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綿陽市水務局

鎖定
綿陽市水務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擬訂全市水務和漁業管理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戰略規劃,組織編制全市重要江河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建議,按照規定權限審批、核准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市級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中文名
綿陽市水務局
地    點
綿陽市
局    長
安天雲
副局長
張慶榮

綿陽市水務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負責編制全市城鄉水務、漁業規劃;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綜合規劃、水資源保護規劃、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水環境治理規劃、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
(二)負責組織全市有關國民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及防洪、防澇、供水、排水、節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論證工作。負責跨行政區域的水務事項。
(三)負責全市水資源、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江河、水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建議,審查河道排污口的設置方案;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四)負責組織指導全市水行政、漁業行政監察工作,負責全市的水行政執法及水事、漁事違法案件的查處;調解重大水事糾紛,負責水務、漁業行業行政複議的受理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
(五)負責擬訂水務行業經濟調節措施,研究提出水務行業有關價格、税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負責編制全市水務行業建設項目資金計劃,對水務資金的使用進行宏觀管理、監督和審計。
(六)組織指導全市水務建設,並實施行業監督管理;監督和實施水務行業工程建設項目業主負責制、招投標制、監理制和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負責小型水利工程和鄉村供水工程建設審批,初審、轉報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縣市區的重要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督。
(七)組織協調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組織指導全市農村水利管理工作。承擔市政府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全市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
(八)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土保持預防監督、水土流失監測、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對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全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十)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全市重要江河、水庫、灘塗的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或跨縣市區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十一)負責行業內的地方電力建設和發展的監督管理、協調、服務工作;指導水務行業地方電力發、供、配、輸的管理,實施質量、技術監督;指導行業地方電力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實施農村電氣化、小水電代燃料生態保護工程建設。
(十二)負責全市行政區域內河道採砂的統一管理與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和審批河道採砂規劃、發放採砂許可證的工作。負責重大涉河建設項目行洪論證;指導全市江河、湖泊、灘塗的綜合治理與開發。
(十三)負責水產漁政工作。擬訂漁業資源保護、利用規劃,負責全市漁業生產,指導水產品加工、流通和市場建設,負責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動物的防疫、境內檢疫工作以及漁苗、漁飼料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負責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實施漁業環境監測,牽頭查處漁業污染事故,協調仲裁重大漁事糾紛,查處重大漁政案件,負責漁船管理,指導漁業安全生產。
(十四)負責在建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工作,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
(十五)負責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引資工作的統籌和協調。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綿陽市水務局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安天雲:
主持市水務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慶榮:
協助局長分管水政水資源、水政執法、節水、行政審批、城鄉環境整治等工作。分管水政水資源科、節水辦、水政支隊、行政審批科,聯繫綿陽水文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彭一紅:
協助局長分管抗旱、農田水利建設、農村飲水安全、水利工程管理、水管單位體制改革、人事教育科技、行業工會、維穩、保密等工作。分管:農村供水科、人事科、農建辦、水利處,聯繫市水利設計院。
黨組成員、副局長戴 敏:
協助局長分管規劃計劃與建設管理、安全與質量監督、引資、水利學會、地電協會、水利技術、水利普查等工作。分管:規建科、安全與質量監督科(質監站)、引資辦、水利學會、地電協會,聯繫市武引管理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城區河道管理局局長韓可遜:
協助局長分管水產漁政、城區河道管理工作。分管水產漁政站,負責市城區河道管理局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羅登華:
協助局長分管防汛、堤防建設及江河管理、應急、反恐等工作。分管防汛辦、河管科、防汛機動搶險隊。
黨組成員、直屬機關黨委書記王益凡:
協助局長分管宣傳及思想政治建設、離退休職工管理、羣團、計生、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包村幫扶等工作。負責局直屬機關黨委工作。分管綿陽水電校,協助分管人事教育與離退休工作科。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李小倩:
協助局長分管機關事務、信息、調研、創建、綜治、目標管理、督辦、信訪、檔案、政務公開、財務及水利綜合經營等工作,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分管局辦公室、財經科。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葉明生:
協助局長分管水土保持、地方電力、豐谷電站協調等工作,協助戴敏副局長分管水利技術、地電協會等工作,分管:水保辦、地電處。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