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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縻

鎖定
羈縻,漢語詞彙。拼音:jī mí 釋義:1、系聯。2、籠絡;懷柔。3、束縛;控制。4、拘禁。5、指羈縻州 [1] 
中文名
羈縻
拼    音
jī mí
別    名
土司制度
釋    義
籠絡控制
相關書籍
《中國羈縻政策的演變》
相關政策朝代
漢朝南北朝唐朝宋朝元朝明朝清朝

目錄

  1. 1 漢語詞彙
  2. 釋義
  3. 出處
  4. 例句
  5. 2 相關歷史
  1. 秦漢
  2. 南北朝
  3. 唐朝
  4. 宋朝
  5. 元朝
  1. 明朝
  2. 清朝
  3. 總結

羈縻漢語詞彙

羈縻釋義

《史記·司馬相如傳·索隱》解釋説:“羈,馬絡頭也;縻,牛靷也”,引申為籠絡控制。漢、唐、宋、元、明、清諸朝對承認當地土著頭目,封以王侯或許以厚祿,納入朝廷管理的制度。
所謂“羈縻”,就是一方面要“羈”,用軍事手段和政治壓力加以控制;另一方面用“縻”,以經濟和物質的利益給予撫慰。清·徐珂:《清稗類鈔》:“吏、户、禮、兵、刑、工各部各署皆有匾,上書某年諭滿大臣等,宜時至大內某宮敬謹閲看某朝所立御碑。後各部多失去,其存者,亦大率以紙糊之。光緒時,某部尚書某以其署翻造大堂,乃見之。旋知宮中所立碑,乃專諭滿大臣,略謂本朝君臨漢土,漢人雖悉為臣僕,而究非同族,今雖有漢人為大臣,然不過用以羈縻之而已。我子孫須時時省記此意,不可輕授漢人以大權,但可使供奔走之役而已。”

羈縻出處

《史記·卷二五·律書》:故偃武一休息,羈縻不備。
《漢書·卷六一·張騫傳》:大宛以西皆自恃遠,尚驕恣,未可詘以禮羈縻而使也。 [3] 

羈縻例句

亦作“羈靡”。亦作“羇縻”。
1、系聯。
史記·孝武本紀》:“天子益怠厭方士之怪迂語矣,然終羈縻弗絕,冀遇其真。”
漢書·郊祀志下》:“方士之候神入海求蓬萊者終無驗,公孫卿猶以大人之跡為解。天子猶羈縻不絕,幾遇其真。”顏師古注:“羈縻,系聯之意。馬絡頭曰羈也。牛靷曰縻。”
2、籠絡懷柔
司馬相如難蜀父老》:“蓋聞天子之牧夷狄也,其義羈縻勿絕而已。”
《漢書·匈奴傳下》:“其慕義而貢獻,則接之以禮讓,羈靡不絕,使曲在彼,蓋聖王制御蠻夷之常道也。”
舊唐書·徐堅傳》:“堅以蠻夷生梗,可以羈縻屬之,未得同華夏之制,勞師遠涉。”
馮夢龍東周列國志》第四回:“蠻荊久在化外,宣王始討而服之。每年止貢菁茅一車,以供祭祀縮酒之用,不責他物,所以示羈縻之意。”
陳康祺郎潛紀聞》卷一:“蓋本朝龍興之初,喇嘛效順最早,而其術盛行東土,又夙為蒙古諸部落所崇信,故優禮彼教,政以羈縻外藩。”
龔自珍《對策》:“臣考三代之於荒服,羇縻之而已。”
3、束縛控制
三國 蜀諸葛亮《答法正書》:“文法羈縻,互相承奉。”
高適《奉和鶻賦》:“嗟日月之雲邁,猶羈縻而見嬰。”
惲敬《三代因革論二》:“古者洪荒之世……政刑未備。羈縻所及,大者百里而已。”
4、拘禁。
文天祥《後序》:“予羈縻不得還,國事遂不可收拾。”
李漁《蜃中樓·授訣》:“朕見他是個有用之才,不忍加之屠戮,羈縻在洞庭東海之間。”
5、指羈縻州。唐皮日休憂賦》:“是以先王謂之荒服,後嗣謂之羈縻。”
歐陽修《序》:“唐之封疆遠矣,前史備載,而羈縻寄治虛名之州在其間。”參見“羈縻州”。 [2] 

羈縻相關歷史

羈縻秦漢

秦漢時期對境內少數民族聚居地區,採用以夷制夷,利用當地的頭目,封以“王”、“侯”、“邑長”,納入朝廷管理。通過這種政策,處理中央與地方少數民族聚居的關係,以維繫中央集權制度的統治。

羈縻南北朝

東晉十六國、南北朝時期,天下兵爭,豪強地主或官僚貴族聚眾築壘以武裝自守,因未有朝命,故稱壘主。亦有被推為壘主者,如晉李矩,素為鄉人所愛戴,乃被推為壘主。“元海命勒與劉零、閻熊等七將率眾三萬寇魏郡、頓丘諸壘壁,多陷之。假壘主將軍、都尉,簡強壯五萬為軍士,老弱安堵如故。軍無私掠,百姓懷之”②。這些被征服的“壘壁”,原來很可能屬於民間自保組織,但是被石勒征服之後就成了石勒的部屬,壘主擁有了石勒的將軍、都尉頭銜,被政治組織化,內部自成體系,但需要承擔調兵及供糧。《晉書》:“今素秋將及,行師令辰,公侯、牧守、壘主、鄉豪,或戮力國家,乃心王室,各率所統,以孟冬上旬,會大駕於臨晉。”

羈縻唐朝

唐朝羈縻制度有三種情況,一種是在唐朝軍事力量籠罩之下的地區設立的羈縻州、縣,其長官由部族首領世襲,內部事務自治,並進行象徵性的進貢,但是負有一些責任,如忠於中原政府、不吞併其他羈縻單位和內地州縣,以及按照要求提供軍隊等等,實際上中原政權將其視為領土的一部分,文書用“敕”;一種是所謂的內屬國,如南詔、契丹等,一般封為都督或郡王,有著自己的領土範圍,但是其首領的政治合法性來自於中原政府的冊封,不能自主,中原政權將其視為臣下,文書用“皇帝問”;一種是所謂的“敵國”和“絕域之國”,如吐蕃、日本等,雖然可能亦有冊封,然多為對現實情況的追認,其首領的統治合法性並不依賴中原政權的冊封,中原政權的文書多用“皇帝敬問”。

羈縻宋朝

宋朝之後,進一步加強了對第一種情況的羈縻州、縣的控制,在部族首領之外,加派中原政府任命的監管官員。

羈縻元朝

世侯是指遼宋金元時期管理北方漢人的特殊制度。遼朝時指漢人佐命功臣及漢人世豪;宋朝指常勝軍金朝猛安謀克九公封建;元代指漢人萬户、千户及百户。成吉思汗十二年(1217年)開始對於納土歸降的漢族地主武裝頭目授予行省、都元帥、州尹、縣令等官銜,利用他們間接地治理新徵服的漢地農耕區。同時還引入蒙古兵民合一的萬户、千户制度,給這些人另加萬户、千户官銜。這些漢族萬户就成為軍民兼領、有土有民、世襲罔替的世侯軍閥。元代儒臣逼迫除蒙古貴族外,所有的漢人、女真、契丹世侯必須交出治權,開始畫境,僅剩嶺北、雲南的分封制度及土司制度

羈縻明朝

源自秦漢,發展自南北朝,完善自元朝,鼎盛至明朝,需要承擔調兵及供糧等任務。

羈縻清朝

原為明朝新軍統領,後又降清,成為清朝大將的孔有德尚可喜耿仲明吳三桂這四人被封為實權王,清廷為了安撫掌握歐式火炮部隊的山東三礦徒,封孔有德為恭順王(後改定南王)、尚可喜為智順王(後改定平南王)、耿仲明為懷順王(後改靖南王),分別被封在廣西、廣東、福建。吳三桂則被封在西南。後被康熙廢除,雍正帝等人又趁機在西南土改歸流。

羈縻總結

經歷明代及清代大規模的撤除世侯、撤除三藩改土歸流,實際上將羈縻地區納入了中原政權的領土之中。民國後,直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才正式廢止羈縻制度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