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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版權法

(21世紀民商法學系列教材·網絡版權法)

鎖定
《網絡版權法》是2008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中文名
網絡版權法
出版時間
2008年12月1日
出版社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頁    數
382 頁
ISBN
9787300099293
開    本
16 開

網絡版權法內容簡介

《網絡版權法》主要內容:“網絡版權法”課程的專業性很強,如果缺乏必要的基礎知識,是很難有效地利用《網絡版權法》的。《網絡版權法》中的“原理解讀”只是對作為基礎的著作權法原理進行了較為簡潔的介紹,讀者如果尚未系統地學習著作權法,應當首先“補課”。《網絡版權法》中的論文或評論片段,以及對各思考題的“思路提示”反映的是筆者個人的學術觀點。因此,讀者應只將《網絡版權法》作為學習與研究的起點,帶着批判性思維進行閲讀。《網絡版權法》中還有海外經典案例的譯文。

網絡版權法作者簡介

王遷,男,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加拿大多倫多大學法學碩士;上海市“曙光學者”,國家知識產權發展戰略研究專家庫成員,上海2010年世博會知識產權諮詢專家,中國法學會知識產權研究會理事,中國版權協會理事,上海互聯網版權工作委員會諮詢專家;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家諮詢員,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諮詢專家。出版專著《論基因歧視及其法律對策》,合著《中國與歐洲在網絡環境中對版權的保護》,獨著教材《知識產權法教程》與《著作權法》,發表學術論文和評論六十餘篇。主持過司法部課題、教育部課題、中國與歐盟信息社會項目課題、上海市教委重點課題、上海市“曙光學者”項目課題,以及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研究子課題等。《論“基因歧視”及其法律對策》獲得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著作二等獎,《論“基因歧視”及其法律對策》、《論“網絡傳播行為”及其侵權認定》獲中國科技法學會著作類、論文類金獎,《論版權法中的間接責任》獲中國高校知識產權研究會優秀論文獎。參與了《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的起草工作,作為專家調研組成員參加了《著作權法》第二次修訂工作。曾赴美國、加拿大、瑞士、新加坡、新西蘭和印度等國家參加國際知識產權會議,並曾於英國倫敦大學國王學院講授中國版權法。

網絡版權法目錄

第一章 網絡環境中的著作權專有權利
第一節 網絡環境中複製權的適用
本節導讀
原理解讀複製行為的構成
一、永久複製問題
國際條約:《伯爾尼公約》對複製權的規定
國際條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對複製權的“議定聲明”
立法:《著作權法》對複製權的規定
資料:國家版權局《關於製作數字化製品的著作權規定》
資料:國家版權局《關於以IC和CD-ROM等方式使用音樂作品製作電腦卡拉0K付酬問題的通知》
案例: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訴康佳公司
案例:《大學生》雜誌社訴京訊公司、李某
二、臨時複製問題
論文節選:《論網絡環境下複製權的適用》
海外案例:索尼訴保爾
評論:澳大利亞“索尼訴史蒂文斯案”評析
司法解釋:商業性使用盜版軟件構成侵權
【本節思考題思路提示】
第二節 網絡環境與發行權
本節導讀
原理解讀 發行行為的構成
論文節選:《網絡環境中發行權的適用》
新聞報道:“全球首宗BT刑事犯罪案”
國際條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表演和錄音製品條約》對發行權的規定
案例:中國香港特區政府訴陳某
立法: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版權條例》對發行權和傳播權的規定
論文節選:《論著作權法中“發行”行為的界定——兼評“全球首宗BT刑事犯罪案”》
立法:《著作權法》對發行權的規定
案例:華夏電影發行公司訴北京華網匯通公司
立法:《刑法》對著作權犯罪的規定
司法解釋:通過網絡傳播作品視為“複製發行”
司法解釋:《刑法》第217條中的“複製發行”指複製或發行
論文節選:《評兩高對“複製發行”的兩次司法解釋》
【本節思考題思路提示】
第三節 信息網絡傳播權
本節導讀
原理解讀 信息網絡傳播行為的構成
國際條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對“向公眾傳播權”的規定
國際條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表演和錄音製品條約》對“向公眾傳播權”的規定
立法:《著作權法》對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規定
立法:《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對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規定
案例:寧波成功多媒體訴悠視網(一審)
案例:寧波成功多媒體訴悠視網(二審)
論文節選:《論對“信息網絡傳播權”的正確適用》
【本節思考題思路提示】
第二章 網絡環境下的著作權侵權
第一節 網絡環境中的直接侵權
本節導讀
原理解讀 直接侵權的構成
一、直接侵權的構成
司法解釋:無過錯出版者的責任
案例:美國哥倫比亞電影公司訴搜狐
案例:何季民訴新浪
二、網絡服務提供者直接侵權與間接侵權的區分
案例:正東唱片訴世紀悦博(一審)
案例:正東唱片訴世紀悦博(二審)
論文節選:《論“網絡傳播行為”及其侵權認定》
案例:北京慈文訴廣州數聯
評論:我國首例涉及P2P服務提供者著作權侵權責任判決評析
案例:步升訴百度
評論:“步升訴百度案”評析
案例:七大唱片公司訴百度(一審)
評論:七大唱片公司訴百度案一審判決評析
案例:十一大唱片公司訴雅虎(一審)
評論:十一大唱片公司訴雅虎案一審判決評析
案例:十一大唱片公司訴雅虎(二審)
案例:中凱訴中搜
案例:母碧芳訴舞風十雨廣告公司
【本節思考題思路提示】
第二節 網絡環境中的間接侵權
本節導讀
原理解讀 間接侵權的構成和類型
一、網絡服務提供者承擔間接侵權責任的原則
論文節選:《網絡服務提供商共同侵權責任研究》
論文節選:《論版權“間接侵權”及其規則的法定化》
案例:環球城市電影公司訴索尼
評論:環球城市電影公司訴索尼案評析
評論: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Breyer對“實質性非侵權用途”規則的評價
立法:《民法通則》及其司法解釋對共同侵權的規定
海外立法:美國《千禧年數字版權法》對“通知和移除規則”及“避風港”的規定
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立法:《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中的“通知與移除規則”
立法:《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中的“避風港”
論文節選:《評2008年度美國特別301報告要求我國政府對網絡服務商施加的“強制移除義務”》
案例: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訴易趣網
二、搜索與鏈接服務提供者的間接侵權責任
案例:劉京勝訴搜狐
司法批覆: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就“濟寧之窗案”的請示和最高人民法院就鏈接問題的批覆
論文節選:《論“網絡傳播行為”及其侵權認定》
案例:步升訴飛行網
案例:十一大唱片公司訴雅虎(一審)
案例:十一大唱片公司訴雅虎(二審)
評論:七大唱片公司訴百度案與十一大唱片公司訴雅虎案一審判決比較
案例:央視公眾資訊公司訴多普達
案例:廣東中凱訴廣州數聯(一審)
三、信息存儲服務提供者的間接侵權責任
案例:新傳在線訴土豆網(一審)
案例:新傳在線訴土豆網(二審)
論文節選:《視頻分享網站的間接侵權》
四、P2P服務和軟件提供者的間接侵權責任
P2P的概念
海外案例:A&M唱片公司等訴Napster公司
海外案例:米高梅製片公司等訴Grokster公司等
論文節選:《P2P軟件提供者的侵權責任》
五、網絡環境中間接侵權責任制度的發展趨勢
論文節選:《信息存儲服務提供者的監控義務》
論文節選:《“索尼案”20年祭——回顧、反思與啓示》
【本節思考題思路提示】
第三章 網絡環境中對著作權的限制
本章導讀
原理解讀 判斷合理使用的標準與立法例
第一節 限制著作權的國際標準
國際條約:“三步檢驗標準”
立法:《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對“三步檢驗標準”的規定
海外案例:歐共體訴美國
【本節思考題思路提示】
第二節 私人複製、網絡傳播與對著作權的限制
論文節選:《“索尼案”20年祭——回顧、反思與啓示》
海外案例:A&M唱片公司等訴Napster公司
論文節選:《P2P軟件最終用户版權侵權問題研究》
評論:美國《家庭娛樂與版權法案》評析
案例:華納訴榕樹下
案例:鄭成思訴書生數字技術公司(一審)
立法:《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
立法草案:《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徵求意見稿)》
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論文節選:《(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與“合理使用”》
評論:《數字環境下私人複製補償金制度的前景》
【本節思考題思路提示】
第四章 對技術措施的保護與規制
本章導讀
原理解讀 保護技術措施的必要性與保護模式
第一節 對技術措施的法律保護
國際條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表演和錄音製品條約》對“技術措施”的保護
立法:《著作權法》對技術措施的保護
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技術措施的保護”
立法:《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對技術措施的定義和保護
論文節選:《對技術措施立法保護的比較研究》
案例:北京精雕訴上海奈凱(一審)
案例:北京精雕訴上海奈凱(二審)
海外案例:RealNetworks訴Streambox
海外案例:321Studios訴米高梅等
海外案例:索尼訴保爾
案例:泛亞訴百度等(一審)
案例:泛亞訴百度等(二審)
論文節選:《論技術措施的“有效性”標準》
【本節思考題思路提示】
第二節 對濫用技術措施的規制
海外立法:美國《千禧年數字版權法》對技術措施的規制
海外立法:美國版權局頒佈的禁止規避技術措施的例外
立法:《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規定的例外
評論:濫用技術措施的法律對策——評美國“Skylink案”及“Static案”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