”這些問題的提出都是事先排好順序的,任何羣體成員都可以在適當的時候自然地提出這些問題。
(3)有關實驗目的的談話和解釋
在持續了近五分鐘的討論結束後,主試人允許大家離開了,而單獨留下了關鍵被試。在談到剛才接連提出的問題時,他就會得知實驗的目的。在這次談話快結束時,主試人會詳細解釋實驗的目的和實驗情境的構成;對所有關鍵被試都這樣做。看起來讓被試對發生了什麼一無所知就離開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合法的。我們預料並可以指出幾乎所有被試都表現出了興趣,而且大多數人對於有機會經歷一種明顯的社會情境而感到高興,他們認為從中上了一課。
最後,要提出的是為了關鍵被試,在做實驗時,我們必須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任何被試在得到關於實驗步驟的意義的明確解釋之前,是不能離開的.如果他們理解了實驗的目的,被試們就不會對暫時竭力想強加於他們的事物感到不快。許多人認為實驗已成為有着某種價值的經歷。這使他們直接徹底地瞭解羣體反對的意義以及個體正確的真正可能性,即使有一個一致的公眾意見反對他。關鍵被試們常常留有這種感覺:他們親眼目擊了一種與人類某個重要問題有關的情景。
以上所提就是所描述的實驗的目標和意圖。個體處在一羣體和一種被公開認定的簡單的可能察覺的關係之間。通過上述步驟,在羣體與它的一員之間造成一種不一致的意見,兩種對立的力量作用在這個單獨的被試身上:一種來自明顯的、顯而易見的關係,而另一種則來自一個緊密的羣體。通過把一個個體放在同一致的羣體相沖突的位置上,我們開始着手觀察在他身上所發揮的作用。在實驗中共有三十一位男性關鍵被試,這一實驗我們稱之為實驗1。

羣體壓力數量效果

關鍵被試面對大多數人一致的反對會做出怎樣的反應呢?他們是保持獨立,拒絕接受羣體的錯誤傾向呢?還是表現出一種向羣體屈服的傾向?如果這樣;那將會達到什麼程度呢?我們將嘗試以定量的結果為根據來回答這些問題。
這31位關鍵被試在羣體中作出正確的和不正確的回答的頻率,我們發現2/3的回答是正確的,是獨立於羣體傾向的;餘下的1/3是和羣體相同的錯誤回答。與之相對的,由25人組成的羣體所出現的錯誤,通過書面私下做出的判斷,達到7.4%。在實驗羣體中出現的錯誤數平均為2.3,在控制羣體中為0.5,這裏我們可以得出兩個結論。(l)在既定條件下,在判斷中佔主要地位的是正確和獨立。(2)同時發生了確定的向大多數人靠近的偏移,他們的錯誤結論影響了關鍵被試們1/3的判斷。
這些錯誤並不是完全平等地分佈在這些關鍵被試中;事實上,象表Ⅲ所示,有證據顯示了個體之間的極端不同。在整個範圍中都分佈有關鍵羣體的回答。有些被試始終保持完全的獨立,同時另外一些人則毫無異議地追隨了大多數。l/5的被試是完全獨立的,如果我們再把那些僅犯過一次錯誤的包括進去(其錯誤可被認為未超過控制組),我們就會發現羣體中的42%的人所得出的結論沒有受到實驗條件的明顯影響。
在控制羣體中,錯誤範圍明顯的很小,沒有一個人犯兩次以上的錯誤。圖10是關於這兩個羣體的錯誤分佈的一個説明。
最後,錯誤也不是平均分佈在不同的關鍵被試中的,如表IV所示,在不同實驗中,發生錯誤的頻率數從3到16變化不等.總體上講,標準線條越短,錯誤也就越少。
結論:實驗條件嚴重地影響了判斷的結果,在對羣體壓力的反應上,個人之間存在着極端的不同,從完全獨立直到完全屈服。對羣體壓力的反應也是相比較事物之間的物理關係的函數。

羣體壓力實驗反應

關鍵被試如何面對這種情景,這對他又會產生什麼結果呢?定量的記錄雖然重要,但沒有説明他們自己的看法,這是由於他們沒有指出發生這種情況的原因,我們必須對所發生的事情做出解釋,這個解釋應以對被試在實驗及隨後的面談中的反應觀察為基礎。首先我們必須更加仔細地觀察實驗中所發生的事件的特徵;然後開始着手對被試在大多數情況下的反應作出概括性解釋;最後,我們將描述在同等條件下觀察到的個體之間明顯的不同之處。
實驗條件的結構雖然在關鍵被試們之間表現出了極大的不同,但在實驗情景中也辨認出了一些相同的反應。
(a)個人是處在一種對相對簡單的事實做出判斷的情景之中,同時他是在由其他與他相同的人所組成的羣體中,共同承擔起做出同樣比較的任務。所有的判斷都是在白天清晰的光線下做出的,並且當眾宣佈。尤其重要的是這樣一個事實,即這項工作涉及了大量對可感覺的關係做出判斷,這是毫無疑問的,是肯定的。
(b)只要關鍵被試一直與羣體保持一致,他就會對他的判斷的準確性深信不疑。他對自己的感覺充滿信心,而在這點上他又被羣體所肯定。
(c)當羣體突然出乎意料地反對關鍵被試時,他的心理狀態徹底改變了。有兩股力量作用於他。一股是被感知的事物本身,因為很清楚它是明確的,被試沒有簡單地用抽象的方法去感知所列的關係。他確信他的感覺,是因為他能作出令人信服的判斷。第二股作用他的力量是牢不可破的多數人反對他,一次又一次地否定清晰的事實。這兩種力量處於完全對立的狀態。
(d)實驗情景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相對封閉、自我控制。材料和羣體都直接在現場。矛盾公然存在於心理場中,他不可能通過參考外部因素(如以往的經驗或態度的差異)來解決這一矛盾。
(e)環境要求做出決定,被試必須採取某個立場。這種要求他公開宣佈他的立場的壓力產生了新的條件和力量。存在着一種要求所有人必須真實地報告他們所見到的事實的力量;力量變化是做為一系列複雜條件的一種。另外,所有被試還受到來自大多數人的方向施以的壓力,這種壓力因人而異。
困境的發展對實驗中一連串事件中的某件事,不同的人會有極為不同的反應。雖然如此,大體上還是發生了一些特定的反應。在考慮個體差異之前,我們將冒着過分簡單的危險,試圖描述一些由條件所引起的最常見結果。
1、困境的感覺沒有一位被試忽視羣體的判斷。雖然實驗要求獨立的判斷,但事實上沒有人對羣體的判斷漠不關心或視之為不相關的事。每個人立即抓住其餘人的判斷並將之與自己的相聯繫。另外,關鍵被試所聽到的回答不是很多的零散回答,每個回答都恰巧與其他人相同,而只與他自己有分歧。他立即注意到羣體回答的一致性,他與他們之間的分歧,以及這些回答之間的不一致。這種情景,可以用下頁的圖來表示。
關鍵被試還要充分了解許多其他的結構關係,這是矛盾繼續下去的必要條件,被試知道,(1)引起爭論的問題是一個事實;(2)一項正確的結果是可能的;(3)只有一項結果是正確的; (4)其他人和他都選擇了立場,並宣佈了同樣客觀給出的關係;(5)羣體在某一點上是一致反對他的。對關鍵被試來説,羣體反對有着更深遠的意義。這種反對是由分離的個體所作出的獨立判斷組成的,而不是聯合決定的產物。在這點上羣體力量的指向依賴於其成員的獨立性。在這些基礎上關鍵被試會意識到某些地方出了錯。這裏所提到的每一點對後面的發展都十分必要,因為他們中的任何一個人誤解了該情境的意義都將出錯。
2、重建平衡的努力絕大部分關鍵被試的講速反應體現了一種不同程度的困惑和疑惑。某些人在第一次或第二次不同意義出現時就停了下來,詢問他們是否正確理解了指令,另一些人則大量地向他們最近的鄰座做出相似的詢問。沒有人對十分重要的不同意見有所準備,相反他們則追尋一種更明顯的造成誤解的因素。被試還沒有完全處於矛盾之中,事實上他們仍堅持找到一種更簡單的解釋的真正可能性。他們希望早先的不一致只不過是一段插曲,他們將會由完全的一致所代替。由於不同意見始終存在,他們不再固守這種希望。他們相信他們在用某一種方法去感知,而羣體則用了另外一種。
3、關鍵被試陷於困難之中絕大多數被試任由一種不安增長,這種不安不是由其他人而是由他們自己造成的。他們不要求多數被試證明他們的結論正確,許多人只是想用他們自己的反應來有效地證實。被試確定了證明的責任。是他而不是多數被試正在成為問題的中心,正是他導致了分裂。幾乎每人都這樣講:“羣體與我所見到的相矛盾。”而不是説“我與羣體所見到的相矛盾。”相同的表達是許多被試拒絕的,也就是説他認為羣體是錯誤的。值得注意的是,儘管主試人對實驗情景有全面的認識,也一樣有好幾次用同樣的方式來感覺事物,和被試一樣成為問題的製造者和問題中心。
4、未成功的解答一旦真正認識到存在一個基本的不同意見,被試就努力通過一定的解釋來克服這個問題,不一致所造成的疑惑和緊張是造成眾多假設的條件,人為地造成了可解釋的鴻溝。其中一些實際上有助於消除緊張情緒。被試可能會認為其他大多數人是遵從者,他們追隨了那位因某些原因而出錯的第一位被試。另一些人可能會提到羣體中的一些人戴了眼鏡。不過,大多數假設都很獨特,也未經過深思熟慮。另一些人則提到,被試意見不同是由於觀察的角度不同。還有其他一些人,則含糊地提及了心理錯覺,或者説羣體是以標準而不是長度為基礎進行判斷的.
參考資料
  • 1.    俞國良.社會心理學: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