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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

鎖定
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是一個獨立於美國註冊公共會計師協會(AIC-PA)和其他任何利益集團的民間職業組織。成立於1973年。其職責在於取代依附於美國註冊公共會計師協會的會計原則委員會(APB),以制訂公認會計准則。該委員會由7位專職委員組成,其中4位成員必須是註冊公共會計師,其他3位不一定是公共會計師,但應熟悉編制財務報表的各種問題。委員們在任職期間,要求割斷和以前的僱主和會計事務所的一切經濟關係。委員的任期一般為5年。 [1] 
中文名
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
外文名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簡    稱
FASB
所在國家
美國
委員會介紹
第一階段
1937年,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American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簡稱AICPA)為了在建立統一的會計制度問題上發表自己的見解,專門設置了會計程序委員會(Committee on Accounting Procedures,簡稱CAP)。
該委員會在1939-1959年間,共發表了51份《會計研究公報》(Accounting Research Bulletins,簡稱ARB)。
在這51份公報中,其中前面公佈的42份公報於1953年經CAP重新整理,作為第43號公報予以發表,因此目前適用的實際上僅存第43號公報至第51號公報共9份公報。
但是這些公報並不是對協會會員的指令性文件,而只是在被會計界所公認時才具有權威性。
第二階段
1959年會計程序委員會撤銷,而代之以會計原則委員會(Accounting Principles Board,簡稱APB),另設會計研究分會(Accounting Research Division,簡稱ARD),二者都是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屬下的組織。設置會計研究分會旨在撥出專門的研究經費,謀求制定權威性的原則,以加強工作的進程。會計原則委員會的成員基本上來自會計師事務所、全國各地區以及產業界和學術界,因而具有較廣泛的代表性。
在APB和ARD中,真正負責研究會計準則的機構還是APB。APB所發佈的會計準則文件稱為“會計原則委員會意見書”(APB Opinions)。從1960年到1972年間,APB共發表了31號“意見書”;此外,APB還發表另一種研究性文件,稱為“會計原則委員會公告”(APB Statements),並且先後發表了4份這樣的“公告”,但是這些“公告”只是作為“意見書”的理論依據,它們本身並不屬於會計準則,因此也就不具備行為約束力。
ARD的成員主要由會計學者組成,其研究成果稱為“會計研究論文集”(Accounting Research Studies),該“論文集”是為APB制定會計準則提供理論基礎的,它們本身也不屬於會計準則。
第三階段
1973年,FASB正式成立,自此它完全取代了APB的地位,由它來全面負責美國會計準則的制定工作。與APB不同的是,FASB不屬於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的下屬機構,其成員亦不全部來自於會計職業界,而是由多方面的代表組成,它大致包括了會計職業界、工商界、會計學術界和政府部門等多方面的代表,因此它對於會計職業界來説,具有了相對獨立的地位。
此外,FASB的委員也不再只提供兼職的無償服務,而是全日制地為該委員會工作並領取相應報酬。這也使得它能吸引一批全國一流的專業人士。
該委員會一共由7名委員組成,其中3名是註冊會計師,1名來自經濟分析界,1名來自教育界,2名來自工商界。該委員會下設一個由20多名專家組成的財務會計準則諮詢委員會(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Advisory Council, 簡稱FASAC)直接向其提供諮詢服務。此外,它還聘請了45名專家從事各方面的研究。
FASB是一個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Exchange Commission,簡稱SEC)和會計職業界所承認的組織,是一個民間專業機構,它的建立及其委員會的任命由 “財務會計基金會”(Financial Accounting Foundation,簡稱FAF)負責,該基金會向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每年提供約1500萬美元的活動經費,並對委員會的活動進行一般性的監督,但技術性事務不在監督之列。
根據相關章程的規定,FASB的委員必須切斷他們和可能與之有利害衝突的組織的一切聯繫,每屆任期為5年,也可以連任,但初始的任期除外,以便讓較多人員輪流擔任,避免委員會成員固定不變。
FASB不僅有權發佈準則,並且可以對它前任機構的正式文件,即對CAP的《會計研究公報》和APB的《意見書》發表解釋。FASB自成立以來,工作卓有成效,從成立至今,其碩果累累,它主要發表了以下幾種文件:
(1)“財務會計準則公告”(Statements of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至2006年5月為止總共發表了156份公告,其中有相當大的一部分是為了修訂或補充以前發佈的APB意見書、會計研究公告和FASB公告做出的。
(2)“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解釋”(FASB Interpretations)。截止1993年,總共發表了40號,主要是對已發佈的FASB公告、APB意見書以及會計研究公報等做出的解釋。
(3)“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技術公報”(FASB Technical Bulletins),截止1993年,共發佈了49份,主要是FASB工作人員對財務會計和財務報告問題所發行的指導性材料。
(4)“財務會計概念公告”(Statements of Financial Accounting Concepts,簡稱SFAC),截止2000年,共發佈了7號。
FASB成立伊始便宣佈,它將從事財務會計概念體系(Conceptual Framework)的研究。它認為,為了制定各種財務會計和報告準則,首先應先把財務會計的各種目的和概念確定下來。
為此,FASB自1978年發佈第1號SFAC“企業編制財務報告的目的”起,到2000年發佈第7號SFAC“在會計計量中使用現金流量信息和現值”為止,22年間共發佈了7號SFAC,但第6號SFAC是用來取代第3號SFAC的,同時,由於第6號SFAC曾明確指出其論述的內容,不僅適用於企業,同樣適用於非營利組織,因此第4號SFAC實際上已被撤銷。
參考資料
  • 1.    葛家澍.中國財會大辭典: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