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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蘭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鎖定
羅蘭,女,1984年5月生,中共黨員,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3]  四級高級法官。 [4] 
中文名
羅蘭
性    別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84年5月
畢業院校
中國政法大學 [6]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羅蘭人物履歷

現任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四級高級法官。 [4] 

羅蘭人物事蹟

1984年出生的羅蘭,是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四級高級法官。她紮根審判一線14年,審結各類案件2000餘件,榮獲北京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先進個人、北京市模範法官、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全國巾幗建功標兵等榮譽稱號。
羅蘭主持庭審 羅蘭主持庭審 [7]
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首都第一案判決書走紅,家屬稱英雄沒有被遺忘
2021年7月東城法院收到一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被稱為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首都第一案。博主許某為發泄個人情緒,在微博發表侮辱董存瑞的言論,詆譭、貶損英烈形象,公然傷害民族情感,被訴至法院。
法院經審理,最終判處被告人許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同時責令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2021年10月,這份由羅蘭承辦的案件裁判文書在網上意外走紅,兩天內點擊閲讀量達到1.1億次。
裁判書中認為:“英雄烈士是中華民族的脊樑,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是中華民族的共同歷史記憶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體現,是社會公共利益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應崇尚、學習、捍衞英雄烈士,永遠尊崇、銘記英雄烈士為國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的犧牲和貢獻。”
庭審中,羅蘭對被告人許某進行了法庭教育:“崇尚什麼,追求什麼,關乎操守品行,折射本色初心,希望你能夠深刻反思、承認錯誤並誠懇道歉,在以後的工作生活中,做英模精神的踐行者、維護者,糾正人生航向、找到人生價值。”
羅蘭介紹,此案是刑法新增加的罪名,幾乎沒有判例,但只要查清事實、核實好證據、規範審理流程,就能依法定罪量刑。但判決書不能簡單撰寫,要懷着歷史責任感和一顆敬畏心,代表人民發聲,要在裁判文書中表明法院對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依法打擊的鮮明態度。
判決生效後,羅蘭和同事兩次慰問了董存瑞烈士的妹妹董存梅女士,逐字逐句將許某的致歉聲明念給老人聽。時隔70多年的戰爭記憶湧上心頭,耄耋老人緊緊地握着羅蘭的手説:“你們讓我看到英雄沒有被遺忘,黨和國家始終記得他們。”
全國首例以非法經營罪懲處“非法一日遊”案,她撰寫兩萬字調研報告
2019年,故宮周邊“非法一日遊”亂象被訴,涉及8家被告單位及13名被告人,卷宗300餘冊,證人百餘名,涉案人員關係錯綜複雜,利益各有交織,涉案旅行社一日遊發團量佔到北京一日遊發團總量八成以上,違法經營額高達1.8億元。臨時加價、行程縮水、誘導購物、中途甩客、鉅額回扣……大量遊客投訴,行業亂象叢生。
為確保辦成鐵案,羅蘭帶領專案團隊翻閲了全國涉旅案例,蒐集了大量文獻資料,撰寫了2萬字調研報告,為依法打擊犯罪提供了翔實的數據和理論支撐。該案成為全國首例以非法經營罪懲處“非法一日遊”的案件。
針對該案暴露出來的普遍性、深層次問題,羅蘭向8家旅行社發送警示函,敦促他們嚴格履行從業禁止要求,誠實守信依法經營,又先後向文旅、市場監督、城市管理等職能部門發出6份司法建議,提出的加大對旅遊電子行程單實質性監管、優化旅遊公共服務體系、推進重點區域網格化管理、完善旅遊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等建議,被建議單位高度重視、積極整改並書面回函。
羅蘭定期跟蹤回訪,主動溝通交流,共商治理舉措,用司法智慧助力行業整治,相關部門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各職能部門形成聯動合力,力促首都“非法一日遊”亂象實現零舉報,旅遊秩序持續向好。
判決後不忘人間冷暖和社會責任,帶隊成立“蘭心”志願普法黨小組
2019年7月至2019年11月,在某國際拍賣有限公司,被告人楊某夥同高某等人,給90歲的被害人王某、71歲的被害人郝某等人撥打電話,要求被害人將收藏品帶至公司,謊稱能幫助被害人將收藏品高價拍賣,騙取王某、郝某等92名被害人錢款共計320.8萬元。2020年4月,被告人楊某從該公司離職後,又謊稱能幫助被害人郝某拍賣收藏品,騙取郝某2萬元並將該筆款項佔為己有。2021年4月13日,被告人楊某被抓獲歸案。
2022年6月,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12萬元;責令被告人楊某與其他同案犯共同退賠各被害人損失320萬餘元;責令被告人楊某退賠被害人郝某2萬元。
案件雖然宣判了,但羅蘭仍有遺憾:絕大多數被害人都是60歲以上,最大的90多歲了,他們中有的想把收藏品賣了錢養老,有的是治病需要錢,還有的是想給孩子買房。但被騙後錢卻很難再追回來了,有的老人還被騙氣得卧病在牀。即使騙子被繩之以法,老人們也難以回到被騙之前的生活狀態和經濟狀態。
羅蘭積極拓展審判延伸工作,成立“蘭心”志願普法黨小組,走進街道、社區和社會組織,通過演出普法小品、話劇,開展以案講法,不斷豐富普法形式,零距離服務轄區居民,14年來開展宣傳活動260餘次,參與策劃和拍攝法律題材微電影6部。
“法官的工作不僅僅是一紙判決,更是判決背後的人間冷暖和社會責任,作為法官,比起案結事了,我們更希望人和、家和。”羅蘭説。 [7] 
司法發聲不能含糊 社會風向不能“跑偏”
2021年10月,一份裁判文書在網上意外走紅,兩日內點擊閲讀量達到1.1億次,“女子發帖侮辱董存瑞獲刑”登上微博熱搜榜。“支持法院判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英烈不容侮辱。”“你有表達不滿權利,但是這些灑過熱血的戰士值得每個人尊敬。”一石激起千層浪,網友們頻頻轉發點贊。“崇尚什麼,追求什麼,關乎操守品行,折射本色初心,希望你能夠深刻反思、承認錯誤並誠懇道歉,在以後的工作生活中,做英模精神的踐行者、維護者,糾正人生航向、找到人生價值。”審判席上的羅蘭對利用微博發佈侮辱董存瑞烈士內容的許某鄭重宣讀道。判決生效後,羅蘭專程慰問了董存瑞烈士的妹妹董存梅女士,逐字逐句將許某的致歉聲明念給老人家聽。時隔70多年的戰爭記憶湧上心頭,這位耄耋老人慈祥和藹,緊緊地握着羅蘭的手,“謝謝你們讓我看到英雄沒有被遺忘,黨和國家始終記得他們。”
涉案1.8億 嚴打首都“非法一日遊”亂象
老百姓痛恨什麼、厭惡什麼,就應當打擊什麼。2019年,羅蘭承辦的一起案件將打擊鋒芒瞄準了首都“非法一日遊”亂象,涉及8家被告單位及13名被告人,卷宗300餘冊,證人百餘名,涉案人員關係錯綜複雜,利益各有交織,涉案旅行社一日遊發團量佔北京一日遊發團總量8成以上,違法經營額高達1.8億元。
臨時加價、行程縮水、誘導購物、中途甩客、鉅額回扣……大量遊客的投訴和遭遇讓羅蘭陷入沉思,整治旅遊亂象鬥爭進入到啃硬骨頭、趟深水區的攻堅期,必須堅持打防並舉、動真除患,向頑疾開刀!為確保辦成鐵案,羅蘭帶領專案團隊翻閲了全國涉旅案例,撰寫了2萬字的調研報告,為依法打擊提供了詳實數據和理論支撐。羅蘭同步向8家旅行社發送警示函、向6家職能部門發送司法建議,推進聯動共治還首都旅遊市場清朗秩序。隨着法槌落下,該案成為全國首例以非法經營罪懲處“非法一日遊”案,在法治軌道上回應了羣眾關切。
司法是中國紅 根植於每一個人心中
2022年全國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期間,羅蘭依法從嚴從快審結了一起涉案金額320餘萬、造成90餘名平均年齡70餘歲老年人遭受鉅額經濟損失的收藏品類詐騙案件。案件審結後,羅蘭調研梳理養老詐騙犯罪類型、手段特點,系統梳理總結了“五種騙局三張牌四把鎖”,編寫宣傳手冊,通過“線上+線下”矩陣聯動,開展以案釋法宣傳教育,從專業角度給予風險提示,起到了“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輻射效果。
北京法官兼職教師、廣渠門中學附屬花市小學法治副校長是羅蘭的另一個身份,她組織東城區200餘名青年幹部觀摩案件庭審,開展沉浸式廉政教育;參加最高院、央視聯合開展的“保護少年的你”大型融媒體直播活動,以案釋法,向全國中小學生現場講授法律知識。疫情期間,羅蘭在北京全市率先撰寫涉疫警示案例,錄製首個線上法院開放日,為居家百姓帶來全新普法體驗。羅蘭不斷探索老百姓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普法志願服務共計260餘次,將法律知識送進千家萬户,為百姓安全保障護航。 [8] 

羅蘭所獲榮譽

2023年2月25日,被授予“全國巾幗建功標兵”稱號。 [1] 
2023年,獲得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滿意的政法幹警”稱號。 [2] 
2023年9月,獲2023年第二季度“中國好人榜”敬業奉獻好人。 [8]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