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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法

鎖定
《經濟與法》是由中央電視台財經頻道與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於2003年2月10日推出的一檔經濟法治專題節目。 [8] 
欄目每天精心選擇一個典型案例,用三十分鐘悉心講述案例背後藴涵的法理及規章制度,挖掘市場經濟活動中存在的法律缺失,及時傳播法律法規,充分發揮欄目在經濟生活領域中的法制宣傳作用
欄目於2003年2月10日在原中央電視台第二套節目(CCTV-2)播出,2017年12年28日播出最後一期後宣告停播。 [8] 
中文名
經濟與法
外文名
ECONOMY&LAW
別    名
商務電視(前身)
類    型
經濟法治專題節目
主持人
陳小雨
姚雪松
宋鵬飛
吳越
製作國家/地區
中國大陸
製作公司
中國中央電視台
首播時間
2003年2月10日
播出頻道
中央電視台財經頻道
網絡播放平台
央視網
播出狀態
已停播
每集時長
30 分鐘
宗    旨
推進中國市場經濟規範進程
最後一期
2017年12月28日
開播頻道
CCTV-2、CCTV-12
首    播
週一至週五20:00

經濟與法欄目簡介

《經濟與法》於2003年2月10日開播,是一檔以“用案例説話,推進中國市場經濟規範進程”為宗旨的專業經濟法制欄目。以“經濟人士的法律顧問”為自我形象定位。以“民營經濟人士以及所有對法律問題感興趣的經濟界人士”為目標觀眾。節目以“理性的精神,規則的力量,辨證的魅力”來打動和吸引觀眾。 [8] 
作為央視二套一檔法制專題節目,《經濟與法》着重向觀眾傳遞“經濟活動中的法律規則”,關注個體在經濟活動中的法律困惑,法律認識,以欄目的影響來推動市場經濟的規範化和法制化。
欄目絕不是普通的法制節目在經濟領域的自然延伸,而是從經濟界人士,尤其是民營經濟人士的切身需要出發,為這部分活躍階層量身打造的電視欄目。它關注中國經濟領域的矛盾和糾紛,涉及經濟的案件,成為選題的直接來源。
欄目的選題涉及高檔用品、時尚、經濟領域的產品和服務較多。強調“資訊色彩”、“理性精神”和“國際視野”三個支點。 從受眾分析來看,男、女比例相差不大,受教育程度及收入水平均呈現較高水平。 [1] 

經濟與法欄目特點

《經濟與法》歷年片頭
《經濟與法》歷年片頭(8張)
值得一提的是,《經濟與法》與央視其他法制類欄目,不僅在欄目形態、觀眾定位、報道領域上有所區別,更重要的是,該欄目自誕生時起,就秉持着一種全新的製作理念。欄目組認為,《經濟與法》絕不是普通的法制節目在經濟領域的自然延伸,而是從經濟界人士,尤其是民營經濟人士的切身需要出發,為中國社會中這部分活躍階層量身打造的電視欄目。
在製作理念上,《經濟與法》強調“資訊色彩”、“理性精神”和“國際視野”三個支點。其中,“理性精神”是欄目的核心精神。在具體的節目製作中,《經濟與法》選取的案例將和所有法制類欄目一樣,具有衝突激烈、情節曲折、可視性強的特徵。但與此同時,《經濟與法》將不會一味地使用煽情的手段,而是在充分尊重原被告雙方話語權的基礎上,儘可能地使雙方的觀點、理由充分地呈現出來,用規則的力量,用論辯的魅力來打動觀眾。 [1-2] 
(歷年片頭圖冊來源: [3] 

經濟與法市場定位

《經濟與法》在法制的基礎上更具備“經濟”的特色,因為這兩個字使得它的題材上必須要有些避讓。《經濟與法》應該強調規則的力量,用規則來解決社會生活中的種種矛盾,用規則來打動觀眾。編導以“規則”為核心,構成節目理念,使《經濟與法》擁有一片獨有的、可拓展的生長空間。
“專業性較強”,“涉及社會經濟生活中的有關法律問題”,是《經濟與法》區別其他欄目的兩大特點。欄目題材不僅涉及公司經營活動中的一些經濟糾紛,而且還涉及到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財產糾紛。
市場經濟條件下,財產問題是人們關注的最重要的問題,不僅商人關心,而且每個老百姓都關心。因此,經濟問題不僅涉及商人,也涉及到千家萬户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而有關訴訟案件,都來自於實際生活,有的案件比較複雜,有的案件比較曲折,進而欄目將法律知識,通過有關案件給予展示,展示出生活中發生的各種人際紛爭,各種精彩故事。同時通過電視節目的方式,渲染和強化其戲劇衝突色彩,又具有一種娛樂性。因此,它的觀眾羣是比較廣泛的。法官和法律專業工作者可以從中學習和了解法律的運用,學生可以從中學習法律的操作,商人可以從中吸取經驗教訓,老百姓可以從中找到保護自己權利的方法。因此《經濟與法》這個欄目它最大的魅力就在於——幾乎所有人都可以從中獲得教育,得到樂趣。而這一點也正是《經濟與法》欄目影響日益擴大的根本原因。 [2]  [4] 

經濟與法收視效果

2003年2月10日之前,《經濟與法》在22:30左右播出,當時的受眾大多是從商或者對經濟有濃厚興趣的人士,當時的數據是經常收看《經濟與法》的是一些35歲-45歲受過良好教育的人士,以男性為主。
2003年2月10日,《經濟與法》調整到黃金時段,也就是20:30播出,受眾類別也相應有了一些變化,受眾類型更加大眾了,從商界人士到家庭婦女,從中心城市到偏遠的農村都有許多觀眾在定期收看《經濟與法》。
2003年2月10日以後,《經濟與法》的收視率處於急速爬升的狀態,在很短的時間《經濟與法》的收視率在二套基本固定在前五名之列,是二套所有專題類節目的收視冠軍。 [2] 

經濟與法不足之處

  • 欄目所選擇的案例還僅僅侷限於已經有法院生效判決的案件,同時對於法院的生效判決基本採用肯定的立場。這樣,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這個欄目的活力與創新。
  • 欄目的節目都是已經有結論的案件,因此,在製作過程當中,還可以設計一些懸念,而這種懸念是考驗編導、記者的智慧,讓觀眾隨着案件的進展,逐步瞭解當事人雙方在哪些方面出現了問題,最後,通過法院的判決和法律專家的點評,將案例所涉及到的法律條文完整地展示在觀眾面前,從中受到教育和啓示。 [2] 

經濟與法節目對比

與《今日説法》節目
今日説法》應當説是一個非常有影響的欄目,很多有名的案例是通過這個欄目而介紹給大家的。《今日説法》的特點是視角比較廣泛,題材比較多樣化,有些問題也並不完全是和法律專業技術,特別是訴訟解決方式直接相關。因此,可以説《今日説法》兼有法律和道德,以及新聞報道幾重屬性,所以一直擁有比較廣泛的觀眾羣。
《經濟與法》的特點一是在於注重法律衝突的展示;二是注重法律知識的清晰;三是注重情節與故事的完整性。因此,對具有一定法律知識,或者比較關注法律問題的觀眾來講,看《經濟與法》比《今日説法》更過癮,更有收穫。但對於法律問題不太瞭解,對於訴訟紛爭的展示不感興趣的觀眾來講,看《今日説法》可能會輕鬆一些。 [2] 

經濟與法播出時間

播出頻道
播出時間
首播:週一至週五20:00
重播:週二至週六11:20
備註:
2004年12月28日-2011年4月17日期間《經濟與法》在中央電視台社會與法頻道(CCTV-12)以《經濟與法回放》的名義安排重播(其中2004年12月28日-2008年12月28日在該頻道為每天17:35播出 [5]  ,2008年12月29日-2011年4月17日在該頻道為每天16:53播出 [6]  ),2011年4月18日起,由於CCTV-12第二次大改版,《經濟與法》正式取消在該頻道的重播 [7] 
參考資料: [8] 

經濟與法主持人

現任主持人
曾任主持人
改在其他節目
已辭職
改在其他頻道
李曉東(現中央電視台綜合頻道主持人)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