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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

鎖定
緬甸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是緬甸最高權力機構,由13人組成。國防軍最高司令部司令丹瑞大將任主席。
中文名
緬甸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
成立時間
1997年11月15日
秘書長
欽紐上將
主    席
丹瑞大將

緬甸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歷史沿革

緬甸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 [1]  其前身為成立於1988年9月18日的“國家恢復法律和秩序委員會”,1997年11月15日更名為“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系國家最高權力機構,由13人組成。

緬甸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主要人員

國防軍最高司令部司令丹瑞大將任主席,國防軍最高司令部副司令兼陸軍總司令貌埃副大將(Vice-Senior Gen. Maung Aye)任副主席,三軍情報總部部長兼國防軍最高司令部高級顧問欽紐上將(Gen. Khin Nyunt)任秘書長。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