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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機構

鎖定
總機構是指經過一定程序設立的,並經有關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成立的企業、公司和其他經濟組織。其特點是: 從法律地位看,可以是法人機構,也可以是非法人機構;從組織形式看,可以是獨資企業,也可以是股份公司; 從經營地點看,可以集中於總機構所在地經營,也可以通過設立分支機構經營; 從經營範圍看,可以侷限在一國範圍內,也可以涉及到世界其他國家。 [1] 
中文名
總機構
定    義
經過一定程序設立的,並經有關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成立的企業、公司和其他經濟組織
在税收上,總機構不管如何處理其經營活動,都應就其全部經營收入向所在國家納税。其分支機構不在同一國家時,因不同國家都需要徵税而引起的雙重徵税,應由總機構向本國税務當局申請依法免除。 [1] 
參考資料
  • 1.    王美涵.税收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