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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菲軍事基地協定

鎖定
1947年3月14日,美國與菲律賓在馬尼拉簽訂美在菲繼續使用和擴大軍事基地的協定。為期99年。
中文名
美菲軍事基地協定
協議雙方
美國菲律賓
主要內容
美國租用菲律賓23處陸海空基地
簽訂時間
1947年3月14日

美菲軍事基地協定主要內容

美國租用菲律賓23處陸海空基地,根據需要可增加和開闢新的基地,在基地內美國享有廣泛的治外法權。該協定曾多次修改。美國在菲律賓的軍事基地主要有呂宋島南部的蘇比克海軍基地和克拉克空軍基地,也是美國在太平洋上的主要基地。1979年雙方又修改協議,菲律賓收回基地主權,任命一名菲律賓人為基地指揮官,但美國指揮官任保留控制權。每五年對協定審查一次,1991年協定期滿後,如雙方同意方可延長,美國在五年內向菲提供五億美元援助,作為對使用基地的補償。 1983年6月美菲雙方又簽署一項協議,菲同意美國從1984一1989年繼續使用蘇比克海軍基地和克拉克空軍基地,美國則向菲提供九億美元的經濟和軍事援助。

美菲軍事基地協定停止協議

該協議在1991年停止,撤除了美軍蘇比克灣基地與克拉克空軍基地。在國際上,菲律賓美軍基地是冷戰圍堵政策的重要基地,對東盟國家來説是嚇阻共產勢力的保障。對菲律賓來説,美軍基地有穩定政局、治安、人心的效果。駐菲美軍對菲律賓經濟也很重要。在新協定下,從1984年到1989年,菲律賓靠這兩座軍事基地向美國收取了9億美元。另一方面駐菲美軍當時提供當地人約四萬個工作,是菲律賓第二大僱主。在1980到1986年間,這些工作佔了菲律賓國內生產總額的5.16%。但駐菲美軍也刺激了菲律賓民族主義,引起自由派、共產派人士反彈。例如1990年5月13日,學生與民間團體就發動了反美軍基地示威。對美國來説,在新協定下維持駐軍基地已太過昂貴。而駐菲美軍所遭受的反美反彈甚至攻擊是另一個缺點。而1990年時美國對蘇俄與對中國關係緩和,駐軍基地必要性已降低。在1991年,美國不同意菲律賓提出的基地費用。美菲軍事基地協定不再續約。美軍撤離蘇比克灣與克拉克空軍基地。科拉蓉執行之前國內決定的替代方案,將基地改為自由經濟特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