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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立法

鎖定
經濟立法是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在法定權限內依照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廢止經濟法律 法規的活動。其宗旨是調整法人之間,以及法人與公民之間所發生的經濟關係。它是國家領導和管理經濟的重要手段。“經濟立法”這一概念,最早出現於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的德國。以後,受到許多國家的重視,並在生產、流通、分配、消費各領域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文件。在我國,經濟法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和修改; 經濟法規由國務院制定和修改:地方性經濟法規,由省 (自治區、直轄市) 的相應機構制定和修改。 [1] 
中文名
經濟立法
外文名
Economic legislation
釋    義
調整經濟關係的有關法律、法規
做    法
起草、擬定、頒佈及修改等工作
比如唐朝的經濟立法有如下:
①土地立法。唐朝土地立法的最大成就就是實行“均田法”。
②賦役立法。唐朝前期實行租庸調法,後期實行兩税法。兩税法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税制改革。
③禁榷制度。唐朝對鹽、茶、酒實行嚴格專賣制度的發展變遷過程。
④對外貿易立法。唐太宗時期規定,對外國商船販至中國的龍香、沉香、丁香、白豆蔻四種貨物,政府抽取10%的實物税,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項外貿徵税法令。
此外,唐朝允許外商來華自由貿易,並創建了市舶制度,負責專門管理對外貿易工作。 [2] 
參考資料
  • 1.    何盛明.財經大辭典: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0年12月
  • 2.    李國慶,沈玉梅,沈玉華,法律碩士(法學)聯考大綱要點解析及應試策略.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2