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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研究

鎖定
經驗研究,亦稱“應用研究”。是指相對理論研究、純理論研究而言。以理論社會學為依據,着重研究社會生活中的實際問題。既不像理論研究那樣側重於理論原理的探討,又不像政府職能部門那樣着重於當前政策的研究和改進,而是着眼於社會學在現實生活中的運用。任務是制定人們生活的目標,研究人們如何才能達到這種社會理想 [1] 
中文名
經驗研究
外文名
empirical research
解    釋
即實證研究
相關人物
帕森斯
因此經驗研究在社會學中,不同於以下兩種取向:
1. 透過抽象概念探討建立一套概念體系的研究。如帕森斯﹐T.對社會系統和社會行為的考察。
2. 只透過抽象理論分析以解釋某種社會現象,未經實地驗證。
因此,在社會科學中,實證研究取向主要在於需要透過實地的經驗來證實或檢驗。
在此,「經驗研究(empirical research)」主要作為「實證研究(positive research)」的對照。
「實證研究」被視為一種透過客觀的自然科學方法,如觀察、實驗,來作為社會科學有效的科學方法。這種方法之所以關聯到「自然科學方法」,應可追溯到孔德(Auguste Comte),這位社會科學之父對於「實證主義(positivism)」的提出。
孔德的實證主義理想主要在於強調以科學方法作為社會研究的一種新的、更先進的典範。因此,這種定義是建立在對於研究工具與方法論上的區分,並且只針對社會科學研究的領域。
這種區分在離開社會科學研究領域與方法論的前提以後,經驗(empirical)與實證(positive)的區別與以上不同。這會導致一些衝突於混淆:
1. 另一種區分是針對理論的知識內容,或者可以稱為,由知識論的角度,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可稱為經驗科學,因為需要通過對現實的經驗觀察來檢驗﹔而數學和邏輯學則是抽象、演繹式的符號體系。這種區別導致了「實質理論」與「形式理論」的劃分。
2. 然而,邏輯實證主義或邏輯經驗主義者看來,如果某個關於客觀世界的陳述無法被經驗證實(或證偽)﹐那麼它就被認為是無意義的。
此時,就不能根據(1)來斷言説(2)的「邏輯實證主義」研究非實證的/經驗的研究。特別是中文的實證主義,有的是指實證主義(positivism),有的是經驗主義(empiricism),更加深這種混淆情況
參考資料
  • 1.    鄧偉志.社會學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