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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福助

鎖定
羅福助是台灣天道盟第一任盟主,前立法機構無黨籍召集人,曾於1995年當選立法機構第三屆民意代表,1998年連任。曾因“議會暴力事件”而名噪一時。
中文名
羅福助
別    名
黑社會教父
國    籍
中國
出生地
台灣

目錄

  1. 1 簡介
  2. 2 劣跡
  3. 政壇
  4. 涉黑
  5. 定罪
  6. 3 經歷

羅福助簡介

羅福助
羅福助(4張)
羅福助,被稱為台灣“黑社會教父”,黑社會組織“天道盟”龍頭出身,“立法機構”無黨籍召集人,2001年3月27日因拳打女民意代表李慶安遭停權半年;10月3日為其子羅明才連任“立法機構”財政委召集人痛罵民意代表,發表貓鼠論;10月8日被控流氓罪,10月23日,被警方認定情節重大流氓,成台灣首位流氓民意代表。此外,羅福助還涉嫌多起銀行借貸案,台灣警方多年來一直調查取證,雖然證據不那麼確鑿,但有許多疑點證明他仍然難脱干係。羅福助是彰化田尾的農家子弟,早年加入了台北縣新店黑社會組 織“文山幫”。在1984年“一清專案”中,羅福助與許多黑道兄弟一同被關進了綠島監獄。牢獄之災不但未損及他一根毫毛,而且還成就了他日後的發達。“天道盟”就是在這裏由他發起創立的,併成為台灣本省籍最大的黑社會組織。羅福助曾被公認為是“天道盟”的盟主,頭號老大。他進入“立法機構”後,儘管不再擔任盟主,自稱不再過問道上的事情,但由於他在創盟過程中的地位與影響力,他仍被認為是“天道盟”的精神領袖,在黑道上有着不可動搖的地位。 羅福助出獄後,正遇上台灣開放報禁與黨禁,他便極力介入媒體事業,申請創辦了《公論報》 ,凝聚了一批力量。在“天道盟”領導層的聚會中,他們開始討論問政路線,並要推出自己的人馬,參加公職選舉,漂白身份。
在第三屆民意代表選舉中,羅福助這位黑道老大在台北縣竟然擊敗眾多國民黨與民進黨知名政治人物,當選新科民意代表,在台灣引起極大的震撼,也正式標誌着黑道進入“中央級”議會“立法機構”。人們會問黑道何以會有如此大的勢力,在激烈的選舉中,擊敗政黨候選人甚至知名政治人物而當選?關鍵在於,台灣的黑道勢力不再是早期的包賭包娼或打打殺殺,而是以名義上的合法手段從事經商活動(當然常走法律邊緣甚至從事非法經營),再以雄厚的財力投 入選舉。
在台灣看似民主的選舉,實際上是要靠錢買票的。只要在自己的選區內,買到一定數量的選票就可當選。一般這些參選人,都會選擇在自己的勢力範圍內(多為長期生長與經營事業的地方)參加選舉。

羅福助劣跡

2001年3月28日,“立法機構”發生令各界震驚的男民意代表打女民意代表暴力事件,無黨籍民意代表羅福助因不滿親民黨民意代表李慶安日前質詢時指他是黑道,一言不合而出手毆擊,李慶安身體多處遭到羅福助重擊,拉扯及扭傷。李慶安隨後至台大醫院檢查,發現有輕微腦震盪現象。

羅福助政壇

橫行政壇 暢通黑道
無黨籍的羅福助擔任民意代表6年期間,一直是“立法機構”的“動作派巨星”,“縱橫”“財政司法委員會”,被稱為“政壇大哥大”。而台灣“立法機構”每次較大的衝突事件,不管是動手還是動口,羅福助幾乎無處不在。
1996年4月19日:國、民兩黨起爭執,新黨民意代表錢達在台下高呼“國民黨暴力!”一旁的羅福助説“有意見就上台説”。由於錢達是僑選民意代表,不知羅福助是誰,就回以“我們兩人一起上去”,羅福助一聽,就起身以手“鉗住”錢達的喉嚨。
1996年8月10日:民意代表廖學廣在家中被數名歹徒綁走,其後將他關在林口偏遠山區的狗籠內,籠外貼着“替天行道”的大海報。廖學廣一直咬定羅福助涉嫌幕後指使。而警方則查出主嫌鄭信哲是羅福助的司機;黑幫也盛傳鄭是羅的乾兒子。
1996年5月30日:民意代表張晉城在羅福助發言時插話,羅福助極為不滿,並口出惡言:“我講話時,有你插話的餘地嗎?……你被民進黨踢出來,是我收留你。”張晉城則回以“我也是委員,為何不能説話?”加以理論;羅福助大怒,一手掐住張晉城作出“扁人”狀。
1999年6月15日:因部分民意代表對當天主持議事程序的“主席”不滿,引發部分民進黨民意代表質疑,並憤而丟擲議事文件。羅福助見狀上前理論,引發民意代表打羣架。混亂中,羅福助“遊走全場”,民意代表餘政道遭多人“圍毆”,羅福助甚至拿起報夾追打餘政道,導致餘政道左眼角、下嘴唇等多處受傷。
作為民意代表,將黑道作風多次施之於重大公眾場合,在台灣政壇及整個社會引起極大轟動。從1996年以來,台北“地檢署”從未間斷過對他的查證。

羅福助涉黑

阿扁“同窗”聞風避港
2001年3月27日,羅福助在“立法機構”開會時,因政見相佐,惱羞成怒,追擊親民黨民意代表李慶安女士。事後,台北警方查究羅福助,“羅大哥”搭飛機逃往香港。幾年前,羅福助因“天道盟”,曾被“一清”專案抓捕,先被關在綠島,後轉押土城。即在此時,羅福助與陳水扁有了同監之誼。陳水扁入獄前,曾掛名蓬萊島雜誌社社長,因該雜誌報道出現任民意代表馮滬祥的博士論文“以抄襲代替著作”,被馮滬祥告到法院,被判服刑一年。其時與羅福助在同一監獄。當時的陳水扁是律師,因“一清專案”被關押的地方“重量級人物”約有4000人,許多被關的人請陳水扁代寫訴狀。因此,陳水扁在裏邊受到“一清”大哥的“敬重”。因在土城與羅福助同監,陳水扁便與“天道盟”的成立有了説不清的淵源。羅福助在台灣某電視台上電視節目接受訪問時説:“天道盟”的成立,陳水扁知情甚至有所參加。“如果我是大哥,那陳水扁就是‘大哥大’,我還要叫陳水扁大哥哩!”
此次,台警方對羅福助流氓一案,複審結果尚未出爐之前,羅福助搭飛機飛港,隨後打電話至台灣,發表了四點聲明,表示赴港是既定行程,因為生意關係,“大陸、東南亞各地多名台商朋友已到港晤面”,將延後一天返台,生意營運正常。未來御任民意代表後,將戮力公益事業,此次赴港即準備與一位世界級油畫收藏家洽商籌劃慈善事業等事宜。然而,據《香港商報》新聞分析認為,據以往經驗,警方在掃黑行動前,黑道大哥級人士莫不聞風潛逃境外,待風頭消歇,再視情況決定是否返台。因此,各界人士解讀羅福助此舉,應是避風頭用意居多。至於是否真是為談生意赴港?就只有羅福助自己清楚了。在這些大哥選擇避風地區中往年是以東南亞各國為主。現大陸開放台民觀光、招商後,黑道大哥們便將大陸列為逃亡的最優先去處。但是,在2001年大陸警方將“四海幫”主楊光南抓獲並通過澳門押解台灣之事件發生後。羅福助不敢前往大陸,只好留在香港“談生意”。所謂“一清”專案,是台灣警方於20世紀80年代針對台“四海幫”、“天道盟”等黑社會幫會橫行,在台地區進行的一清、二清的掃黑行動。由於當時出入境限制嚴格,偷渡渠道不暢,當時掃黑鎖定的對象,幾乎難逃警方緝捕。

羅福助定罪

首次被認重大流氓罪
羅福助追擊李慶安女士已成為台司法史上第一位被警方認定屬情節重大流氓罪的現任民意代表。在警方尚未公佈此案結果時,羅福助以處理生意為由,搭飛機赴港。然而,在警方還不願公佈審查結果時,羅福助辦公室已經印好陳述狀遞給媒體,指稱警方選擇性辦案,質疑有政治介入。另外,羅福助還抗議媒體報道影射他“跑路”,揚言要控告媒體。然而,城門失火,殃及池魚。羅福助之子,現任民意代表羅明才,在面臨其父被控重大流氓的尷尬局面下,曾表示:用來判定羅福助為情節重大流氓罪的相關條例,是公認的惡法,是違“憲”的,如今以此惡法來定羅福助的罪,根本不合理。
倒在政治角力下的犧牲品
事到如今,羅福助頗為傷感。他曾感慨地説,“一清”專案前,他因朋友的關係,資助過民進黨的前身,然而民進黨出頭了,不但沒想過“吃果子拜樹頭”的道理,還有一些人專門找他的麻煩。羅福助説,那時從綠島出來,本來想一切就算了,可是,沒過幾天的“安靜”日子,我又被説成是“天道盟”的盟主,各種罪名一下子統統來了。從盟主又變成了精神領袖,真是沒完沒了。“天道盟,根本就不是個幫派,你知道嗎?一開始還被説成是‘台獨’呢!”羅福助説。羅福助對人“講忠講恕,講情講義”,如今卻變成政治鬥爭及角力的犧牲品。有道是:“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可見,陳水扁是聰明人,打天下要用能徵貫“戰”之人,如呂秀蓮、羅福助,而坐天下卻是另一回事了。 [1] 

羅福助經歷

羅福助原是農家子弟,從小加入台灣黑社會組織“文山幫”,走上黑社會的道路,並犯下了很多的案件。在1984年台灣一次大型“掃黑”活動中,羅福助被抓入獄。後來,他與獄中室友拉攏當地的黑社會分子聯合成立了黑道組織??“天道盟”。與當時台灣的“竹聯邦”“四海邦”齊名,成為台灣黑社會三大組織之一。羅福助出獄之後,一直經商並且事業有成。在李登輝上台後出現的黑道“漂白”風潮中順利步入政壇,於1995年當選民意代表,進入“立法機構”。
據台灣媒體報道,由於羅福助作為“無黨籍聯盟”的首領,在“立法院內”有一定的政治勢力,因此他也是台灣各黨派爭相利用的人物,李登輝利用他,陳水扁也利用他,在2001年台灣在野黨罷免陳水扁的風波中,以及在“核四”預算案審議過程中,民進黨都找羅福助幫忙,但是,面對當今台灣民眾反黑道、反黑金的呼聲日高,羅福助也即將卸去民意代表職務,民進黨認為,羅福助已無利用價值,因此也就有了,這次執法部門如臨大敵的突擊搜查行動。
據台灣媒體報道,這次事件的導火線是由2001年羅福助在“立法機構”毆打李慶安開始的。3月28日,親民黨籍女民意代表李慶安在“立法機構”會議上,質詢有關島內一傢俬立學校領導層糾紛,是否有“黑道”介入問題,羅福助認為是在影射他,在會中竟然大打出手,會場頓時亂成一團,李慶安被打成了輕微腦震盪。這一事件在島內引起了廣泛關注。
2001年10月23日,羅福助被提報流氓案由台北市警局複審通過,認定為“情節重大流氓”,並要求羅福助到案説明。不過就在複審確認前1個多小時,羅福助已經聞聲搭乘飛機離開台灣前往香港了,之後兩個多月杳無音信。
執法部門大動干戈的行動,在台灣社會引起軒然大波。首先是羅家父子的強烈反彈,他們認為這是當局的公報私仇。
羅明才(國民黨籍民意代表):檢、警、調大規模荷槍實彈,在未知“立法機構”的情況下,以抄家滅族株連九族的方式,異於常理,激烈地進行搜索。我們很害怕的是有人假搜索之名,趁機濫用公權,公報私仇。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