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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發性骨質疏鬆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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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發性骨質疏鬆症是由於疾病或藥物等原因所致的骨量減少、骨微結構破壞、骨脆性增加和易於骨折的代謝性骨病。引起繼發性骨質疏鬆症的病因很多,臨牀上以內分泌代謝疾病、結締組織疾病、腎臟疾病、消化道疾病和藥物所致者多見。

繼發性骨質疏鬆症簡介

繼發性骨質疏鬆 繼發性骨質疏鬆
繼發性骨質疏鬆
繼發性骨質疏鬆症,是由於疾病或藥物等原因所致的骨量減少、骨微結構破壞、骨脆性增加和易於骨折的代謝性骨病,骨質疏鬆症多發於60歲以上老人中發病率約為60%,且女性遠超過男性,因此要積極預防骨質疏鬆症的發生,尤其對骨折危險人羣老年人要進行必要的預防和監護。

繼發性骨質疏鬆症常見病因

1、 內分泌代謝疾病
甲狀旁腺亢進症、 Cushing 綜合症、性腺功能減退症、甲狀腺功能亢進症、垂體泌乳素瘤、糖尿病(主要見於 1 型糖尿病)、腺垂體功能減退症等。
2、 結締組織病
系統性紅斑狼瘡、類風濕性關節炎、乾燥綜合徵、皮肌炎、混合性結締組織病等;
骨質疏鬆症 骨質疏鬆症
3、 多種慢性腎臟疾病導致腎性骨營養不良;
4、 胃腸疾病和營養性疾病
吸收不良綜合徵、胃腸大部切除術後、慢性胰腺疾病、慢性肝臟疾患、蛋白質—熱量營養不良症、長期靜脈營養支持治療等;
5、血液系統疾病
白血病、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高雪病和骨髓異常增殖綜合症等;
6、神經肌肉系統疾病
各種原因所致的偏癱、截癱、運動功能障礙、肌營養不良症、僵人綜合徵和肌強直綜合徵等;
7、 長期制動或太空旅行;
8、 器官移植術後;
9、藥物
糖皮質激素、免疫抑制劑、肝素、抗驚厥藥、抗癌藥、含抗酸劑、甲狀腺激素、 GnRH-a 或透析液等。

繼發性骨質疏鬆症臨牀表現

1、症狀視骨質疏鬆程度和原發疾病的性質而不同。
多數症狀較為隱匿,無診斷特異性,往往被原發病的表現所掩蓋,不少患者在進行 X 片檢查時才發現已經併發骨質疏鬆症。部分病人訴腰背痠痛、乏力、肢體抽搐或活動困難。病情嚴重者可以有明顯骨骼疼痛,輕微損傷即易發生脊柱、肋骨、髖部或長骨骨折,肋骨骨折在繼發性骨質疏鬆症中較原發性骨質疏鬆症中更為常見。
瘦人更易患骨質疏鬆症 瘦人更易患骨質疏鬆症
2、主要體徵與原發性骨質疏鬆症類似,可有身高縮短,嚴重者發生脊柱後凸、駝背或胸廓畸形。
3、原發病的多種臨牀表現。

繼發性骨質疏鬆症診斷技術

繼發性骨質疏鬆症診斷指標

目前沒有直接測定骨強度的臨牀方法,故臨牀上常常採用下列診斷指標:骨密度低下及 \ 或脆性骨折。對於繼發性骨質疏鬆症,還需要具有明確的引起骨質疏鬆症的原因。
1、 脆性骨折:是骨強度下降的最終後果,故有過由明確疾病或藥物引起的脆性骨折即可診斷繼發性骨質疏鬆症。
糖尿病性骨質疏鬆症 糖尿病性骨質疏鬆症
2、骨礦質鹽密度測定
3、骨密度測定方法:在分析結果時應更注重 Z 值。

繼發性骨質疏鬆症診斷標準

參照世界衞生組織( WHO )推薦的診斷標準。詳見原發性骨質疏鬆症診療指南。
X 線平片:對於診斷骨質疏鬆症的敏感性和準確性較低,故對骨質疏鬆症的早期診斷幫助不大。但對於發現有無骨折,與骨折腫瘤和關節病變相鑑別,有較大價值。
骨轉換生化指標測定:目前尚無一項生化指標可作為骨質疏鬆症的診斷指標。主要用於骨轉換分型、判斷骨丟失速率、監測病情、評價藥物療效。常用的骨轉換生化指標見原發性骨質疏鬆症診療指南。
引起骨質疏鬆 症的原發病相關檢查:如肝腎功能、自身免疫指標、甲狀腺功能、甲狀旁腺功能、性腺功能、腫瘤相關檢查等。

繼發性骨質疏鬆症治療方案

1、 原發疾病的治療:積極尋找骨質疏鬆症的病因,對於有效治療繼發性骨質疏鬆症,具有重要意義。一旦病因明確,應及時對原發病進行治療。
2、 一般措施:注意進食含鈣豐富、低鹽和適量蛋白質的均衡膳食。在不影響對原發病治療的前提下,適當户外活動,以增加陽光照射、增加機體的協調能力、防止摔跤,避免酗酒和嗜煙,慎用可能影響骨骼健康的其它藥物。
3、基礎藥物治療:包括適當補充鈣劑、維生素 D 或其活性代謝物等。參考原發性骨質疏鬆症診療指南。特別需注意的是,如果患者伴有高鈣血癥,如腫瘤或甲狀旁腺功能亢進者,則應禁忌使用鈣劑及維生素 D 製劑。如患者伴有腎結石及高尿鈣排量,則應慎用鈣劑及維生素 D 製劑。
4、藥物治療:必要時給予有效的骨吸收抑制劑(如雙膦酸鹽和降鈣素)治療。藥物用法及注意事項詳見原發性骨質疏鬆症診療指南。骨形成促進劑(如甲狀旁腺素氨基酸端片斷)是否適用於繼發新骨質疏鬆症,有待於今後經驗的積累。

繼發性骨質疏鬆症特殊治療

性激素缺乏性骨質疏鬆症:積極治療原發病。對年輕的女性病人需補充適量的雌激素或雌、孕激素,男性病人應補充雄激素。必要時並用其它類抗骨質疏鬆藥物。
2、糖皮質激素性骨質疏鬆症:生理劑量的糖皮質激素也可引起骨丟失,於用藥 6 — 12 個月骨量下降最明顯。某些疾病需長期應用糖皮質激素,如病情允許,應採用最低劑量。酌情補充鈣劑、維生素 D 製劑和雙膦酸鹽類抗骨質疏鬆藥物,有助於防止發生糖皮質激素骨質疏鬆。對於骨痛明顯的患者,可以加用降鈣素類藥物。
3、制動性(廢用性)骨質疏鬆症:一般性治療和藥物治療同原發性骨質疏鬆症,但要特別注意制動部位的功能鍛鍊和康復治療。
4、長期腸外營養支持導致的骨質疏鬆症:一般性治療和藥物治療同原發性骨質疏鬆症。由於本症易合併佝僂症(或骨軟化症),除使用無鋁營養支持液外,要積極補充維生素 D 製劑。
5、糖尿病性骨質疏鬆症:主要是嚴格控制高血糖,同時應用抗骨質疏鬆藥物治療。
6、器官移植後骨質疏鬆症:同原發性骨質疏鬆症
7、血液透析性骨質疏鬆症:防治方法同原發性骨質疏鬆症。避免使用含鋁透析液和低磷透析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