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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甸縣人民政府

鎖定
羅甸縣人民政府是貴州省羅甸縣國家行政管理機關。 [1] 
中文名
羅甸縣人民政府
辦公地址
貴州省羅甸縣龍坪鎮和平路政府大樓
性    質
貴州省羅甸縣國家行政管理機關

羅甸縣人民政府主要職責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處理日常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抓好政策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二)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議定事項;負責縣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統籌。
(三)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佈的公文;指導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
(四)承辦州委、州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和縣委、縣人大常委會發送縣政府的文電,辦理鄉鎮政府、街道辦和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報送縣政府的請示、報告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五)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批示,對政府系統工作中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建議,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和督促檢查,及時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建議。
(七)負責縣政府總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指導、督查全縣政府系統值班工作;負責縣委縣政府扶貧專線工作;負責做好本單位軍民融合、扶貧開發工作;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等相關工作。
(八)負責統籌督促檢查鄉鎮政府、街道辦和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對國務院、省政府、州政府和縣政府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九)組織、協調、推進全縣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和政務服務管理監督工作。
(十)指導、協調和督促全縣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收集、整理並向省政府辦公廳、州政府辦公室及縣政府領導同志報送政務信息;統籌、指導有關單位抓好全縣政府系統電子政務、政府網站建設管理工作,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指導全縣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
(十一)負責省、州、縣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並組織協調、督促檢查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落實情況。
(十二)承擔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落實省、州、縣關於金融方面的工作部署。
(十三)承擔中共羅甸縣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及其辦公室工作、縣委外事工作。
(十四)結合部門職責,負責縣政府領導同志駐地後勤保障工作;負責縣政府公務接待服務工作。
(十五)辦理縣委、縣政府及州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3] 

羅甸縣人民政府現任領導

人民政府縣長:朱泉 [4] 
人民政府副縣長:楊平、趙俊、羅振山、何玉林、温永盛、吳小蘭、羅福家、馮召召。 [2]  [5-7] 

羅甸縣人民政府內設機構

(一)秘書一科。承擔《政府工作報告》、縣長日常文稿的起草統籌、收集和整理工作;組織起草縣人民政府總結及計劃、縣人民政府重要文稿;負責縣長公務活動資料、影像資料和縣政府重要會議活動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負責縣政府黨組日常工作;辦理縣長分管聯繫工作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黨組會議、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的資料收集、起草,會議紀要的撰寫和會務服務的督促落實。
(二)秘書二科(金融科)。承擔常務副縣長公務活動統籌安排和文稿起草工作,辦理常務副縣長分管聯繫工作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經濟工作會議的資料收集、起草,會議紀要撰寫,會務服務和議定事項的督促落實;落實省、州、縣關於金融方面的工作部署;會同人民銀行羅甸縣支行及縣級金融監管部門研究擬訂全縣金融業務發展規劃、縣內金融中心的建設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收集彙總全縣金融業數據統計和情況分析,提供決策建議,推進信用體系建設,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配合金融監管部門防範、化解、處置各類金融風險和突發事件、整頓金融市場、維護金融穩定;配合有關部門打擊非法集資和非法融資活動;負責縣內金融機構及行業的協調服務、引進和改革推進工作,以及縣內資本市場、債券、保險等行業的監管工作;負責全縣典當行、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擔保機構的監管工作。協調指導重大項目融資工作。
(三)秘書三科(外事科)。承擔分管副縣長公務活動統籌安排和文稿起草工作,辦理分管副縣長分管聯繫工作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縣政府專題會議的資料收集、起草,會議紀要撰寫;承擔縣委外辦日常工作;負責人民防空、軍民融合工作。
(四)綜合科(總值班室)。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日常事務管理和協調督辦工作;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綜合性會務工作;辦理文電收發、傳閲、分辦、核稿、文件印製等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檔案管理、報刊徵訂等工作;負責文印管理、內部保密和電子公文傳輸工作;負責指導政府系統辦公室文書處理工作;負責起草縣政府辦工作總結及計劃;負責縣政府辦以及對下屬管理單位的目標考核、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配合有關科(室)督查檢查辦公室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承擔縣政府總值班工作,履行值班聯絡、信息彙總、綜合協調職能;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跟蹤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指導、督促政府系統值班工作;承擔縣委縣政府扶貧專線工作;負責黔南州政務110服務平台工單受理辦理;承擔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五)信息公開科。承擔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網民留言辦理工作;指導、協調和督促全縣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統籌、指導有關單位抓好全縣政府系統電子政務、政府網站建設管理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指導全縣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承擔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政務信息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分析政務信息和有關網絡媒體信息,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向省政府辦公廳、州政府辦公室及縣政府領導同志報送政務信息;指導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工作;負責《縣政府工作大事記》《羅甸政務信息》的編髮工作。
(六)督查科。負責協調聯繫各級督查部門工作,處理有關督查方面的文電;承擔《政府工作報告》的任務分解和調度、督查工作;承擔縣政府領導批示辦理及督促落實;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黨組會議、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議定事項的督促落實;負責服務民營企業縣長直通車業務辦理;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重要文件的調度、督查工作;承辦上級部署的重大專項督查;承擔對領導關注、羣眾反映強烈和社會廣泛關心的民生問題進行督查調研和情況反饋工作;負責省州轉辦和縣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情況的答覆和反饋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縣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提案的收集、分類、轉辦、交辦和督促檢查落實、答覆反饋工作。
(七)行政科(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後勤服務的規劃、協調和監督工作;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辦公室的公務接待和後勤事務;負責縣政府領導同志駐地後勤保障工作;負責辦公室行政經費管理,編報辦公室預、結算和辦公室財務制度建設;負責辦公室國有資產、設備、設施及辦公用品的管理;負責政府大院的規劃、建設、管理;負責本辦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負責縣政府及政府辦公室公務用車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承擔縣政府辦公室機關黨委與羣團工作,負責組織落實縣政府辦公室黨組關於推進機關黨建工作的決策部署,指導縣政府辦公室支部黨小組開展黨建工作;承擔縣政府辦公室扶貧方面工作;對接聯繫縣紀委縣監委第四紀檢監察組工作,按照縣政府辦公室黨組安排組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八)放管服科。承擔縣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推進全縣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聯繫“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擔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推進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建立鄉鎮及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負責縣級權責清單擬訂、調整,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有關部門做好行政許可事項受理、辦結、監管等工作;規範優化行政權力運行流程,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規範化建設;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工作;推進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理規範,清理整治“紅頂中介”;指導管理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工作。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