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綿竹市民政局

鎖定
綿竹市民政局是四川省德陽市綿竹市人民政府重要職能部門,主要職責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省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工作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中文名
綿竹市民政局
地    區
綿竹市
職    能
民政事業
類    別
政府部門
位    置
四川省德陽市綿竹市

綿竹市民政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佈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提出福利彩票發行額度的職責。
(三)承擔民政部下放的指導基層羣眾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幹部的表彰職責。
(四)加強社會救助職責,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綿竹市民政局主要職責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三)擬訂全省優撫政策、標準和辦法,負責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卹、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卹工作,負責烈士褒揚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省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全省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具體工作。
(四)擬訂退役士兵、復員幹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政策及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工作。
(五)擬訂救災工作政策,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中央和省本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承擔省減災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六)牽頭擬訂全省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和生活無着人員救助工作。
(七)擬訂全省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負責全省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指導全省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發佈標準地名,規範地名標誌的設置和管理。
(八)擬訂全省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九)擬訂全省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的政策,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羣體權益保障工作,負責假肢行業管理。
(十)擬訂婚姻、殯葬和兒童收養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負責全省涉外婚姻登記和涉外收養登記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負責民政統計管理工作。
(十三)承擔省政府公佈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綿竹市民政局所獲榮譽

2021年12月31日,入選“四川省鄉鎮行政區劃和村級建制調整改革先進集體”。 [2] 

綿竹市民政局領導簡介

蔡發兵 綿竹市民政局局長
吳世偉 綿竹市民政局副局長
辛雲才 綿竹市民政局副局長(分管政務公開工作)
王永昶 綿竹市民政局機關黨委書記 [3] 

綿竹市民政局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綜合協調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史志編撰、後勤保障、信息化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信訪、維穩、綜治、防邪、安全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組織協調民政政策和理論調研。負責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等工作。負責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報備和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二)基層政權和社會事務股。擬訂全市社會組織培育、監督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年檢和執法監督。負責社會組織信息管理和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負責社會組織孵化園管理工作。擬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發展政策,負責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服務管理工作。
擬訂全市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服務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進村(居)務公開。組織指導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的成員培訓工作。
擬訂全市婚姻、殯葬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承擔全市婚姻登記信息管理工作。負責殯葬管理工作,指導落實殯葬服務規範。指導、監督婚姻登記機關和殯葬管理服務機構相關工作。承擔殯葬服務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擬訂行政區劃方案和地名管理總體規劃;承擔全市鄉鎮以上行政區域設立、命名、撤銷、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審核上報工作。審定、編輯出版行政區劃和地名圖書資料及工具書。負責全市行政區域界線的維護管理及鄉鎮間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推行城鄉地名標牌國家標準,組織和指導全市鄉鎮、街、路、巷、村等地名標誌的設置和管理工作。
負責全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牽頭負責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指導、監督兒童福利、收養登記、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管理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承擔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社會救助和養老服務股。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工作。承擔全市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擬訂促進公益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指導社會捐贈工作。
擬訂殘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難羣體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擬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監督殘疾人社會福利機構管理工作。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落實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協助福利彩票發行工作。
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幫扶和關愛工作。指導、監督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供養機構管理工作。協助推進“康養”產業發展。承擔養老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殘疾人社會福利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四)規劃財務和項目管理股。擬訂本級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財務規章制度,指導和監督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統籌和督促全市民政專項項目管理工作。擬訂本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管理本級福彩公益金。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和機關及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與內部審計工作。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