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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行政區

鎖定
經濟行政區是指在地域範圍上與一定的行政區範圍相吻合的經濟區。它兼有經濟區和行政區雙重的特點和管理職能。例如60年代以前全國劃分6個經濟協作區,80年代試行的“市領導縣”就屬此類型經濟區。後者的優點是按市領導縣的範圍制定規劃,由各級行政直接管理經濟,經濟區的職能與行政職能融為一體,是符合我國管理體制現狀要求的。 [1] 
中文名
經濟行政區
釋    義
管理的基本地域單元
屬    性
意義專門化的地域生產綜合體
“七五”計劃
1936~1990年
概念
在中國,經濟行政區大體相當於省、中央直轄市和自治區,亦即二級經濟區。本世紀20年代初起,蘇聯在全國範圍內劃分經濟行政區,作為編制發展國民經濟的五年計劃和年度計劃的基層地域單位,1987年全蘇共有149個經濟行政區(相當於一級行政區州、邊疆區和自治共和國)。1961年中國劃分的六大經濟協作區屬大經濟區一級的經濟行政區。中國的“七五”計劃(1936~1990年)提出,要“形成以省會城市和一批口岸與交通要道為中心的二級經濟區網絡”。由於各國一級行政區經濟發展很不平衡,規模大小懸殊,有些省、區經過努力,短時期內可成為一個高效能的、開放性的地域生產綜合體,有的省、區則需要較長時間的努力才能實現這一目標。
參考資料
  • 1.    何盛明. 財經大辭典: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