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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行政區
鎖定
- 中文名
- 經濟行政區
- 釋 義
- 管理的基本地域單元
- 屬 性
- 意義專門化的地域生產綜合體
- “七五”計劃
- 1936~1990年
概念
在中國,經濟行政區大體相當於省、中央直轄市和自治區,亦即二級經濟區。本世紀20年代初起,蘇聯在全國範圍內劃分經濟行政區,作為編制發展國民經濟的五年計劃和年度計劃的基層地域單位,1987年全蘇共有149個經濟行政區(相當於一級行政區州、邊疆區和自治共和國)。1961年中國劃分的六大經濟協作區屬大經濟區一級的經濟行政區。中國的“七五”計劃(1936~1990年)提出,要“形成以省會城市和一批口岸與交通要道為中心的二級經濟區網絡”。由於各國一級行政區經濟發展很不平衡,規模大小懸殊,有些省、區經過努力,短時期內可成為一個高效能的、開放性的地域生產綜合體,有的省、區則需要較長時間的努力才能實現這一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