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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儲備體系

鎖定
美國聯邦儲備體系,美國的中央銀行。 [1] 
中文名
美國聯邦儲備體系
地理位置
美國
根據1913年《聯邦儲備條例》成立。經過多年的發展,聯邦儲備體系得到完善,主要包括如下4個方面:①聯邦儲備理事會。聯邦政府機構,是整個聯邦系統負責全面政策的最高決策機關。設在華盛頓。理事會由7名理事組成,任期14年,由總統與參議院商定後任命。主席和副主席由總統任命,任期4年。②聯邦儲備銀行。執行貨幣政策的機構。其股本雖然是所在區會員銀行認購,但無控制權。它執行發行貨幣、代理國庫、制定貨幣政策、管理金融等職能,其盈餘的80%上交國庫。儲備銀行可在區內設立分行。③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聯邦儲備系統內部制定政策的中心部門。該委員會由7名聯邦儲備理事會理事和5名聯邦儲備銀行行長組成,聯邦儲備理事會主席是公開市場委員會主席。④會員銀行。凡根據聯邦法律在聯邦註冊的國民銀行必須參加聯邦儲備體系作為會員銀行。根據各州法律在各州註冊的州銀行可自願申請加入聯邦儲備體系。聯邦儲備體系雖然組織結構與世界各國中央銀行不同,但其基本職能是一致的。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