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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新政

鎖定
美國新政亦稱“羅斯福新政”。1933年,美國總統羅斯福實施的政治經濟政策的統稱。核心內容是賦予政府幹預和調節經濟的職能。通過實施 “新政”,使得政府幹預經濟從暫時性成為長期性; 從僅僅為克服危機轉變為實現宏觀經濟目標; 從零散的政策措施發展為具有一整套系統的經濟干預理論、政策、方法; 從局部干預發展到對國民經濟的全面干預。 [1] 
中文名
美國新政
別    名
羅斯福新政
羅斯福 “新政” 的實施開始了對美國銀行制度的重大改革,1933年和1935年的銀行法都是新政的產物,使美國銀行業產生了深刻的變革,特別是美國聯邦儲備體系開始成為國家干預和調節經濟的主要工具。
參考資料
  • 1.    李偉民.金融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