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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萊比塘銅礦
鎖定
- 中文名
- 緬甸萊比塘銅礦
- 投 資
- 10.65億美元
- 開始時間
- 2010年6月3日
- 位 置
- 緬甸西北部實皆省蒙育瓦市
- 奠基儀式
- 2012年3月20日
- 年採剝總量
- 2760萬立方米
緬甸萊比塘銅礦項目簡介
緬甸蒙育瓦萊比塘銅礦項目位於緬甸聯邦西北部實皆省南部蒙育瓦鎮,距離緬甸第二大城市曼德拉120公里。項目業主為中國兵器工業集團下屬萬寶礦產有限公司,設計單位為中國瑞林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原南昌冶金有色設計院)。項目分為基建期和生產期兩個階段,其中:基建期17個月,主要工程包括約2000萬方剝離量和6.6公里的道路建設,合同額約6000萬美元;生產期總服務年限約32年,年採剝總量約2760萬立方米,合同額約8000萬美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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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比塘銅礦原本由加拿大艾芬豪礦業公司經營,但因西方對緬甸的持續制裁,艾芬豪最終決定退出。2010年6月3日,在中緬兩國總理見證下,萊比塘銅礦項目產品分成合同正式簽署,項目總投資為10.65億美元。中方業主為萬寶礦業有限公司,而緬甸合作方是緬甸聯邦經濟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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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萊比塘銅礦項目歷程
2010年6月3日,在中緬兩國總理共同見證下,萊比塘銅礦項目產品分成合同正式簽署,項目總投資為10.65億
美元。
緬甸萊比塘銅礦項目波折
緬甸萊比塘銅礦首次停工
停工
2012年6月4日,萊比塘銅礦項目部接到業主方萬寶礦產及緬甸經控公司的通知,萊比塘銅礦項目因故全面停工。為儘可能減小停工帶來的損失,經業主與緬甸揚子公司協商,項目部部分設備於2012年7月11日轉戰S&K礦進行採剝作業。
復工
2012年8月28日銅礦採剝作業設備開始撤回萊比塘銅礦,2012年9月9日,公司緬甸萊比塘銅礦項目在歷經停工三個月又全面復工之後,在項目部領導精心安排和各部門職工緊密配合下,復工當日即完成採剝工程量約六萬噸,創下銅礦項目自開工以來最高日產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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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萊比塘銅礦再次停工
停工
2012年11月,當地居民再次針對銅礦項目進行大規模抗議。11月18日起,數百名當地農民、僧侶和維權人士進入萊比塘銅礦作業區抗議,在工地附近搭建了6個臨時營地,投訴銅礦拆遷補償不公、污染環境等,抗議者還佔
領了萬寶公司在銅礦附近的營地,銅礦的建設工作被迫全部中斷。
緬甸萊比塘銅礦項目調查
緬甸萊比塘銅礦調查過程
2012年11月24日,針對不斷升級的抗議活動,緬甸人民院決定成立一個聯邦級的調查委員會,但調查啓動需要抗議者結束對銅礦的非法佔領作為前提條件。11月29日凌晨,緬甸警察對萊比塘銅礦抗議現場執行了清場任務。
2012年12月2日,緬甸總統辦公室網站公佈了一項聲明,任命由30人組成的委員會調查萊比塘銅礦,昂山素季擔任調查委員會主席。委員會將對抗議活動及其相關社會和環境問題進行調查,並對中緬合資銅礦擴建計劃是否應該繼續執行提出建議。調查人員除了有緬甸人民院、民族院的議員以及礦業部、環保官員外,還包括其他政治團體知名人士、作家、“88學生運動”活動人士、銅礦附近村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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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12月2日以來,以昂山素季為主席的調查委員會對該項目進行了全面、詳細和深入的調查。調查委員會一共召開了六次全體大會,還多次深入項目所在的村鎮以及項目建設現場,對銅礦開採、水質、土質、徵地賠償、移民新村建設、居民生活情況等各個方面進行了全面考察,並與緬甸經濟和法律專家以及項目所在地的村民、僧侶、地方長老等進行了多次深入會談,聽取多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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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萊比塘銅礦調查結果
2013年3月11日下午4:30時,銅礦項目調查委員會向總統提交最終調查報告。報告認為,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環保、國際關係等因素,萊比塘銅礦項目應該繼續實施,但需要採取建議的改進措施。
最終結論稱,萊比塘銅礦項目造成當前的局面,主因是缺乏透明度,開發商、當地民眾及地方政府間缺乏溝通交流。由於土地徵用費用偏低及工作權益未得到充分保障導致示威,加之土地徵用過程中有關方面缺乏解釋及外地組織和團體介入,導致事態升級。根據調查委員會的調查,銅礦項目雖有不足,但可以改進。
報告同時指出,銅礦項目是雙邊正式簽約項目,如果單方面停止項目,會影響緬甸信譽和外資信心,從國際關係層面考慮會影響雙邊關係。同時,影響當地民眾未來利益並對環境恢復帶來諸多困難。報告建議對環境保
護、當地民生補償、公司合作協議等進行必要改進;建議開發商與當地協商將項目地的寺廟完整搬遷;建議警察部隊規範和改進執法行為;呼籲民眾和政府機構增強法治意識等。
緬甸萊比塘銅礦項目教訓
應該説,銅礦調查委員會提交的報告打消了當地人對萊比塘銅礦項目的疑慮,也消除了圍繞中國在緬投資的種種爭議和誤解。這份報告可以被看作是緬甸政府不斷提高執政能力和公信力的一份成績單,也給投資緬甸的中資企業敲響了警鐘。
值得注意的是,報告中多次提出了透明度問題。報告認為,由於透明度低,緬甸民眾對項目幾乎一無所知,導致產生誤解。例如:很多人都認為補償只是補償穀物種植的損失,但項目方面沒有人出面解釋,因而當外來的示威組織參與抗議活動之後,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就顯得更加突出。
中國
另外,中資企業往往本着低調做事的原則,不習慣或不願意與緬甸政府以外的其他社會團體打交道,往往忽略了向社會公佈必要的信息,也沒有建立合理的信息溝通機制,因而當產生誤會時,無論是緬甸政府還是合作企業,都沒有及時與當地民眾進行溝通,從而造成對項目開發不利的社會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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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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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國電建集團承建的緬甸萊比塘銅礦項目開工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2-03-26[引用日期2013-03-18]
- 2. 原標題:調查報告明辨萊比塘銅礦項目“得”與“失” .大眾網.2012-03-13[引用日期2013-03-18]
- 3. 曾興亮出席緬甸萊比塘銅礦項目奠基儀式 .博鋭管理.2012-03-23[引用日期2013-03-18]
- 4. 金洪根參贊出席蒙育瓦萊比塘銅礦奠基儀式 .商務部網站.2012-03-21[引用日期2013-03-18]
- 5. 緬甸萊比塘銅礦項目日產量創新高 .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2012-09-17[引用日期2013-03-18]
- 6. 昂山素季:中緬銅礦項目早已簽署 如果取消必須賠償 .中華網.2012-12-04[引用日期2013-03-18]
- 7. 緬甸調查認為中資銅礦項目應繼續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2013-03-12[引用日期2013-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