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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公司
鎖定
經紀公司公司簡介
運營方面和一般的服務性公司基本一樣,但擁有的資源(人脈)要硬,具有投入少,但見效未必快的特點。
經紀公司官方公告
2021年8月25日,中央網信辦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飯圈”亂象治理的通知,其中包括“嚴管明星經紀公司。強化網站平台對明星經紀公司(工作室)網上行為的管理責任,制定相關網上運營規範,對賬號註冊認證、內容發佈、商業推廣、危機公關、粉絲管理等網上行為作出明確規定。強化明星經紀公司(工作室)對粉絲羣體的引導責任,對引發粉絲互撕、拉踩引戰的明星及其經紀公司(工作室)、粉絲團,對其賬號採取限流、禁言、關閉等措施,同時,全平台減少直至取消相關明星的各類信息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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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9日,文化和旅遊部關於規範演出經紀行為加強演員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指出:從事演員簽約、推廣、代理等演出經紀活動的演員經紀公司、工作室,應當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關於設立演出經紀機構的規定,向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申請取得營業性演出許可證。演員經紀公司、工作室應當維護演員合法權益,承擔演員管理責任,將政治素養、道德品行作為演員選用和培養的重要標準,定期組織教育培訓,增強演員守法意識和道德修養。演員經紀公司、工作室應當加強對粉絲應援行為的正面引導,做好對授權粉絲團、後援會網絡賬號的內容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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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6日,中央網信辦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娛樂明星網上信息規範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娛樂明星、經紀公司(工作室)、粉絲團(後援會)和娛樂類公眾賬號等名稱、頭像和簡介中,不得含有明示或暗示爆料明星隱私等信息,不得含有煽動互撕謾罵、拉踩引戰等信息,嚴禁在禁言期通過更改名稱、頭像和簡介等方式變相發佈信息。加強明星經紀公司(工作室)賬號認證審核,同一經紀公司(工作室)原則上在同一平台只能註冊一個賬號。粉絲團(後援會)賬號須經明星經紀公司(工作室)授權或認證,由其承擔日常維護和監督管理的責任。未經授權的個人或組織一律不得註冊明星粉絲團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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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公司整治行動
2022年1月,遼寧省委網信辦組織開展為期1個月的“清朗·2022年春節網絡環境整治”專項行動,其中包括重點關注明星、經紀公司(工作室)、粉絲團(後援會)、娛樂類賬號,加強正向溝通引導,集中查處挑唆粉絲羣體互撕謾罵、誘導應援打榜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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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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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揭陳羽凡商業版圖 涉及文化演出、藝人經紀、餐飲、物流等多個領域 .中國網[引用日期2017-05-10]
- 2. 藝人該如何選擇簽約經紀公司? .八卦星[引用日期2017-06-14]
- 3. 央視國際子公司愛上傳媒起訴天津廣播電視台 索賠2000萬 .新浪科技[引用日期2017-06-12]
- 4. 重拳出擊!中央網信辦:取消明星藝人榜單,嚴禁呈現互撕信息 .北京日報[引用日期2021-08-27]
- 5. 文化和旅遊部關於規範演出經紀行為加強演員管理 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引用日期2021-10-04]
- 6. 關於進一步加強娛樂明星網上信息規範相關工作的通知 .新華網[引用日期2021-11-23]
- 7. 遼寧省委網信辦組織開展“清朗·2022年春節網絡環境整治”專項行動-中共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中共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引用日期2022-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