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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結珍

鎖定
羅結珍,男,漢族,1945年1月出生,安徽省望江縣人,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1965級法語專業學生,文學學士,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教授。
1965年從安徽省望江中學畢業考入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法語系法語專業 [2]  ,1972年畢業留校並隨北京醫療隊赴幾內亞工作兩年,擔任翻譯;1975年回國,任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法語系教師,教授基礎課與本科三年級法譯漢課程;1984年8月,為服務學校旅遊學科建設發展需要,羅結珍受派前往法國高等經濟商業學校學習,主修民商法與旅遊法;1986年回國,調任旅遊系教師,教授旅遊法課程,撰寫了10多篇有關旅遊法的論文,翻譯出版了有關旅遊經濟的書籍;1990年起,先後在學校教務處、飯店管理系、科研處任職,併兼任二外《學報》主編。 [1] 
中文名
羅結珍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安徽省望江縣
出生日期
1945年1月
畢業院校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職    業
教師
職    稱
教授

羅結珍人物經歷

與法典翻譯結緣 獻身國家法制建設
1992年,由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與中國經濟法研究會提議,並得到法國駐華大使館的響應與支持,羅結珍開始翻譯法國主要法典及相關法學專著。
眾所周知,法國法典的條文與專著的語言邏輯非常嚴謹,甚至比較艱澀,涉及的問題非常廣泛,翻譯這類文獻不僅對譯者的專業知識要求較高,而且是一項極其費時費力的工作。關於外語法律著作的翻譯難度,新中國資深翻譯家、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教授管震湖先生曾評論道:“外語法律著述翻譯為漢語有極大的難處:一是文字行文艱深曲折,二是表述嚴謹一絲不苟;而法文向以準確、豐富、嚴格著稱,至於翻譯法律著述之前必須先有較紮實的法律知識為基礎自不待言。” 儘管法律著作翻譯任務艱難且繁重,而學外語出身的羅結珍,毅然專注法律翻譯長達30餘載,用滿腔的愛國熱情和堅持不懈的驚人毅力完成了我國幾代法學家的夙願,為國家法律制度的完善和發展做出了很大貢獻。
關於翻譯法國法典的初衷,羅結珍曾提到:“法國法律是大陸法系的代表,也是近現代資產階級法制建設的樣板之一,在世界上有廣泛的影響。《法國民法典》、《法國刑法典》等主要法典是世界法律寶庫中的經典之作,為許多國家的立法所效仿。翻譯外國法典的工作,也是自清朝末年以來我國幾代法學家的宏願,所以,是一項很有社會意義與學術價值的活動。法國法律是現代法國社會發展進步的基礎,瞭解法國法律的原貌,對我國的改革開放與建設民主、文明、進步的法治國家也是很有幫助的。”
羅結珍教授在退休之前雖然已在法國法律的翻譯與研究中取得了一定成果,得到中法兩國政府部門、專家學者以及社會的廣泛認可,然而外界的讚許並未讓他停滯前進的腳步,他至今依然堅持不懈,每天照常做着他所熱愛的法國法律文獻的翻譯工作。
正如他在10年前所説的那樣:“我仍將放棄一切空餘時間,有始有終地達到既定目標。《法國民法典》同樣是人類歷史上先進文化的一個經典,在全世界都產生了深遠影響,在世界法律體系中佔有不可取代的地位。目前,我國正在制定民法典,我將為此提供一部絕無僅有的參考文獻。”
2004年底,羅結珍完成了《法國民法典》條文與法院判例的全部翻譯。翻譯任務之重,難度之大,他事後感嘆道:“這本書我本人深知其影響,不敢掉以輕心,全書160萬字,共校稿4遍,確屬艱辛,但有助於國家的法制建設,是件好事”。
作為《法國民法典》誕生200週年和中法文化年的獻禮作品,羅結珍的這本譯著受到了中法兩國人士的高度評價,曾任法國憲法委員會主席、司法部長的巴丹戴爾欣然將其撰寫的《最偉大的財產》長篇文稿作為該書譯本的序言。
2013年4月25日,中國首部旅遊法頒佈實施。羅結珍參與了立法調研、諮詢、起草等工作,為中國的旅遊法制建設再次做出了貢獻。
法典翻譯嚴謹精準 獲國內外廣泛認可
羅結珍 羅結珍
《法國民法典》(兩卷本)、《法國民事訴訟法典》(兩卷本)、《法國商法典》(三卷本)、《法國刑法典》和《法國刑事訟訴法典》是羅結珍的翻譯代表作。這五部法典,自拿破崙時代制定以來,在200年的時間裏,與時俱進,不斷修改完善,成為大陸法系和世界法律文獻寶庫中的經典,具有廣泛的影響與無可否認的歷史地位。
羅結珍的翻譯工作得到了我國法學界的充分肯定,有大量研究文章引用這些法典的中文譯文。譯文法學概念準確、清楚,條文、用詞規範,準確反映了法典的精神。為此,我國著名刑法學家高銘暄教授曾親自全文審閲了羅結珍《法國新刑法典》的譯文,法國兩位權威學者——時任法國總檢察長、最高法院院長與巴黎一大法學家瑪蒂教授為該書在中國出版寫了長篇序言。
針對《法國民法典》(2010年,北京大學出版社),國內法學界有學者評論道:“翻譯的水平極高,用詞精準、行文流暢,羅結珍教授雖然並非在法學院任教,但是其翻譯水平之高,是其他法學出身的學者無法企及的。”“羅結珍的最新譯本條文和判例相輔相成,正文與譯註相得益彰,新舊條文比翼雙飛,一改往昔翻譯外國法典的呆板做法,令人耳目一新,此黃鐘大呂必將成為我國立法、司法的重要參考。”
針對《法國刑法總論精義》(1998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認為:“本書的翻譯是十分出色的。首先,本書對法學概念、術語的翻譯與現今刑法學界的專業術語極為契合。其次,本書譯文,語言流暢,層次分明,非常符合中國人的閲讀習慣。”

羅結珍翻譯作品

翻譯作品幾十年筆耕不輟,著作等身。至今羅結珍已翻譯出版了1800多萬字法國法律譯著。以下為羅結珍教授部分法律相關譯著、著作:《法國新刑法典》、《法國刑法總論精義》、《法國刑事訴訟法典》、《法國刑事訴訟法》、《法國刑事訴訟法精義》(上、下)、《法國民法典》(共出了四種不同版本)、《法國財產法》(上、下)、《法國債法》、《法國民事訴訟法典》(上、下)、《法國民事訴訟法精義》(上、下)、《法國民事執行程序法典》(在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主編的《執行工作指導》上五期連載)、《法國民事執行程序法》、《法國民事執行程序要義》、《法國商法典》(上、中、下)、《法國商法》、《法國公司法典》(上、下)、《法國勞動法典》、《國際旅遊經濟與政策》、《國際旅遊業公約、協議彙編》與《法國強制執行程序簡論》等。 [1] 

羅結珍獲獎記錄

曾獲黑龍江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二等獎、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優秀科研成果譯著類一等獎、二等獎等。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