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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解生豬市場價格週期性波動調控預案

鎖定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生豬生產平穩健康持續發展防止市場供應和價格大幅波動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1〕26號)精神,建立完善生豬市場價格調控機制,緩解生豬市場價格週期性波動,2012年5月1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公告2012年 第9號發佈《緩解生豬市場價格週期性波動調控預案》。該《預案》分基本原則、預警指標、調控目標、預警區域、響應機制、配套措施、組織體系、附則8部分,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防止生豬價格過度下跌調控預案(暫行)》(2009 年第1號公告)予以廢止。
中文名
緩解生豬市場價格週期性波動調控預案
發佈時間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發佈單位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
文    號
2012年 第9號

緩解生豬市場價格週期性波動調控預案文件內容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農業部 商務部 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公告
2012年 第9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生豬生產平穩健康持續發展防止市場供應和價格大幅波動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1〕26號)精神,建立完善生豬市場價格調控機制,緩解生豬市場價格週期性波動,促進生豬生產平穩健康持續發展,有效維護生產者、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農業部、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對2009年初發布的《防止生豬價格過度下跌調控預案(暫行)》(2009年第1號公告)進行了修改完善。在此基礎上,制定了《緩解生豬市場價格週期性波動調控預案》,經報請國務院批准,現予以發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防止生豬價格過度下跌調控預案(暫行)》同時廢止。
附件:緩解生豬市場價格週期性波動調控預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農業部 商務部 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緩解生豬市場價格週期性波動調控預案調控預案

在堅持現行扶持生豬生產發展各項政策的基礎上,為建立和完善生豬市場調控機制,促進生豬生產平穩健康持續發展,緩解生豬生產和價格週期性波動,有效維護養殖户、經營者和消費者利益,特制定本預案。

緩解生豬市場價格週期性波動調控預案基本原則

(一)市場主導、政府調控。在尊重市場規律、充分發揮市場機制調節作用的基礎上,加強政府調控,調節市場供求,引導市場預期,緩解生豬生產和價格的週期性波動。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負責、以屬地管理為主的生豬市場調控管理體系,強化“菜籃子”市長負責制,進一步細化“菜籃子”工作的各項具體職責。
(三)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分別負責本行政轄區和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工作,各司其職,加強協調配合,建立聯動機制,努力形成職責明確、信息共享、齊抓共管、綜合調控的工作格局。

緩解生豬市場價格週期性波動調控預案預警指標

國家在判斷生豬生產和市場情況時,將豬糧比價作為基本指標,同時參考能繁母豬存欄量變化情況,並根據生豬生產方式、成本和市場需求變化等因素適時調整預警指標及具體標準。
豬糧比價是指生豬出場價格與玉米批發價格的比值(豬糧比價=生豬出場價格/玉米批發價格)。其中,生豬出場價格、玉米批發價格是指國家發展改革委監測統計的全國平均生豬出場價格和全國主要批發市場二等玉米平均批發價格。根據生豬生產成本構成歷史資料測算,我國生豬生產達到盈虧平衡點的豬糧比價約為6∶1;能繁母豬存欄量變化率是指農業部動態監測點的母豬存欄量月同比變化率,根據歷史資料測算,月同比變化率在-5%—5%之間屬正常水平,超出上述範圍則表明生豬生產出現異常波動。

緩解生豬市場價格週期性波動調控預案調控目標

國家加強對生豬等畜禽產品價格監測,採取綜合調控措施,促使豬糧比價、能繁母豬存欄量指標保持在合理範圍內,主要目標是豬糧比價處於綠色區域(6∶1—8.5∶1),輔助目標是能繁母豬月存欄量同比變化率在-5%—5%。

緩解生豬市場價格週期性波動調控預案預警區域

將豬糧比價6∶1 和8.5∶1 作為預警點,低於6∶1 進入防止價格過度下跌調控區域,高於8.5∶1 進入防止價格過快上漲調控區域。具體劃分為以下五種情況:(一)綠色區域(價格正常),豬糧比價在6∶1—8.5∶1 之間;(二)藍色區域(價格輕度上漲或輕度下跌),豬糧比價在8.5∶1—9∶1 或6∶1—5.5∶1之間;(三)黃色區域(價格中度上漲或中度下跌),豬糧比價在9∶1—9.5∶1 或5.5∶1—5∶1 之間;(四)紅色區域(價格重度上漲或重度下跌),豬糧比價高於9.5∶1或低於5∶1;(五)其他情況,生豬價格異常上漲或下跌的其他情況。

緩解生豬市場價格週期性波動調控預案響應機制

國家加強監測和統計報告工作,根據豬糧比價的變動情況,分別或同時啓動發佈預警信息、儲備吞吐、調整政府補貼、進出口調節等措施。
(一)正常情況
當豬糧比價處於6∶1—8.5∶1 之間(綠色區域)時,做好市場監測工作,密切關注生豬生產和市場價格變化情況。各部門根據職責定期發佈生豬生產和市場價格信息。中央和地方正常凍豬肉儲備規模分別保持在一定水平,以應對可能出現的價格過快上漲,同時滿足應急救災需要。
(二)三級響應
1、防止價格過快上漲方面
(1)當豬糧比價高於8.5∶1 時,及時通過中國政府網等媒體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宣佈國家將適時對生豬市場價格進行調控。
(2)當豬糧比價連續一段時間處於8.5∶1—9∶1 之間(藍色區域)時,適時投放一定數量的中央凍豬肉儲備,地方政府也要適時投放一定數量的地方凍豬肉儲備,並着手做好實施二級響應的前期準備工作。
2、防止價格過度下跌方面
(1)當豬糧比價低於6∶1 時,及時通過中國政府網等媒體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引導養殖户合理調整生產,避免出現大的虧損。
(2)當豬糧比價連續一段時間處於6∶1—5.5∶1 之間(藍色區域)時,適時增加一定數量的中央凍豬肉儲備,地方政府也要適時增加一定數量的地方凍豬肉儲備,以穩定生豬價格和生豬生產;並着手做好實施二級響應的前期準備工作。
(三)二級響應
1、防止價格過快上漲方面
當豬糧比價連續一段時間處於9∶1—9.5∶1 之間(黃色區域)時,適時增加中央凍豬肉儲備投放規模,地方政府也要增加地方凍豬肉儲備投放規模。
2、防止價格過度下跌方面
當豬糧比價連續一段時間處於5.5∶1—5∶1 之間(黃色區域)時,適時增加中央凍豬肉儲備規模;地方政府也要適時增加地方凍豬肉儲備規模。同時,適當增加活體儲備規模。
(四)一級響應
1.防止價格過快上漲方面
當豬糧比價高於9.5∶1(紅色區域)時,繼續投放剩餘中央凍豬肉儲備。地方政府也要繼續投放地方凍豬肉儲備。
2.防止價格過度下跌方面
(1)當豬糧比價低於5∶1(紅色區域)時,繼續增加中央凍豬肉儲備規模。地方政府也要繼續增加地方凍豬肉儲備規模。如有需要,可報請國務院同意,繼續增加中央凍豬肉儲備規模,並要求地方政府繼續增加地方凍豬肉儲備規模。
(2)採取財政貼息政策,鼓勵大型豬肉加工企業增加商業儲備,擴大豬肉深加工規模。
(3)增加政府和商業儲備後,豬糧比價仍然低於5∶1,而且出現養殖户過度宰殺母豬的情況,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同比下降5%時,在堅持現行補貼政策的基礎上,對國家確定的生豬調出大縣的養殖户(場),按照每頭能繁母豬100 元的標準,一次性增加發放臨時飼養補貼;對國家確定的優良種豬場的養殖户(場),按每頭種公豬100 元的標準,一次性發放臨時飼養補貼。
(五)其他異常情況
受疫情或自然災害等影響,當出現生豬價格異常上漲或下跌的其他情況時,及時研究提出調控生豬市場的相應措施。

緩解生豬市場價格週期性波動調控預案配套措施

(一)信息發佈。完善生豬信息統計監測制度,健全生豬市場價格調控統一信息發佈平台,各部門根據職責定期在中國政府網和中央電視台財經頻道信息發佈平台發佈相關信息,提醒養殖户、經營者防範市場和疫病風險,引導養殖户適時調整養殖規模和結構。
信息發佈分工表(略)
(二)市場監管。加強飼料安全、生豬疫病防控及檢疫工作;加強疫情監測,建立健全重大動物疫情預警機制;按照《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要求及時處理疫情。加強屠宰環節病害豬(肉)無害化處理的監管。強化對肉製品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原料的監管。嚴格依法查處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豬肉的不法行為。清理整頓在生豬飼養、運輸、屠宰和豬肉運輸、銷售等環節的不合理税費。加強生豬市場價格監督檢查,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
(三)產銷銜接。一是生豬主產區和主銷區政府之間建立產銷合作機制。主銷區應當和主產區簽訂長期、穩定的生豬購銷協議,鼓勵主銷區在主產區建立養殖基地。二是政府鼓勵養殖户(場)和肉製品加工企業之間建立產銷合作機制。養殖户(場)和屠宰加工企業,屠宰加工企業和大型批發市場、超市之間應當建立長期、穩定的購銷合同。鼓勵發展生豬訂單生產,地方政府應當對採取訂單方式採購的加工企業實行必要的扶持政策。

緩解生豬市場價格週期性波動調控預案組織體系

(一)組織協調。完善生豬市場調控應急會商協調機制,各部門按預案規定的職責分工做好各項日常工作,並按國務院的統一部署,落實各自職責範圍內的相關政策。
(二)會商機制。有關部門定期會商,密切關注本預案設定的預警指標變動情況。當豬糧比價進入藍色、黃色和紅色預警區域時,及時啓動三級響應、二級響應和一級響應機制,調控生豬市場。當生豬市場出現其他異常波動時,及時會商,向國務院提出政策建議。
(三)地方責任。生豬市場的生產供應責任主要在地方,各地要切實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具體承擔扶持生豬生產、完善生豬疫情防控、保持必要的地方凍豬肉儲備、維護市場穩定、保障當地居民正常消費需求的責任;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按機制要求對困難羣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綜合採取措施,穩定大中專院校學生食堂飯菜價格。

緩解生豬市場價格週期性波動調控預案附則

(一)實際情況發生變化時,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適時修訂本預案,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
(二)各地區可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適當調整預警指標和標準,制定本地區的實施細則。
(三)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防止生豬價格過度下跌調控預案(暫行)》(2009 年第1號公告)同時廢止 [1] 

緩解生豬市場價格週期性波動調控預案談調控預案

2012年5月11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農業部、商務部等部門聯合發佈《緩解生豬市場價格週期性波動調控預案》。
一、防止過快上漲列入調控目標
與原預案相比,新預案的調控目標是否有變化?
原預案的主要調控目標,是在市場機制充分發揮作用的基礎上,通過必要的政府調控,防止生豬價格出現過度下跌,保護生豬養殖户的利益,緩解生豬生產的週期性波動。
新預案的最終調控目標是緩解生豬生產的週期性波動,這一點與原預案是一樣的。但主要調控目標增加了一個,即新預案不但要防止生豬價格過度下跌,還要防止生豬價格過快上漲。通常認為,生豬生產具有周期性,只要有效防止了價格過度下跌,就會保持生豬生產的相對穩定,就不會出現價格過快上漲。
但從近年來的實踐看,除市場風險外,疫病風險對生豬生產的影響也很大。即使有效防止了價格過度下跌,一旦發生了大的疫病,導致生產下滑、價格過快上漲,則就可能加劇生豬生產的週期性波動。因此,新預案將防止生豬價格過快上漲也作為調控的主要目標。
為提高市場價格調控的有效性,新預案大幅增強了政府儲備吞吐調節的能力,包括明確了正常情況下的政府凍豬肉儲備規模,增強了應對生豬價格過快上漲的能力;提高了政府凍豬肉收儲規模上限,增強了防止生豬價格過度下跌的能力。
二、豬糧比價6∶1仍是生豬生產的盈虧平衡點
近年來生豬生產成本上升較多,豬糧(豬肉和玉米)比價6∶1的盈虧平衡點是否符合實際情況?答:近年來,我國生豬生產發展較快,標準化規模飼養比重逐步提高,飼料、勞動力、防疫費用、輔助飼料費用以及水電費等養殖成本明顯上升,結構也有所變化。
從2008年以來的成本調查數據看,與盈虧平衡點相對應的豬糧比價總體仍保持在6∶1的水平。這個“6∶1”的預警指標不是我們“拍腦袋”拍出來的,而是在運用大量價格、成本歷史數據測算,並充分聽取大型養殖企業、專家等多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最終確定的。
此外,考慮到生豬養殖利潤在10%—30%之間較為合理,超過40%即意味生豬價格出現過快上漲,生豬養殖利潤水平過高,可能誘發盲目補欄,加劇生產週期性波動。因此,新預案將豬糧比價8.5∶1作為防止生豬價格過快上漲的預警點,這也與近年來兩次生豬價格過快上漲時的豬糧比價變動情況基本相符。
三、預案秉持“市場主導、政府調控”原則
新《預案》仍明確堅持“市場主導、政府調控”的原則,即堅持在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的基礎上,加強政府調控,以穩定生豬生產,保障養殖户利益。
在生豬價格出現過度下跌苗頭時,首先會讓市場充分發揮基礎性調節作用,淘汰一部分落後的生豬生產能力,這是促進生豬生產儘快恢復穩定的前提。在此基礎上,通過政府調控,防止生豬價格過度下跌,養殖户大幅虧損,大量宰殺能繁母豬,引發生產週期性大幅波動。
因此,雖然國家加大了生豬市場調控的力度,但總體上仍是幫助養豬户抵禦部分市場風險,養殖户依然面臨市場和疫病雙重風險,可能出現虧損。建議廣大養豬户密切關注相關部門監測發佈的生豬生產和市場價格信息,合理安排生產,加強疫病防控,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四、強化“菜籃子”市長負責制
豬肉是我國大多數城鄉居民的重要菜籃子產品。根據我們的統計,每個中國人每天大約消費2兩豬肉,因此,羣眾對豬肉價格的變動非常敏感,保障豬肉市場供應價格穩定,對於穩定整個“菜籃子”供應和價格具有重要意義。按照“菜籃子”市長負責制的要求,市長們應該關心豬肉價格的變動,努力保持豬肉市場和價格的基本穩定。
新預案中,我們進一步強調了地方政府的責任,明確生豬市場的生產供應責任主要在地方,各地要切實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具體承擔扶持生豬生產、完善生豬疫情防控、保持必要的地方凍豬肉儲備、維護市場穩定、保障當地居民正常消費需求的責任;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的聯動機制,按機制要求對困難羣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綜合採取措施,穩定大中專院校學生食堂飯菜價格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