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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水

鎖定
充滿於羊膜腔內的液體稱為羊水。羊水的來源、量和成分隨孕周不同而有所變化。妊娠初期,羊水主要是母體血清通過胎盤進入羊膜腔的透析液,少量從胎盤表面和臍帶表面滲出。當胎兒血循環形成後,胎兒體內水分和小分子可經尚未角化的胎兒皮膚滲出,構成羊水的一部分。妊娠11~14周時胎兒腎臟已有排泄功能,因此妊娠中期以後胎兒排出的尿液是羊水的重要來源。
足月妊娠時,羊水量為800~1000ml。羊水是無色透明的鹼性液體,其中90%以上是水分,另外含有礦物質、尿素、尿酸、肌酐、胎脂和胎兒上皮細胞等。羊水中AFP量可作為監測胎兒有無畸形的指標,通過羊水中胎兒細胞染色體的檢測,可對胎兒進行遺傳性疾病的篩查。
中文名
羊水
功    能
保護胎兒,減少母體損傷

羊水羊水的功能

1.保護胎兒
一定容量的羊水能為胎兒提供較大的活動範圍,使胎兒在宮腔內做適當的呼吸運動和肢體活動,防止關節固定、肢體畸形和胎兒肢體粘連,有利於胎兒的發育。
2.保持宮內温度恆定
羊水可保持宮腔內温度的恆定,使胎兒體內代謝活動可在正常穩定的情況下進行。
3.利於胎兒體液平衡
胎兒可以依靠羊水保護其液體平衡。當胎兒體內水分過多時,可以胎尿方式排入羊水中;脱水時除節制排水外尚可吞嚥羊水來加以補償。
4.緩衝外界壓力
羊水有平衡外界壓力的作用,可明顯減少外界暴力的衝擊,保護胎兒。適量羊水還可避免子宮壁和胎兒對臍帶直接壓迫所導致的胎兒缺氧。
5.臨產時的作用
臨產時,子宮收縮,宮內壓增高,羊水可傳導壓力於宮頸部,在胎頭先露前形成前羊水囊,擴張宮頸內、外口及陰道,並可減少因肢體直接壓迫母體組織時間過久而引起的宮頸及陰道損傷。

羊水羊水異常

1.羊水過多
妊娠期間羊水量超過2000ml,稱為羊水過多。發生率為0.5%~1%。羊水量在數日內急劇增多,稱為急性羊水過多;羊水量在較長時間內緩慢增多,稱為慢性羊水過多。
羊水過多對母體及胎兒均能產生不良的影響。由於子宮增得過大,使膈肌上移,壓迫胸腔,引起母體呼吸急促,心跳加快,消化不良等。腹壓增高,造成下肢靜脈曲張,下肢及外陰水腫。在分娩時,容易引起宮縮乏力和產後出血。羊水過多時,胎兒在宮內過於浮動,易產生胎位不正。破水時,常可見臍帶脱垂。
2.羊水過少
當羊水量<300ml時稱為羊水過少。許多先天畸形特別是泌尿系統畸形與羊水過少有關,如先天性腎缺如、腎發育不良、多囊腎和尿道狹窄或閉鎖等。此外,胎盤功能減退、過期妊娠,胎盤老化等均可引起羊水量減少。
孕婦經常因胎動而感疼痛,腹圍及子宮底高度均小於妊娠月份,胎兒活動受限,自然迴轉不易,故臀先露多見。妊娠時間延長,常超過預產期2~3周。分娩過程中常出現原發性宮縮乏力或不協調性宮縮,宮口擴張緩慢,易發生第一產程延長。羊水極少,黏稠,多呈黃綠色,可導致胎兒缺氧。由於羊水缺乏造成種種發育畸形,如羊水過少發生於妊娠早期,部分胎兒體表可與羊膜粘連,或形成羊膜帶,使手指或肢體離斷;如羊水過少發生於妊娠晚期,則胎兒皮膚乾燥,如羊皮紙狀。因羊水少,胎兒在子宮內處於強制性體位,易受壓迫而引起特殊的肌肉骨骼畸形,如手足畸形、背曲、斜頸、上下肢彎曲等。

羊水羊水異常治療

1.羊水過多
(1)輕度的羊水過多,不需特殊處理,大多數在短時間內可自動調節。
(2)合併胎兒正常者:①病因治療:應尋找病因,積極治療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等母體疾病。母兒血型不合者,必要時可行宮內輸血治療。②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劑有抗利尿作用,能抑制胎兒排尿使羊水量減少,但不宜長時間應用,孕周大於34周不用。胎肺不成熟者,應儘量延長孕周。症狀嚴重者可經腹羊膜腔穿刺羊水減量術以緩解症狀。
(3)合併胎兒畸形者:儘早終止妊娠,終止方法根據羊水量及宮頸成熟度而定。
2.羊水過少
(1)合併胎兒畸形者:確診後需儘早終止妊娠。
(2)合併胎兒正常者
1)期待治療:若胎肺不成熟,無明顯胎兒畸形且胎盤功能正常者,可行期待治療。期間囑產婦計數胎動,行胎兒電子監護,嚴密監測胎兒宮內情況。如果條件允許,也可採用羊膜腔灌注液體法,以降低胎心變異減速的發生率、羊水糞染率及剖宮產率。同時,視病情酌情選用宮縮抑制劑預防早產。
2)終止妊娠:①妊娠足月,胎兒可宮外存活者,應及時終止妊娠;②合併嚴重胎盤功能不良、胎兒窘迫或破膜時羊水少且胎糞嚴重污染者,估計短時間內不能經陰道分娩的,應行剖宮產終止妊娠;③胎兒儲備力尚好,宮頸成熟者,可在密切監護下破膜後行縮宮素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