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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憂危竑議

鎖定
即妖書,《國本攸關》,標名《續憂危竑議》。萬曆三十一年十一月十二日由東廠太監陳矩奏御覽。之後由此文引發“妖書案”。作者不詳,定案時認定為皦生光(後被判凌遲)。妖書案偽楚王案劫槓案共稱“楚宗之亂”。 [1] 
中文名
續憂危竑議
類    型
書籍
定    義
妖書
隸    屬
《國本攸關》
原文
或有問於鄭福成曰:今天下太平,國本已固,無復可憂,無復可慮矣。而先生常不豫何也?鄭福成曰:是何言哉?今之事勢,正賈生所謂厝火積薪之時也。
或曰:亦太甚矣,先生之言也!得無謂儲宮有未安乎?曰:然。夫東宮有東宮之官,一官不備何以稱乎?皇上迫於沈相公之請,不得已立之,而從官不備,正所以寓他日改易之意也。
曰:改立誰其當之?曰:福王矣。大率母愛者子貴。鄭貴妃之專擅,迴天轉日何難哉?
曰:何以知之?曰:以用朱相公知之。夫在朝在野固不乏人,而必相朱者。蓋朱名賡,賡者更也,所以寓他日更易之意也。
曰:是固然已,朱公一人安能盡得眾心,而必無變亂乎?曰:陋哉?子之言矣!夫蟻集羶蠅逐臭,今之仕宦者皆是,豈有相公倡之,而眾不附者乎?且均是子也。長可立,而次未必不可立也。侯之門,仁義存,誰肯舍富貴而趨死亡乎?
或曰:眾附姓名可得數否?曰:餘數之熟矣。文則有王公世揚、孫公瑋、李公汶、張公養志,武則有王公之楨、陳公汝忠、王公名世、王公承恩、鄭公國賢,而又有鄭貴妃主之於內,此之謂十亂,魯論所謂有婦人焉,九人而已。正合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之意也。
曰:然則何以知此數人之所為乎?曰:數公皆人傑,無不望分茅胙土。如姚廣孝,豈止富貴終其身而已乎?故有王世揚、陳汝忠,則靖難之兵取諸京營而自足矣;有李汶則三邊險要有人控之矣;有孫瑋於保定則扼天下之咽喉,四方勤王之兵無由至矣;有王之楨則宿衞禁城,有誰人能斬關而入乎?
曰:是固然矣。若張養志、王承恩王名世者何飲?曰:養志朱公私人也,而二王者則朱公之鄉人也,無不願借相公之餘光者,況有以招徠之乎?
曰:然則事可濟乎?曰:必濟庸人倡義人尚景從,而此數公皆人傑也。且復有鄭妃與陳矩朝夕比周於帝前,以為之主,共舉大事何謂無成?
或曰:蛟門公獨無言乎?曰:蛟門為人險賊,常用人而不用於人,故有福己自承之禍,則規避而不染,何以見其然也?夫錦衣衞西司房類奏,有名祖宗來,未有不升者。而皇親王道化本內有名竟不升,豈其才力出諸菜傭下哉!蓋沈相公欲右鄭而左王,故核實之時令,親家史起欽抑其功而不錄,亦王之楨有以默授之也。
曰:然則子何以處此?曰:天之所興,不可廢也;天之所廢,不可興也。餘止聽天耳!安能反天乎?
或人唯唯而退。
萬曆三十一年,吏科都給事中項應祥撰,四川道御史喬應甲書。 [2] 
參考資料
  • 1.    李翰文.《話説歷代帝王》:黃山書社,2007年
  • 2.    《酌中志·卷二·憂危竑議後紀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