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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巴條約
鎖定
- 中文名
- 美國與巴拿馬共和國關於修建一條連接大西洋和太平洋的通航運河的專約
- 外文名
- Hay–Bunau-Varilla Treaty [2]
美巴條約簽訂背景
19世紀末,法國人開始修建巴拿馬運河,而美國一直對運河虎視眈眈,美國總統拉瑟福德·伯查德·海斯指出:“美國必須把巴拿馬運河控制在自己手中,它決不能放棄這種控制而將運河交給任何一個歐洲國家。”以阿爾弗雷德·馬漢和西奧多·羅斯福為代表的海權論者,非常重視巴拿馬運河的戰略地位。羅斯福擔任總統後,加緊奪取運河的開鑿權。在1903年3月的 《海—埃爾蘭條約》被哥倫比亞國會否決以後,羅斯福勃然大怒,勾結巴拿馬資產階級代表人物布諾·瓦里亞密謀政變,策劃“巴拿馬獨立”。
[1]
1903年11月2日,美國軍艦“納什維爾”號駛抵巴拿馬,同日收到命令“為了和平利益,務須竭盡全力阻止哥倫比亞政府軍從科隆向巴拿馬進軍”。翌日晚,巴拿馬宣佈脱離哥倫比亞獨立,成立巴拿馬共和國。巴拿馬宣佈獨立一個多小時後就獲得美國的承認。
[1]
美巴條約簽訂過程
1903年11月2日11月18日,美國國務卿約翰·海伊和作為巴拿馬共和國全權代表的布諾·瓦里亞簽訂了《美國和巴拿馬共和國關於修建一條連接大西洋和太平洋的通航運河的專約》,簡稱“美巴條約”或“海·約翰-布諾·瓦里亞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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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巴條約主要內容
條約主要內容是:美國在運河區內享有“就象它是該地區的主權國”一樣的廣泛權利,其中包括使用、佔據和控制及司法權等;美國作為補償將付給巴拿馬政府1000萬美元,並每年付給25萬美元年金;美國保證巴拿馬共和國的“獨立”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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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巴條約條約影響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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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施興和 主編.近代國際關係史:安徽大學出版社,1999-10:336-337
- 2. Hay–Bunau-Varilla Treaty .Britannica[引用日期202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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