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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廷標

鎖定
羅廷標(1894—1951)少將。字錦堂,男,漢族,麻栗坡街人。1951年秋被抓獲押解回文山,途中拉響手榴彈自殺身亡。 [1] 
中文名
羅廷標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894年
逝世日期
1951年

目錄

羅廷標人物生平

羅廷標,字錦堂,男,漢族,麻栗坡街人,原籍江那(今硯山),生於清光緒二十年(1894年)。早年喪父,家境貧困,全靠母親賣耙耙維持生活,供其讀書。民國初年入督辦署當司號兵,後在田蓬汛署當兵,繼而考入蒙自陸軍訓練所學習,在振武軍步兵第三團任上尉連長。護法軍興,滇軍入粵,改投在滇軍第二十一旅三十三團九連任連長。民國10年(1921年)加入國民黨,以後逐步升任副營長、營長、上校團長等職。文山胡思舜任國民革命軍第三軍軍長時,提任羅為第七旅少將旅長。
民國13年(1924年)廣州商團叛亂,陰謀顛覆護法軍政府,羅廷標受命圍殲佛山市商團。民國14年(1925年)6月滇、桂軍東征不力,胡漢民下令免去滇軍楊希閔、桂軍劉震宣總司令職,楊、劉不服,公開叛變。廣東革命軍朱培德以猝不及防之勢發起總攻,羅廷標旅在白雲山與黃埔第三教導團激戰。革命軍朱培德與羅廷標有同鄉觀念,經過商談,羅廷標繳械投降,降任為團長。年底,朱培德部被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第三軍奉命北伐,羅廷標隨軍北伐,後奉命在江西與紅軍作戰。
民國24年(1935年)返回昆明,任補充團少將團長。民國26年(1937年)任滇黔綏靖公署少將參軍兼樸充團團長。“七七盧溝橋事變”,雲南第六十軍出征抗日,羅廷標負責輸送新兵,擴充兵源。民國27年(1938年)10月升任國民革命軍第五十八軍新編第十二師少將旅長。到湖北後,新十二師與第六十軍一八三師合編為新三軍,在江西省一帶與日軍作戰,負過傷,任過國民革命軍第一集團軍少將參軍。
民國35年(1946年)脱離部隊回到昆明賦閒。民國38年(1949年)2月奉命任第四區(文山)行政督察專員兼保安司令。12月9日,雲南省主席盧漢宣佈和平起義,文山專員公署於次年1月6日被共產黨接管,羅廷標返回昆明。1951年秋被抓獲押解回文山,途中拉響手榴彈自殺身亡。1989年11月30日中共文山州委追認為起義人員。
參考資料
  • 1.    楊獻才;黃克光.麻栗坡縣志/人 物.雲南省麻栗坡縣地方誌編纂委員會:雲南民族出版社,2000年04月: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