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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理實

鎖定
羅理實(1912-1967),廣東省大埔縣人。幼年喪父,寄居外婆家。半工半讀唸完初中。受進步老師影響,於1926年7月加入國民黨,參加宣傳隊迎送經大埔入閩的北伐軍。1927年加入共產主義青年團,曾參與策應南昌起義軍南下粵東的高陂農民起義暴動和年關暴動。1928年加入中國共產黨,任共青團大河區委書記。1928年冬隨親友去新加坡,輾轉於荷印、馬來亞,後回香港、寶安、博羅等地,邊為生活奔波,邊做革命工作,尋找組織關係。1936年,重新加入中國共產黨,任抗日救國會華南總部幹事。1937年任機要秘書,隨張雲逸赴桂林同李宗仁、白崇禧共商抗日救國大計。事後調香港,任中共香港市委委員、《戰鼓》編輯。1938年調駐越南海防八路軍聯絡站負責人,兼西貢《全民報》評論員。1940年奉調菲律賓任《建國報》編輯,兼黨的青委書記。日軍佔領菲律賓期間,他同當地進步力量一起組織和發動民眾武裝抗日。曾任菲共中央的特委書記,《華僑導報》編輯和《華商日報》總編,發展了中菲兩國人民的友誼。二戰後,參與組織各界華僑進步力量,支援祖國的解放戰爭。1947年10月調任中共香港工委統戰委員,參與組織護送在港的愛國民主人士赴北平參加新政協會議,策動粵東和寶安地區國民黨將領起義。廣州解放後,回穗參與組建人民政府的工作。歷任中共中央華南分局、中共廣東省委統戰部秘書長,廣東省華僑事務委員會主任,廣東省政協委員,全國僑聯副主席、廣東省僑聯常委,廣東省社會主義學院教育長、副院長等職務。 [1-2] 
中文名
羅理實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廣東省大埔縣
出生日期
1912年
逝世日期
1967年

目錄

羅理實人物生平

羅理實,廣東省大埔縣高陂村人。原名天真、雁子,又名李實,蓬島。幼年喪父,隨伯父到饒平一傢俬塾讀書,後回本村啓智學校就讀。12歲伯父母相繼去世,和生母一起寄居外婆家。後又先後到養正學校、啓智學校、高富學校半工半讀。 [3] 
民國十五年(1926年),國民革命軍第一軍經大埔入閩北伐,羅理實參加宣傳隊,迎送北伐軍,給北伐軍當翻譯,受到革命的薰陶。次年,中共黨員李沙蒂任高陂市小校長,羅理實被聘為教員。經李沙蒂、李東光介紹,加入共產主義青年團。“四·一二”反革命大屠殺後,時在廣州、汕頭、上海等地的大埔籍中共黨員先後回到大埔,高陂成立了以李沙蒂為書記的中共高陂區委。羅理實積極參加宣傳和聯絡交通工作。是年9月,“八一”南昌起義軍南下閩西、粵東,他參加策動高陂農民暴動和此後的“年關暴動”。民國十七年(1928年)初,羅理實加入中國共產黨,後調任共青團大河(大麻、三河)區委書記。5月,配合東江工農革命軍第十五團出擊銀江龍市警察所和進擊葛藤坪、崑崙村打土豪的武裝鬥爭。9月,調任高陂區團委書記。次年夏,隨第十五團西渡韓江,進入梅埔豐邊區開闢新區,任團縣委巡視員。在白色恐怖中,因與組織失去聯繫,於是年冬到新加坡謀求出路。 [3] 
民國十九年(1930年)春,羅理實在新加坡和曾在大埔團縣委工作的幾個同志就地開展革命活動,他負責鋸木廠、製鞋廠青年工人的組織發動,舉辦夜校,成立共產黨組織,任書記。是年冬中共馬來亞臨時工作委員會(後改馬共)成立,他任宣傳委員,參與進步報紙《天秤》的編輯出版。不久被當局逮捕入獄三個月,保釋出獄後,往印尼當店員,後又回馬來亞教書。 [3] 
民國二十年(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羅理實經香港回國,尋找中共組織未果,先後在博羅、寶安、香港等地任教,參加中共外圍組織“抗日救國會”,積極參加抗日救亡運動。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經饒彰風薛尚實介紹,重新加入中國共產黨。任抗日救國會華南總部幹事兼中共文化支部書記。次年3、4月間,中共中央派張雲逸南下廣西桂林,和李宗仁白崇禧談判,共商抗日救國大計,羅理實受派為機要秘書。事後返回香港,任中共香港市委委員,主持抗戰刊物《戰鼓》的編輯工作。翌年6月,奉命回內地參加在武漢舉辦的中共中央長江局學習班,結業後受廖承志、連貫派遣,赴越南海防任八路軍聯絡站負責人兼西貢《全民報》評論員,蒐集日軍情報,護送藥品等軍用物資到抗日根據地。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2月,返回香港參加《華僑通訊》編輯發行。其後又奉派菲律賓任《建國報》編輯和黨的青委書記。太平洋戰爭爆發後,菲律賓淪陷,他和許敬誠等率愛國華僑、進步青年300餘人轉入阿拉説山區開展游擊戰,被選為華僑工作委員會書記、菲共中央特委書記。歷任《華僑導報》、《華商日報》總編,菲共華委統戰委員、僑委委員等職。 [3]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10月,奉調香港參加整風學習,後任中共香港工委統戰委員會委員,發動香港各界人士支援內地“反飢餓、反迫害”鬥爭,策動粵東、閩西、寶安等地國民黨將領起義,組織在港民主人士赴京出席第一屆全國政協會議等,作了大量的工作。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羅理實歷任廣東省人民政府交際處處長、中共華南分局統戰部秘書長、廣東省華僑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廣東省僑聯常務委員、全國僑聯副主席,並被選為廣東省第一屆和第三屆政協委員。他廣泛聯繫海外僑胞、港澳同胞,發動他們投資捐資,建設廣東僑鄉,熱心為歸僑、僑眷解決實際困難,建設華僑農場,創辦華僑文化補習學校等,還與公安部門共同研究制定了放寬歸僑、僑眷出入境省親、定居有關規定。 [3] 
1958年整風“反右”,羅理實被錯定為犯有“嚴重右傾投降主義和地方主義錯誤”,受到處分,被下放東莞農村勞動。1960年因病回廣州從化休養。病癒後先後任廣東省社會主義教育學院教育長、副院長、中共廣東省委統戰部秘書長。“文化大革命”中受衝擊,身心受到嚴重摧殘,1967年2月含冤去世,終年55歲。1978年省委統戰部、省委組織部為其平反昭雪。1980年,經複查,中共廣東省紀律檢查委員會撤銷1958年對他的處分。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